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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大少他们几个很快吃完午餐,装三明治的篮子都没拿,一人抓着一瓶玻璃装的可口可乐,有说有笑地走出差馆。

刘存义,刘存信两兄弟早已经准备就绪,就等在差馆的门口,梦心路过哮天时,想要摸一摸,但被哮天龇牙咧嘴的样子给吓了回去,惊慌失措地拉着罗大少离开。

“山东细犬,香港可不常见,一千块,卖不卖?”

混血女人走下台阶,一语就将哮天的根底说了出来,并且出了个天价。

一千块,够买三个如花似玉的小丫头当老婆了,现如今在香港买条人命,也不过区区一两百块。

势在必得的价格,只换来了一个坚定的摇头,然后混血女人也看到了一副让她终身难忘的一张脸。

在前院时,阳光足,加上有斗笠挡着,没看清刘存义的脸,但现在看清了,也吓了她一大跳,这家伙的脸可以用奇异来概括。

圆脸,却是高颧骨,一双三角眼,眼中凶光毕露,大嘴,高鼻,拼凑在一起,难以形容。

人杵在那,不悲不喜,不怒自威,神色没有因为这笔巨款有丝毫的动摇。

鹰立如睡,虎行似病,大贵之相!

混血女人突然想起自己父亲常常挂在嘴边的话,说遇到这样的大才,一定要多加留神。

就在两人对话之时,本在车上的司机,不知何时出现在混血女人的身后。

与此同时刘存信也握紧了猎枪,也往前顶了一步。

“你叫什么名字?”

混血女人没有在意此时的剑拔弩张,她只是突然对这个面貌可憎的年轻人,有了一丝丝的兴趣。

“刘存义。”

刘存义不光粤语不好,国语也带川渝口音,马马虎虎,矫正了半天,才说出一句混血女人能听懂的话。

混血女人点点头,表示自己记住了这普通的名字,以及这一张不普通的脸。

八仙岭没通柏油路,只有一条土路,车开到山脚下,就完成了它的使命。

这帮大少爷们,只留下一名司机照看车辆,其余人全都扛起了枪,背上水壶,在刘存义,刘存信两兄弟的带领下,往山上走。

哮天脖子上的绳索也放开了,撒欢地跑在第一位,帮助主人探路。

刘存义一直偷偷打量着这几位大少爷们的枪匣,心想是什么神兵利器,会不会是英国佬在非洲猎杀大象的大口径猎枪。

但期待大多数的结果便是失望,看到罗大少从枪匣中掏出一杆气枪来,他就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拿这小砸炮进山,也就能打打雀了!

幸亏这八仙岭,他们兄弟转遍了,除了有一头无人敢惹的老母猪外,就是在最深处有一只花斑大猫,只要不主动招惹这二位山大王,大概率不会出事。

对于这帮公子哥们的胆大,刘存义也是开了眼界,得亏这是在新界,要是在川渝,进山不扛两支汉阳造,绝对会交代在大山之中。

野兽不可怕,可怕的是人。

山民如匪,白天种地,晚上客串绿林好汉,这都是常规操作,香港相较于川渝,真算是民风淳朴!

刘存信走在最前面,一手端着一杆猎枪,一手拿着一根木棍,对着不停地敲打着地面,嘴里还念念有词,听不清词,但很悦耳,应该是戏文,韵律很悠长。

一行人走了快一个小时,终于来到了湘子峰。

前人踩出的小路已经到头了,再往里走便是原始森林了,瘴气多,毒蛇也不少,没必要往大林子里钻了,要打鸟,这湘子峰最合适不过。

狩猎地点确定好了,各位大少爷们都掏出自己的气枪,准备大显身手。

罗大少对于向导选的地方很满意,视线开阔,野兔、野鸡不少,点了点头,开始给自己的气枪上了子弹。

煞有其事地调试了一下瞄准镜,对准十米开外树梢上,勾打手指就是一枪,小铅弹在树上留下一道明显的弹痕,同时把满树的小鸟都惊跑了。

憋脚的枪法,让刘存义明白,这次打猎,很大程度上会无功而返,自己恐怕就能赚到个向导钱。

但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这帮大少爷们手艺潮,可运气不错,还真瞎猫碰上死耗子,刚开始狩猎,就打死两只野鸡,一只野兔。

这两只野鸡也是不开眼,站那里一动不动,死靶子一个,这帮大少爷们一轮集火,身子都给打烂了,就连哮天都不愿意吃,怕吃到铅弹咯到牙。

至于那只野兔,根本不是被气枪打死的,而是躲避铅弹时,跑太快撞到树上,撞晕死过去,让哮天给叼回来的。

但这也不妨碍大少们欢呼雀跃,每打到一只猎物,就要拍照留念。

折腾了快两个小时,打飞了上百发铅弹,才打中了三只猎物,赔到姥姥家了!

如果刘存义知道气枪打的铅弹,在市面上两块钱一发,会更加肉疼,骂这些家伙是败家子。

枪弹是腰杆子,再有钱也不敢浪费子弹,这乱世还没有结束,有枪傍身,说话的底气就硬,这个道理,便是三岁孩童都知晓。

但看香港,却已经有马放南山,刀兵入库的架势。

不过这也实属正常,香港已经承平五年,早就恢复到歌舞升平,纸醉金迷的盛况了。

就在大少爷们开心放空枪的时候,趴在石头上的哮天突然站了起来,身如飞箭,奔着八点钟方向冲了出去。

有情况!

心猿意马的刘存义,立刻把手上的猎枪打开保险,手伸进嘴里,打了个鸣哨。

正在一旁树林激情放水的刘存信,收到六哥的信号,立刻放下水枪,端起火枪,对准了哮天的方向。

世界上最大的公平,就是所有人都会死。

但命跟命不同价,刘存义明白,刘存信也明白,瓷器不跟瓦片斗,玉器不跟铁器碰,老话总是有一点点道理在,虽然不多。

要是身后这帮废材们出一点点事,他们兄弟俩的下场一定会很惨,金钱最大的好处,就是不用理会其他人想什么,说什么,做什么,只需要认定自己想的便可。

中环的有钱人们,可不会在意刘家兄弟们冤不冤枉,他们只会把他们兄弟俩塞进土里,给自己的宝贝儿子们当陪葬。

这就是现实!

刘存义端着枪,顶到了队伍的最前面,让大少爷,大小姐们,赶紧往后退。

就在此时,刘存信也来到了哥哥的身边,嘴里骂骂咧咧,一步一步地往前探,想要看看哮天到底跟什么鬼东西对峙。

哮天距离草堆只有半米的距离,全身绷如一张满弓,龇牙咧嘴,不停地嚎叫,看样子草堆中有了不得的猛兽潜伏。

刘存义来到哮天身后三步之处,没有再往前走,这距离刚刚好,于是对着自己七弟使了个眼色,让他试试水。

面相英俊的刘存信,脸上露出一丝邪笑,手上的猎枪还对准草堆,但脚下没闲着,踢起一块石头,划破空气,径直飞进草堆当中。

攻击都在电光火石之间开始,石头刚落进草堆,一头身长最少一米七八的成年花豹,就从草堆中跳了出来,冲着威胁最大的刘存义杀去。

这就是刘家兄弟一直想扒皮抽筋的花斑大猫。

这畜牲说是从动物园跑出来的,经常下山祸害乡里,骆叔带人抓了好几次,也没把它绳之以法,狡猾的要命,他们俩兄弟也跟它过招了好几次,都没有得手,只是在这畜牲身上留下了几条伤疤。

没想到这畜牲记仇,闻到他两兄弟身上的味了,跑过来报仇。

真是天堂有路它不走,地狱无门自来投。

刘存义屏气凝神,没有丝毫慌张,对着成年花豹扑来的身体“砰”就是一枪,但可惜没算准这畜牲下落的速度,本可一击毙命,但现在只划破了一些皮肉。

真是可惜!

单管猎枪,开完枪,要是没一击毙命的话,就可以当烧火棍用了。

利爪就在眼前,刘存义依旧没慌神,先是一低头,躲过利爪,而后蓄力一脚,将花豹踢了出去半米远。

万万不能让这畜牲抓破身子,爪子上都是兽毒,不去找洋大夫,打抗生素,会中毒。

哮天也没闲着,见花豹落地,上去就是一口,咬在它的后腿上,一口下去,入木三分,立马就有鲜血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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