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弟,我打算送囡囡和你嫂子回老家,不如你同我们一起回去。
我们苍梧镇虽地势偏远,但却有着不输于鄞州的繁华。
那里的人们热情善良,你去了,保准会喜欢。”
韩宇神色有一瞬间的意动,很快便又犹豫了起来。
“我......我还是不去了吧,程兄。”
“去!明早咱就出发,别怕,你认我们做哥哥嫂嫂,去了那边,就当回了自己家,家中长辈都是慈善人,定会非常欢迎你的。”
李氏见他想去又不敢去的样子,便开口直接替他做了决定。
“韩叔叔不怕,爷奶人很好,伯伯,伯娘,叔叔婶婶也很好,大家都很好。”
“好!乖囡囡,叔叔去 ,能养出你这么乖的宝贝,你的家人定然都是非常不错的,叔叔不怕!”
既然决定明日一早便出发,薛墩墩自然是不能再跟着他们了。
早在昨两天他们还在考试时,李氏便带着程星晚和墩墩去拜访了金氏。
那时金氏便让他留在家里,不要再跟过来了,他非死活不答应。
耍赖说囡囡在哪他就在哪,除非囡囡留在郡守府,他就留下。
金氏拿他没办法,只能由着他去。
可怜的薛墩墩听到他们要回苍梧镇了,兴冲冲的兀自收拾了一个大包裹,闹着要跟他们一起去。
李氏假意答应了他,转头等他熟睡之后,便连人带被子一卷,交给了前来接人的薛继和金氏夫妻。
等太阳高高挂起,薛墩墩懵逼的擦着眼睛看着熟悉的房间,以及坐在他床头一脸慈母笑叫他起床的金氏时,顿觉大事不妙。
“娘,我怎么回家里来了,囡囡呢,囡囡有没有来!”
然而此时的程星晚一家人,已经坐着马车,踏上了回家的路。
路过一个村子时,正值烈日当空的晌午,人困马乏,便打算停下来休息一会儿,顺便吃点东西。
几人将马车停在路边
的树林里,让马也能啃几口草和树叶,补充些体力。
路上偶尔还有行人经过,路过他们时,都会好奇的看上两眼,不过都没有恶意。
“夫君,这里树高林深的,我怎么感觉有点瘆人呢,若有人埋伏在四周打劫,我们恐怕很难逃脱吧。”
“禾儿别怕,我来来回回走了三年了,从未碰见过土匪。
如今鄞州百姓的生活过得越来越好了,那些曾经因生活所迫,被逼落草为寇的人也纷纷舍弃了那犯法的勾当,重新做回了良民。”
“原来如此,这样我便放心了。”
只是怕什么来什么,还没等李氏彻底将心放进肚子里,管道那边便来了一群气势汹汹的男女老少。
他们有的扛着锄头,有的拿着镰刀,快步朝他们几人所在的方向跑来。
“没错,就是他们!我方才路过时便看见他们停在这里,幸好他们还没走,让我们赶上了!”
一个瘦高的青年手指着他们,激动的满脸通红。
程泽里和韩宇起身将李氏和程星晚挡在身后,面色凝重的开口问道:“你们是什么人,想要干什么!”
程星晚被李氏着,佯装成害怕的样子,将头埋在她怀里,实则在思考待会儿万一发生冲突,应该用什么武器才能快狠准的将他们这一大群人瞬间干趴下。
另一个身高体壮的彪形大汉,瞪着溜圆的牛眼,上上下下仔细的端详着几人。
“敢问这位兄弟是不是姓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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