阳春晓扬扬眉,有些好奇地跟着徐管事绕到屏风后头。
在确认已经避开其他主顾的视线后,他这才缓缓说道:“我们店里的东西不仅用料上乘,外包装也是精心设计,就连装香粉的瓷瓶都是专门找工匠定制的——您是熟客,自然是知道的。”
阳春晓点点头:“难道是有瑕疵?”
“倒也不是。”
徐管事叹了口气,又道:“上个月京城有场官司传得大街小巷尽人皆知,不知姑娘可有耳闻?”
说着,他一脸忌讳地指了指那锦盒正中被设计成花纹的“媛”字。
阳春晓不由笑了:原来说的竟是苏媛媛的那桩案子?
这可真是巧了。
事情还得从四年前阳春晓置办的那套宅子说起。那是套方方正正的四合院,房子八九成新、家具也都是现成的,周围绿树成荫,视野开阔采光极佳;虽说位置在城南郊外稍偏了点,但出门就是官道,交通十分便利——样样都好,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旁边邻着坟地,呃,准确的说,是一大片公共墓地。
近年来京城房价涨得离谱,地段稍好点的就是寸土寸金,相比之下这宅子便宜得就跟白送一样,阳春晓当机立断交了五年的租金。
都说这种地方容易闹鬼,阳春晓倒是不怕的。毕竟母亲姜氏原是仵作出身,言传身教之下她自幼就不信鬼神之说。然而搬进去不久,妖魔鬼怪并没有遇到,倒是接二连三地捡回几个活人:
比如波妞,就是被遗弃在坟地边上、被她发现后抱回家的,医女柳絮是在坟地上吊时被她救下的,还有就是走投无路被她‘捡’回来的钱塘名伎苏媛媛。
那是今年七月十五鬼节,上坟烧纸的早已经散了,披头散发在坟冢间游荡的苏媛媛,正经是她见过最贴近‘孤魂野鬼’一词的存在了。而她的经历,也跟市面上话本子里写的鬼故事如出一辙:
她在16岁正当红之时遇到落魄书生鲍士铭,因爱惜他的才华而出资赞助他进京赶考。在他金榜题名之后,如约把她接来京城并结为夫妻。然而好景不长,苏媛媛很快就发现鲍士铭其实早已给京城富商当了赘婿,而自己不过是个没有名分、见不得光的外室。
一片真情原是错付,到头来真金白银全都喂了狗——身无分文被正室赶出家门的苏媛媛越想越憋屈,宁可一死!但阳春晓在听完她的故事之后,却建议她去打官司:输赢无所谓,重要的是不能轻易放过丧尽天良的渣男!要化憋屈为搞事情的动力,总之往死里搞他就对了。
阳春晓不仅亲笔为苏媛媛写了状纸,还找来闺蜜杨冰柠给她当讼师。在众人合力帮助下,顺天府很快就公开审理此案,并把这场普通的民事纠纷官司打成了轰轰烈烈的年度大戏,闹得全京城的街头巷尾尽人皆知——搞事情,姐妹儿是专业的。
最终,在没有先例且朝廷也尚无明确法条规定的情况下,吏部为整.肃官场风纪给出‘德行有亏、不予录用’的批示,效果等同于革去鲍士铭的功名、让他前途尽毁;而他的富商岳父一家也被阳春晓那张利嘴说动,决定将这赘婿扫地出门、干脆让他彻底社死了。
这案子在上个月已经结了,大概是赢得太过漂亮,‘苏媛媛’这名字至今仍是百姓茶余饭后的热点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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