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街道不远处传来一阵惨叫,以及一声震耳欲聋的砸击声。
莫彬没有犹豫,立马挥舞触手朝着那边飞去,双眼直冒金光。
这可是变异丧尸啊,要是给自己爆出一个高阶丧尸晶核,那自己的等阶肯定能得到一个质的飞跃。
果然,当他到达地方时,只见一只超过三米的暴徒,手持满是石头的钢筋锤,朝着一辆小汽车疯狂地砸着。
而小汽车里,还有两具尸体,脸上惊恐的表情仍然留在他们脸上。
不难猜出,这两人应该是想趁着夜色没人的时候,悄悄开车溜走,却被暴徒拦住了去路。
“嘿!傻大个!看这里!”
莫彬站在公交车车顶,朝着暴徒喊了一声,还作势朝他撅起屁股挑衅。
暴徒听见声音,转过头怒气冲冲的寻找目标,想看看是哪个不知死活的幸存者来找它麻烦。
可当它看见莫彬的一瞬间,浑身就不由自主的一阵颤抖,手上握着的钢筋也松了几分。
那种来自某种力量的压制,不是它想反抗就能反抗的。
但转念一想,自己已经快三阶了,眼前的丧尸不过也才二阶多一点而已,自己还怕个什么?
想到这,暴徒怒吼一声,手中的钢筋高高举起,朝着莫彬的头上砸去。
莫彬也不是傻子,一个大跳躲开攻击后,直接跳到了它的肩上,一爪朝着它的头骨抓去。
不愧是突变猎手,自己这一爪,竟直接将这大个的脑壳硬生生地刺穿,黑红的血液不断地从里面冒出。
感受到威胁的暴徒不断甩动身子,双手立马放开钢筋,想把这家伙从脑袋上拽下来。
但莫彬哪会给它这个机会,趁它吃痛的间隙,另一只爪子顺势劈下,直接将他的脑袋劈成两半。
顿时,一枚鸡蛋大小的晶核从里面冒了出来,里面散发出的能量就连莫彬都欣喜不已。
这枚晶核的等阶已经到达了二阶,而且因为这暴徒杀人吃人无数,已经有了隐隐往三阶的趋势增长。
这样一颗,足足抵得上近千枚一阶的晶核!
接着,莫彬又将目光移向那个钢筋,那根钢筋虽然看起来破破烂烂的,但莫彬心里清楚这里面的价值。
不少的丧尸死后都会掉落一些宝具和武器,小到戒指耳钉,大到砍刀长剑。
像暴徒手里的这根钢筋,其等阶已经来到了一阶六级,可以说算是武器里较强的一类了。
要知道,自己手里的唐刀可是个“吞晶兽”,连带斩杀丧尸和吞噬晶核,也才勉强来到一阶五级。
就算不给别人用,这玩意拿去卖给别人换一些晶核,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末世后,不少人会因为武器而发愁,甚至在与丧尸的对战中吃亏。
如果能给他们一个趁手的武器,那他们胜利的几率将翻上一番,收益也会增长许多。
接着,莫彬拿起晶核,随意地擦拭一番后,找了个安静的地方开始吸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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