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了楼,申时已到,晚饭时间了,陆陆续续的有人走了进来,宋二几人也开始忙活起来。
刘正很欣慰有了这帮人帮助自己,不然自己可忙不过来。
虽然刘正也可以从外面雇人,但是奴婢和雇来的人可不一样。
宋朝之前的奴婢,形同奴隶,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人格,不独立编户,是依附于主家的贱户。
依照法律,“奴婢贱人,律比畜产”。
意思是说,奴婢只是主家的私人财产,跟牛马猪羊没什么区别。
主家可以自由买卖奴婢,只要主家不放良,奴婢便终生为奴。
入宋以后,奴婢的涵义已完全不同于隋唐奴婢,不再属于贱户,而是获得了自由民的身份。
这种差别,宋人自己也意识到了:“臣窃以古称良贱,灼然不同。良者即是良民,贱者率皆罪隶。今世所云奴婢,一概本出良家。”
宋朝奴婢与主家的关系,也已经不是人身依附关系,而是经济意义的雇佣关系,跟租佃关系一样,雇佣关系同样基于双方自愿的契约,“自今人家佣凭赁,当明设要契”。
契约写明雇佣的期限、工钱,到期之后,主仆关系即解除,“年满不愿留者,纵之”。
为了防止出现终身为奴的情况,宋朝法律还规定了雇佣奴婢的年限:“在法,雇人为婢,限止十年。”
虽然宋人的习惯用语还在说“奴婢”,但法律已将这些受雇于人的佣人、劳力称为“女使”、“人力”。
很快酒楼慢慢来的人也多了起来,楼楼下都爆了,不过菜很快,东西煮熟的更快,所以很快一批人吃完又换一批人吃。
而刘正作为一个自由人,当然哪里有需要帮忙去哪里。
一直忙到戌时,刘正才把最后几个人送出去关门。
除了在家里忙酥黄豆和奶茶的十人,酒楼里一共有十六个人,大家都累到虚脱了。
刘正这才意识到一个问题,二十六个人还不够,而且总不能从早一直干到晚,给再多钱也干不了几天。
明天一早还是得去“人才”市场再找几个人,除去刘正和宋二两人,分两班来,不然大家都得活活累死。
因为雇佣制的普遍应用,宋朝的城市中出现了比较发达的劳动力市场。
在东京,每天早晨,桥市巷口,皆有木竹匠人,谓之杂货工匠,以至杂作人夫、道士僧人,罗立会聚,候人请唤。
而随着人力市场的深化发展,宋朝又产生了专为雇主与佣工提供牵线服务的“中介”,凡雇觅人力、干当人、酒食、作匠之类,各有行老供雇。
这便是发生在宋朝的“从人身到契约”的另一个表现——基于自愿的市场交换的雇佣制,取代了从前的基于人身依附的奴婢制。
可惜到元朝时,奴役制又死灰复燃。
明天得找些成年漂亮的小姐姐,不然那些好色的少爷老爷们怎么会掏钱来火锅城消费呢。
不过刘正并不想在这里搞色情场所,怪怪的,一边吃火锅一边调戏妹子,画风很不对。
要搞以后就搞个会所!
打定主意,刘正就安排几个人的“工”时间,李虎和李豹两兄弟自然要分开一个午和一个下午了,毕竟就他俩刀工还过得去。
至于其他人,刀工很是一般!
强如宋二,舞的一手好刀,却不会切肉。
刘正当即给每个人发了五百文钱“巨额”奖金,他们可开心了,毕竟在其它酒楼工作一天也就几十文不到一百文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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