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
教育
简介
实行12年制义务教育。中小学教育为12年制,即小学6年、初中3年、高中3年。中等专科职业学校为3年制,大学一般为4年制,医科大学为5年制。着名高等院校有:朱拉隆功大学、法政大学、农业大学、清迈大学、孔敬大学、宋卡纳卡琳大学、玛希敦大学、诗纳卡琳威洛大学、易三仓大学和曼谷大学等。此外,还有兰甘亨大学和素可泰大学等开放大学。
教育行政
根据1977年修订后公布的教育发展规划的精神,泰国教育行政管理制度的总方针在于发展现代教育以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教育民众珍惜立宪民主原则,遵守宪法、政令、宗教传统和泰王旨意。
全国教育行政管理机构有:(1)全国教育委员会,主管教育规划、教育研究与教育评价。(2)教育部,主管全国教育发展、国际教育活动、文化事务与宗教团体教育机构。1964年以前,教育部只主管师范教育机构而不管大学。1965年初,初等教育机构由内政部及府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管辖,教育部也不再管理。(3)高等教育办公室,负责全国各类型的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就中央与地方的行政权力划分看,实行地方分权制。教育行政部门调拨教育经费给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学校单位。大部分教育经费出自国家的预算开支。不论是公立学校或私立学校均得到政府的资助,但政府拨给公立学校的教育经费较多。
泰国教育行政区大体上分为:泰北教育地区,泰东北教育地区、泰中部教育地区、泰南部教育地区。由于各区域的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各区域之间的教育水平相差较大。中部地区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人口也比较集中,教育发达,适龄儿童入学率最高,它是泰国政治、经济和文化教育科学的中心。泰北区主要为山地,所以教育较落后。
学制
学前教育为3~6岁;义务教育为7~13岁;中学教育为14~19岁;大学教育为20~23岁;研究生院阶段为24~26岁。
学前教育机构大多数由私人投资开办,政府只办少数示范性的学校。中学分初中、高中两段。在第六个教育发展五年计划期间,将增加正规初中130所、速成初中120所。高中包括普通高中及职业高中。在这个五年计划期间,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就学人数将从1982年的人,增至1986年的人(不包括开放大学生人数)。其中,高中人数将增迦8.2%,即从1982年的人增至1986年的人,达到15~17岁年龄组人数的31%左右。高等学校人数将增长6%,即由1982年的人增至1986年的人(不包括开放大学生人数),占18~23年龄组人数的5%左右。非正规教育预计1986年将有人,增长17%左右。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