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礼部:掌大秦与国家、民族外交事宜和帝国的各式祭祀和典礼。
二.教育部:掌大秦子民的文化学习、思想教育。
和学子们的考核选才,培育大秦所需要的各类人才。
三.商业部:掌大秦所有商品活动与商店的开设报批和记录,以及各种民生产品的物价把控。
四.户部:负责国库,掌握大秦帝国的户籍记录和身份照身发放。
对于帝国的各项开支,以及官吏的俸禄发放。
五.吏部:掌大秦文官的考核和政绩,和文官的升迁以及对于文官的招纳考核。
六.工部:掌大秦帝国之各种工程建设和具体的工具建造。
七.国家资源部:掌大秦帝国之海陆空资源。
八.农部:发掘和创新农业种植技术、土质考察、良种培育和家禽方面的饲养方法。
九.医部:负责开设帝国各地公立医院以及医术的整理和研究以及医生和护士的培养。
十.税务部:掌农业税、商税、车马税、海关税、边关税的征收和统计以及记录。
十一.公安部:负责掌管各地郡、县、乡的捕快和对于触犯秦法的犯人抓捕。
十二.水利部:负责大秦国土的水患治理和水脉的勘查和记录以及水情的预测。
十三.宣传部:负责对于大秦国策和具体政策的宣传解释。
十四.交通部:负责大秦驰道的规划和交通运输以及水路航道的勘查记录整理。
十五.邮信部:负责大秦政事、军事的传递,和庶民邮信事务的管理。
并且每郡下设十五下属政事郡分局。
每县下设十五政事县分司。
各司其职。
各部从到下按政事院规矩行事。
...
政事院每部。
设正官尚书一人,副官尚书两人。
下属正官侍郎二人。
副官侍郎四人。
再下属郎中正官四人,副官四人。
次郎中十六人人,书佐长四人,书佐三十二人。
........
秦法院:
设廷尉正官一人,副廷尉两人。
一,下设大理寺(最高法院),内有正审院判五人。
陪审院判“法官”九人,以及大秦案件书库和牢狱。
二,大秦目前三十六郡,每郡设郡法院。
内有正审院判三人,陪审院判“法官”七人,以及郡案件书库以及牢狱。
三,大秦目前有八百余县,县法院每郡设郡法院。
内有正审院判三人,陪审院判“法官”五人,以及县案件书库以及牢狱。
四,至于乡镇,目前大秦有“调人”。
专门调节附近十里的民事纠纷。
......
军机处:
设太尉正官一人。
副官两人,次官两人。(好值班、意见不统一,方便表决)
下设九部一区。
协助秦王处理帝国军事安排和赏罚。
并交由秦王做最后裁决。
一:总参部:负责参谋具体三军的战事打击筹划,以及军队的部署。
二,军法部:负责主持军事法庭和纪律纠察。
三,粮草部:负责各大军的粮草以及大秦马场的管理。
四,装备部:掌管大秦六十万大军的武器制造和筹备。
五,宣传部:负责军队的宣传和思想以及大秦政治思想的主导执行。
六,军医部:负责军队的伤病员的医治、疗养以及军医院的管理。
七,军情部:负责军队打击对象的情报和反馈。
八,军事学院部:负责为大秦军队培养源源不断的军官、战略家和军医。
九,军队建设部:掌管大军建造攻城工具、建设军营等等。
十,五大战区:东、西、南、北、中以及大秦各大交通枢纽军区。
军机处。
(除五大战区主官有皇帝直接任命外),共九部。
每部设正官尚书一人,副官尚书两人。
下属正官侍郎二人,副官侍郎四人。
再下属郎中正官四人,副官四人。
次郎中十六人人,书佐长四人,书佐三十二人。
......
天工院(科学技术院):
设院长主官一人,副官两人。
侍郎四人,负责大秦的技术研发。
和制造样品。
让大秦脱胎换骨可持续发展。
......
大秦立法处: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