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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后。

洪尘在院子里转圈消食,大概是和九叔在一起久了,他也有样学样地背着双手。

虽说没有九叔的气势,但也平添了几分少年的可爱。

到了今天,他已经不会再因为自己穿越后的年纪而心生不满了。

因为回到少年的不止是体型,还有凭空增长的生命力,这都是白捡的寿命啊!

不一会儿的工夫,秋生收拾好了东西,背着一个包裹走了出来,文才则背着空空的竹篓,抱着一柄长剑从洪尘的房间里走了出来,笑吟吟地来到洪尘面前,道:“小师弟,你的剑我帮你拿着。”

秋生一看,顿时伸手去抢:“文才,你背着竹篓已经够辛苦了,小师弟这柄剑就由我来帮他拿吧!”

“不要!我拿得动!”

文才边躲边跑,秋生边追边抢。

洪尘笑眯眯地看戏。

剑,是天问剑。

天问是洪尘正式带在身边的第一柄剑,跟随他游历天下,修行时也不断沾染了他的气息,纵使没有专门蕴养,但也比其他剑更加听话和灵巧。

一年多前,趁着九叔带他出去散步的机会,洪尘蹲在河边的时候一个“不小心”就把它给捞了起来。

茅山道士的佩剑多是桃木剑,年份越高越好,也有法器金钱剑,用的铜钱也十分有讲究。

天问虽然是秦剑,但这种机缘巧的宝贝在道门中甚至更加珍稀。

上天安排的最大嘛!

九叔也曾特意布坛敬请茅山祖师,为天问开光。

虽然洪尘觉得,作为帝王佩剑,天问就算不开光也能轻易斩杀那些小鬼。

即便不提这些,天问仅凭颜值与锋锐,也足以征服秋生和文才。

所以,他们不是想帮洪尘减轻压力,而是想抱着天问行走在镇上,在别人面前装一波大的。

“咳!”

一声咳嗽,秋生和文才顿时停下脚步,乖乖低头。

九叔剜了他们一眼,转身关上房门,四人一同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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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家镇。

方圆百八十里人口最多,最富裕,也最热闹的镇子。

因为靠近港口,河运发达,往来的异乡人数量也不少,甚至还能看到洋人。

当然这种年代在这片土地上是很难看到黑人的,能坐船飘扬过海的黑人,九成九都被卖去摘棉花了。

秋生和文才都很兴奋。

秋生还好些,他来镇上的次数不少,虽然都是来他姑妈家的胭脂水粉店里帮忙干活。

文才就不同了,他一边对镇上的事物大为好奇,一边又抱紧手上的长剑,每当有人投来目光的时候,他都会得意洋洋地扬起下巴。

九叔的关注点,大多在洪尘身上。

譬如,洪尘看了眼街边的包子,他立刻就问洪尘想吃什么馅的,看一眼冰糖葫芦,九叔也马上就掏钱。

这师父拜的,比亲爹都亲。

当然,九叔也不是厚此薄彼的人,跟着洪尘,秋生和文才也吃了不少好东西。

洪尘拿着糖葫芦,眼神同样好奇地东张西望。

但他看的主要还是人。

他穿越过的世界有现代和古代,唯独没有民国前后的时期。

这個时代人们的言谈举止,既有古代的礼仪,又有现代的影子。东西方文明的碰撞,催生了很多新奇的事物。

可惜,本该是一件好事,却因为当权者的短见、自私与无能,使得百姓受苦,战争频输,天下不宁。

就连道门,也因为这些原因而变得青黄不接。

世间诡异丛生,阴邪层出不穷。

不知道地府有没有把那些王八蛋塞进十八层地狱。

药铺前。

九叔停下脚步,回头道:“你们在附近走走,别跑的太远。”

话音刚落,秋生和文才顿时便如同脱缰野马一般冲了出去,只有洪尘啃着糖葫芦默默地走到门边的阴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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