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益于朱由校先前所施展的帝王权术,到了天启六年,内阁几乎已然成了皇帝的应声虫。
以大明的政治传统而言,内阁能否有为,根本上取决于内阁与皇帝、外廷之间的关系。
皇帝的意志与“朝论”、“公议”常常处于对立的状态,内阁作为沟通皇帝与外廷的桥梁,其政治态度至关重要。
阁臣如果调和矛盾,或与外廷同气连声,能够赢得舆论的赞誉,却有失去皇帝信任、削弱内阁事权的危险,而如果试图结好于上,就难免遭到擅权之讥,无法久任。
且大明特有的中枢决策制度决定了在合法的出令过程中,内阁的票拟与皇帝或司礼监的批红必须相互配合,这便要求宫府之间的协作互信。
而首辅秉笔制下宫府之间能否充分信任,基本取决于首辅与皇帝或司礼监的关系如何。
从嘉靖朝到万历朝,一贯多有似严嵩、高拱、张居正这般强势的首辅权臣来折衷是非,调和斡旋外廷与内廷之间的矛盾,力求让三方都能达到各尽其责、各守其位的效果。
乃至许多人都批评万历朝前期的首辅窃权行私,广布爪牙,要结近侍,是“以阁臣而假天子之威福者也”。
然而自天启四年的“分票制”出台后,内阁首辅失去了统一内阁的政治力量,皇帝也毋须再被“内阁必须意见一致”的规章成例所约束。
内阁面对内廷时,也失去了能够用来与皇权抗争的政治条件,于是在这一制度下,力图固位的阁臣就难免便只能沦为司礼监的附庸和帮凶。
换句话说,在天启四年之后,朱由校无论想干什么,都不必再顾忌内阁全体辅臣的想法。
他只要通过操纵魏忠贤,在内阁中安插一二愿意投靠九千岁的阉党党人,那朝中之事就没有他这个皇帝想办而办不成的。
尤其是在人事任命上。
毕竟人事即政治。
朱由校心里清楚得很,从内廷里往大明各地派宦官只能起一个双重保险作用,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能真正地将大明这一套铨选制度为己所用,将自己想要的人都安排在合适的岗位上,才是帝王心术的精髓所在。
而分票制下还有另外一项好处,内阁分割了秉笔票拟大权之后,相应的责任也一应分散到了辅臣个人身上,而不是由首辅或内阁全体来承担。
如果科道官因为某道旨意弹劾内阁,那上疏乞休的就只有那实行票拟的某一位辅臣而已。
以天启六年内阁中尽皆阉党的局面来讲,稍稍“牺牲”某一位辅臣对魏忠贤而言根本构不成任何威胁,更别说借此动摇他九千岁的地位了。
不料,魏忠贤听得“分票”二字,却并不得意,反而道,“皇上既对科道不满,奴婢直接替皇上把科道收拾干净了就是,皇上又何必一让再让,教阁老们受这些无谓的委屈呢?”
朱由校笑了笑,道,“这科道官拢在一块儿,叠巴叠巴,怎么说也有近两百人呢,厂臣收拾得过来吗?”
大明的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的人员设置是这样的。
六科各有都给事中一人,主管科务,都给事中以下有左右给事中各一人,协助理事,各科给事中数量为吏科四人、户科八人、礼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八人、工科四人。
而南京六科给事中,乃是户科为二人,余五科均为一人,两京给事中总人数共五十九人。
十三道监察御史则共有一百一十人,其中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各有十人,福建、广东、广西、四川、贵州各有七人,陕西、湖广、山西各有八人,云南有十一人,另有京畿道监察御史负责刷卷,即清查所属各衙门处理狱讼案件有无拖延枉曲。
自永乐年间起,明成祖又额外增设了“巡按御史”一职,负责在各地巡视政情。
一般而言,巡按御史为北直隶两人、南直隶三人、宣大一人、辽东一人、甘肃一人,十三省各一人、两京各有一人。
到了万历朝后期,明神宗又在南京增设一人,除此之外,还有两淮一人、两浙一人、长芦一人、河东一人,专门负责巡视盐政。
故而监察御史与巡按御史合计人数为一百三十七人,加上两京六科给事中,共计为一百九十六人。
这个数字不可谓不庞大,且科道官遍布全国,涉及的庶务名目众多,尤其是十三道监察御史,他们除了要各自负责行政区内的事宜之外,各道亦要协管两京与南北直隶衙门。
倘或要把这一百九十六人都给换上一遍,那势必会引起朝野震动。
魏忠贤却不慌不忙地回道,“皇上可以借此机会改一改科道外转的成例,这‘科四道八’,未免对科道抬举太过,倘或科道外转,皆以平级迁调……”
四位阁臣八只眼睛一齐看向了魏忠贤。
朱由校立即正色道,“不可!‘科四道八’乃祖宗旧制,岂能轻变成规?”
所谓“科四道八”,即指科道官考满升迁,每每皆是一连跃升四级至八级。
大明的官员升迁素来有“重内轻外”的特点,其中一大表现就是极重科道。
对于等候授官的新科进士来说,最佳的当然是选为庶吉士,进入翰林院成为储相,其次就是科道官,而科道中又以六科给事中为佳,监察御史则次之。
因为六科给事中属于皇帝近侍官员,能够长期待在权力最核心,且六科给事中初步考满再升迁多为左右给事中,或是都给事中,多在六科内部迁转,一直属于朝廷京官。
而都给事中再升迁,吏科大多直升四品京官,其他五科有大概一半几率升为四品京官,即使外放,也能从正七品直接升为从三品布政司参政,一下子升了七、八级。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