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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见时间不早,莫凡将机械臂和放进运动包。

拿上磨好的两把厨刀,穿上旧货市场淘来的黄色夹克,准备前往血骨帮据点。

出门时本能地回手关门,却发现门已经在白天被血骨帮混混踹坏,还没来得及修。

算了,反正家里也没值钱的东西。

血骨帮的据点位于野风镇西郊。

他去过那里,银行将债务转给血骨帮后,前身被叫去据点。

血骨帮告诉他以后每月定时来送钱,否则后果自负。

当时帮里的几个头目看他的眼神充满怪异,前身以为他们想拉他入伙。

但现在看来,他们应该是在馋他身子。

他骑上前身改装的红色摩托,向野风镇西边驶去。

他居住的34号拖车营地在野风镇东郊,其间必须横穿整座镇子。

由于缺少经费,镇周围的公路十分破旧,地面满是裂缝,缝隙中时常能看到杂草。

四周是千篇一律的荒凉景象,沙化的地面、荒山、随处废弃的垃圾。

两侧路标上的图案早就被酸性降雨腐蚀干净,现在涂着各色涂鸦。

如果没本地人指引,外地人来了一定会迷路。

随着靠近镇子,道路两边开始出现零星的广告灯牌。

偶尔能看到公交车站,但基本看不到等车的人。

在野风镇这种小地方,乘坐公共交通的近义词是玩命。

蔚蓝星的城市划分为五个等级,流星级、彗星级、卫星级、行星级和恒星级。

野风镇便是最低级的流星城,或者说流星镇。

流星级城镇,代表的不只是面积大小,更代表这里没有空气净化层,没有大型净水中心,缺乏就业岗位,小公司都不愿意在这里开厂……

种种因素,导致越小的地方,民风越是“淳朴”。

比如野风镇拥有十万常住人口,里面有一万多是混帮派的,哥谭和这儿比起来都能算安居乐业。

只要太阳下山,除了有背景的商业区,以及交足了保护费的小商小贩,但凡能在外面看到的,十有八九是帮派份子。

所有公共设施,包括公共交通在内,都是帮派份子们的游乐场。

有些处于事业起步期的小帮派,甚至会霸占某条线路的公共汽车当做流动据点。

八点五十,他准时进入血骨帮据点范围,将车停在一道金属大门前。

门后是一片“庄园”,至少建造时是按照庄园规格设计的。

可惜天赋有限,三层小楼的房屋主体,外观看起来像没完工的毛坯房。

本该是花园的区域,被垃圾、安全套、酒瓶、废弃针管所代替。

庄园的风格差点意思,但作为帮派据点氛围十分到位。

莫凡刚来到金属大门前,两名背着步枪的打手便凑了过来。

他们打量着莫凡,问:“兄弟,眼生啊,混哪儿的?”

莫凡掏出工作证,“大鸟酒吧的练习生,血骨老大今晚点了上门服务。”

两个打手打量着莫凡,他们疑惑地看着莫凡背后的运动包,问:

“包里装的什么东西,打开让我们看看。”

“都是血骨老大点明要的道具,晚上要用的,不方便。”

两个打手一听,都摆出心领神会的表情。

其中一个还忍不住说:“这么多玩意,专业啊。”

莫凡骄傲地一挺胸,“我在维斯特市的红场练习过两年半,基础操作而已。”

两个打手被莫凡的职业素养震撼不已,连忙打开大门将他放了进来。

莫凡挺胸抬头,不去看两人,大步向着小楼走去。

在他身后,一名打手小声问:“咱们这么放行真的没问题吗,万一里面装着武器……”

另一名打手打断说:“怎么可能,据点里有咱们几十号兄弟,就算真给他把枪,他敢开吗?”

“也对。”

血骨帮据点防守严密,作为一个略有名气的帮派,自然少不了同行的袭击。

毕竟蛋糕就那么大,后来者切蛋糕的刀子放不下,只能往前辈身上捅。

据点几处出口都设有监控,院内有两队持枪打手轮班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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