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见时间不早,莫凡将机械臂和放进运动包。
拿上磨好的两把厨刀,穿上旧货市场淘来的黄色夹克,准备前往血骨帮据点。
出门时本能地回手关门,却发现门已经在白天被血骨帮混混踹坏,还没来得及修。
算了,反正家里也没值钱的东西。
血骨帮的据点位于野风镇西郊。
他去过那里,银行将债务转给血骨帮后,前身被叫去据点。
血骨帮告诉他以后每月定时来送钱,否则后果自负。
当时帮里的几个头目看他的眼神充满怪异,前身以为他们想拉他入伙。
但现在看来,他们应该是在馋他身子。
他骑上前身改装的红色摩托,向野风镇西边驶去。
他居住的34号拖车营地在野风镇东郊,其间必须横穿整座镇子。
由于缺少经费,镇周围的公路十分破旧,地面满是裂缝,缝隙中时常能看到杂草。
四周是千篇一律的荒凉景象,沙化的地面、荒山、随处废弃的垃圾。
两侧路标上的图案早就被酸性降雨腐蚀干净,现在涂着各色涂鸦。
如果没本地人指引,外地人来了一定会迷路。
随着靠近镇子,道路两边开始出现零星的广告灯牌。
偶尔能看到公交车站,但基本看不到等车的人。
在野风镇这种小地方,乘坐公共交通的近义词是玩命。
蔚蓝星的城市划分为五个等级,流星级、彗星级、卫星级、行星级和恒星级。
野风镇便是最低级的流星城,或者说流星镇。
流星级城镇,代表的不只是面积大小,更代表这里没有空气净化层,没有大型净水中心,缺乏就业岗位,小公司都不愿意在这里开厂……
种种因素,导致越小的地方,民风越是“淳朴”。
比如野风镇拥有十万常住人口,里面有一万多是混帮派的,哥谭和这儿比起来都能算安居乐业。
只要太阳下山,除了有背景的商业区,以及交足了保护费的小商小贩,但凡能在外面看到的,十有八九是帮派份子。
所有公共设施,包括公共交通在内,都是帮派份子们的游乐场。
有些处于事业起步期的小帮派,甚至会霸占某条线路的公共汽车当做流动据点。
八点五十,他准时进入血骨帮据点范围,将车停在一道金属大门前。
门后是一片“庄园”,至少建造时是按照庄园规格设计的。
可惜天赋有限,三层小楼的房屋主体,外观看起来像没完工的毛坯房。
本该是花园的区域,被垃圾、安全套、酒瓶、废弃针管所代替。
庄园的风格差点意思,但作为帮派据点氛围十分到位。
莫凡刚来到金属大门前,两名背着步枪的打手便凑了过来。
他们打量着莫凡,问:“兄弟,眼生啊,混哪儿的?”
莫凡掏出工作证,“大鸟酒吧的练习生,血骨老大今晚点了上门服务。”
两个打手打量着莫凡,他们疑惑地看着莫凡背后的运动包,问:
“包里装的什么东西,打开让我们看看。”
“都是血骨老大点明要的道具,晚上要用的,不方便。”
两个打手一听,都摆出心领神会的表情。
其中一个还忍不住说:“这么多玩意,专业啊。”
莫凡骄傲地一挺胸,“我在维斯特市的红场练习过两年半,基础操作而已。”
两个打手被莫凡的职业素养震撼不已,连忙打开大门将他放了进来。
莫凡挺胸抬头,不去看两人,大步向着小楼走去。
在他身后,一名打手小声问:“咱们这么放行真的没问题吗,万一里面装着武器……”
另一名打手打断说:“怎么可能,据点里有咱们几十号兄弟,就算真给他把枪,他敢开吗?”
“也对。”
血骨帮据点防守严密,作为一个略有名气的帮派,自然少不了同行的袭击。
毕竟蛋糕就那么大,后来者切蛋糕的刀子放不下,只能往前辈身上捅。
据点几处出口都设有监控,院内有两队持枪打手轮班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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