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的空气,透着舒爽的凉意。
紫月已然落下,太阳尚未完全升起,淡淡的白雾弥漫在街道上空,却已经有了不少行人早起出行。
这个时代晨起而作,日落而息,平民百姓们没有太多娱乐,大多为活着而忙碌。
李岁酒理了理身上的青衫,缓步汇入了匆忙的人群中。
跟着行人们走了一段后才得知,今日竟是北街三日一次的赶集会。
倒是巧了。
赶集会时,卖的东西远比平日里要多上许多,各种小贩都会在集会上早早占据一个要紧的摊位。
当然,也有没有摊位的,便在路上铺上一张布席子,虽进不得集会的场地,却也能卖上不少的货物。
如今时间尚早,小贩们还在做着准备。
李岁酒走着走着,便听到一阵嘶心裂肺的嚎叫声,同时还伴着汉子们“一四”的吆喝声。
莫不是在杀猪?
于是,停下脚步。
果然就看到街边一个门户中,两个汉子正奋力的将一头肥猪按在一条长木凳上,下面还放着一个大木盆。
只是,那猪被喂得实在过于肥壮了一些,两个汉子铆足了力气,依旧有些压不住,故而持刀的屠户始终寻不到下手机会。
“真是令人怀念啊!”
出生山野的李岁酒,儿时也曾见过这般场景。
自然便走了过去,搭上一把手。
有了三个人一起使力,肥猪终是被按了下去。
于是等在一旁的屠夫找准了机会,一刀刺了下去,又猛的抽出,鲜红的血液便喷涌出来,落在了木盆中。
眼看着肥猪再无了气息,两个壮汉松出一口气,这时才看清帮忙的竟是一袭青衫,端的是一个俏公子。
“这不是李秀才吗?”
“嗯,是我。”
“你这是要?”
“赶集。”
“噢。”
赶集拿把砍柴刀干甚?
两个壮汉张了张嘴。
虽然心里不解,却还是表达了感谢,但感谢完后,却发现眼前李秀才,仿佛并没有要走的意思。
不是要赶集吗?
两人还没来得及细想,就看到李岁酒拿着把砍柴刀就准备帮忙“切猪肉”。
“这……李秀才,不用了吧?”
“不妨事,不妨事。”李岁酒连连摆手。
“……”
到了这时,两人哪还能不明白对方手提砍柴刀的用意。
于是,其中一人咬了咬牙,试探了一句:“李秀才辛苦了,要不拿上半斤五花?”
“这如何使得?”
“不妨事,不妨事。”两人连连摆手。
“如此便谢了!”
李岁酒亲自上前,用砍柴刀割下半斤五花,却是并不多割。
又找了一条稻绳串起,提在手里,继续向着集市走去。
再走几步。
就看到一个卖杂货的小贩,一个人正在摆弄着各种杂货,五花八门的东西实在太多,显然在集会开始前无法摆齐。
有困难,要帮忙!
便又前去搭手。
一番摆弄,很快将各式物件摆放整齐。
最终,在摊上挑了一个不太值钱的竹篓,正好可以把五花肉挂在上面,待到买了鱼,还能将鱼放在篓内,一举两得。
接下来,李岁酒一路热情相助。
很快,又得了一串手珠,两颗白菜,一根白萝卜,两块豆腐,还有一条刚捕上来的鲜活鲫鱼。
如此一来,赶集要买的货物竟是齐了?
李岁酒不由心生感叹,这世界充满了妖魔鬼怪,可人心的温暖,还是不能失的,互帮互助真乃人性之美德矣。
只是,半文不花,谈何赶集?
于是,一眼瞟见了一个卖早点的摊子,有白粥和煎饼,还有自家腌的咸菜。
这次却未再帮忙,直接要了一碗白粥,一个煎饼,外加一碟咸菜,坐在路边的长凳上,大口喝粥,小口嚼饼。
不自觉间,李岁酒觉得自己渐渐融入了这个充满了烟火气息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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