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啊,好啊,老夫没想到脖子半截进了黄土,竟然还能收下个小徒弟,小江啊,你这闺女是个有悟性的,不过学医可是很辛苦的,你们有心理准备?”
“许爷爷,我不怕苦,我一定好好学,叔叔以前跟我说过,这世上能做成的事都是沾了辛苦的,即便再有天赋的人,不肯吃辛苦,也只能是个普通人,艳红不想当普通人,艳红想成为厉害的大夫,想成为.......让叔叔阿姨骄傲的人。”
最后面几个字,艳红说的很小声,但江明浩依旧听到了,心里先是有股子细细麻麻的心疼,这孩子心思太细腻敏感了,这样的性子容易生活的很辛苦,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说,这样的性子又极适合学医,学医者,应有慈悲之心,也应心有纤尘,艳红这两点都具备。
“来,这是许爷爷给你的拜师礼,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是当年许爷爷拜一位民间老方士为师对方赠予我的,陪我五十几年了。”
说完,许仕从脖子上摘下一个翠玉色的葫芦,玉养人,人养玉,这玉在许仕身上贴身佩戴了五十几年,早就被养的水润透亮,在月光下一晃,像是有水波流转。
艳红接过玉葫芦,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里。
她不懂这玉的价值,可却知道这是世上最珍贵的东西,是陪了许爷爷半辈子的东西,人啊,有多少个五十年呢?
许仕得了个聪慧的小徒弟,心情好的不得了,竟用手敲着膝盖,哼起了京剧。
“穆桂英脱去铁甲身松散,每日里侍奉太君在堂前,风和日暖晴朗天,小儿女练武在花园,文广儿武艺好赛过他父,金花女也比得桂英当年......”
这一夜,许仕失眠的毛病奇迹般的好了,躺到炕上闻着新棉花的味道,不到十分钟就沉沉的睡去。
直到第二日鸡鸣时分,才幽幽转醒。
许仕已经忘了自己已经多少年没有睡过这么好的觉了,一觉醒来,浑身轻快。
“老哥,俺今天带你上山去逮野兔子去,晚上让你弟妹跟咱们炖兔子肉。”
吃了饭,苏大山还记得昨天自己醉酒说的话,一大早就把多年没用过的抓兔子的陷阱拾掇出来,就等着在许仕面前大展身手。
江明浩有些奇怪,自己这个岳父不管前世还是今生,都不是个话多的人,更是不曾对某个人如此亲近,即便对江月这个心尖尖上的孩子,爱的也很克制,极少甚至没有过情绪过于外放的时候。
但对许仕,热情的过分。
“爹,许老年纪大了,敖子山路陡,许老怕是......”
“没事,我这腿脚好的很,而且打从昨天过来我就看到那座山了,绿葱葱的喜人,我和大兄弟慢点走,没事的。”
江明浩的话被许仕打断,老爷子如今满脸的期待和生机,看着竟比昨天好像又年轻了几分。
“俺也去,俺也去。”
江月一蹦三尺高,去逮兔子,这么好的事她怎么能错过啊?
“小月,你别跟着添乱了。”
苏美秀出言,把江月拉到了怀里。
眼光担忧的看着自己的老爹和许仕。
自己这老爹,怎么越活越回去了呢,先不说许老先生八十多岁了,就是他自己也是五十几岁的人了,前几日才下过雨,山上的路滑的很,两人要是就是这么上山,摔了怎么办?
当然,苏美秀的担忧没有起到任何作用,两个老头一人背了一个抓兔子的笼子,雄赳赳气昂昂的上了山。
但等到两人从山上下来,苏美秀才知道,自己老爹为什么会一反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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