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有一点他依旧想不明白……那种“东西”,到底为何要执着于攻击自己?
并且攻击就算了,为什么还全程不敢露面,只敢躲在附近发动偷袭?
怕打不过自己么?也不像啊?
然而回应他心中疑问的,只有那东西愈加猛烈的爪击。
湿滑又逼仄的地窖,属实不是什么和敌人周旋的好地方。
所以,即便凌忆躲闪得再快,也依旧免不了被那双枯爪刮伤了几下。
但这些伤势不仅没唤起他的惧意,反而让他越发激动了起来:
“打了半天,就抓出这点儿小伤口?不够,再用点劲儿!
“怎么的,菜鸡,今儿个出门前没吃饭么?说你不如二大爷勤快,你还真给我偷上懒了是吧?!”
一边叫嚣着,一边用尚还完好的右手攥着军刀,以伤换伤,不断向那东西发起还击。
但当刀子戳进对方的皮肤里时,反馈来的却是一种钝拙的不真实感。
就仿佛那一刀不是扎在了活物上,而是扎在了一具…用老皮革包住的木乃伊上。
“呵,出招不够狠,皮倒还挺硬嘛!”
凌忆轻蔑一笑,站在地窖中央,持刀扫视四周。
“我说,菜鸡,你听得懂我在讲什么吧?
“别的不说,就以你这具跟龟壳差不多硬的皮肤,正面打赢我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哪怕再算上这把手枪,我获胜的几率大概也超不过三成。
“反倒是像你这样一直躲在暗处偷袭,我的优势还要比正面作战大上不少。
“粗略一算,咱俩交手也得有个十几分钟了……这么长的时间,这么浅显的东西,你不太可能还没弄明白。
“可你却依旧选择了这种畏首畏尾的攻击方式……说吧,你到底在藏些什么?
“是怕被我捉住破绽吗?还是说……你其实很怕被人看到你的真面目?!”
说话之间,脚下已经再次探出了两只枯爪。
其速度之快,甚至一度超出了人类挥拳速度的极限!
可凌忆却不再闪避,而是轻蔑一笑,任其将自己的双脚脚腕抓住。
一阵剧痛从脚部传来,他却面不改色,冷静地将军刀收起,转而抽出了夹在左腋里的斗牛犬手枪。
随着右手大拇指轻叩枪身,静音模式关闭,电磁轨道缓缓收起。
本已敛起部分锋芒的手枪,此刻再度威力全开!
“想把我拖进土里憋死吗,菜鸡?”
他的眼瞳当中,似有两道星星之火在闪动。
“好啊,那便来比一比……到底咱俩谁才能笑到最后!”
“磅!磅!磅!”三道枪鸣响彻夜空。
除却用来开锁的那一枪,弹夹里如今仅剩下了三发子弹。
但哪怕只是这三发子弹,能造成的伤害也是不容小觑的!
子弹啸叫着,旋转着,穿透堆满鱼类尸体的地面,精准命中了两只骨爪的中央位置。
“吱啊——”
紧接着,一声歇斯底里的、宛如汽笛鸣响般的非人嚎叫,骤然从凌忆的脚下传来!
“呵呵,菜鸡啊菜鸡,被子弹洗脸的感觉怎么样?!”
凌忆笑容浪荡,一把扒开了满地的死鱼,露出了一副藏在厚厚垃圾下的、白如骷髅的怪物脸庞:
“俗话说得好,状不可名,则威不可测!
“今天就让我浪催小王子来瞅瞅,你这只敢在暗处动手的家伙……到底长着一副什么熊样!”
本章已完 m.3q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