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害怕,不是现在的,虽然被动物啃咬的有点惨,但勉强可以辨认出服饰,应该是个古人”。
我忽然来了精神:“什么时候的事?”。
他看着房顶想,好象上面写着年月日,忽然一拍手:“四年前,没错,那时候我刚结束了第一段恋情,痛不欲生……”。
我对他的心路历程完全不感兴趣:“遗骸哪?”。
“你这人真没劲”。
他见我不搭话茬,蔫了:“……我那儿知道”。
网上还真有当年玉砚雪山滑坡的报道,跟他说的很接近,最后多提了一句,因为某个工作人员的疏忽,那堆残皮破骨在运下山的过程中丢失了。
“到了同益古镇,一问就明白了,我给你们做向导”。
胖子不达目的不罢体,拿出身份证:“我叫罗静安,探奇杂志社的记者兼摄影师,不是坏人”。
一听这杂志社就大不了,果然,只是几个大学同窗的共同兴趣。
“罗静安?”。
当我把这胖子介绍给女孩们,小妹眨着眼睛:“锣不是越响越好吗,应该叫罗震天才对,怎么会越敲越安静了呢?”。
“因为在古代,锣声一响,不是走水就是盗抢山匪,所以,没有锣声就是好的呀,代表着宅院四邻平安”。
“那你就是福星喽”。
人对人产生好感,往往就在一瞬间,胖子和小妹挤在后排聊个没完,说到开心处,旁若无人的嬉笑打闹。
陶木春递给小妹一小瓶牛奶,没接住,掉在了胖子脚边,他捡起来,开玩笑的说:“也请我喝一瓶吧……”。
还没等他说完,就被苏欣晨眼疾手快的抢了过去。
我猜里面装的是陶木春的血,奶香味的血。
“……这么小一瓶,你怎么够喝,哪,喝这个”。
车里有超大瓶的可乐,胖子抱着,哭笑不得。
“同益古镇好玩吗?”。
小妹含着吸管:“为什么叫同益?”。
她以为胖子的解释一定很有趣,没想到却非常离奇血腥。
相传很久很久以前,同益古镇的前身是什闾城,二百多户人家,谁也说不上他们是从哪儿来的,只知道是一个大家族,吴氏家族。
吴氏家族极为神秘,因为周边没有乡村农户,城里每个月都会派出一支驮队,步行百里到大集上用粮食换取油盐布匹等生活用品。
他们长相凶恶、额头涂青,张嘴一排獠牙。
“你说的是人,还是妖怪?”。
小妹本来笑的还挺开心,猛然联想到自己,表情失落,偷偷拿眼瞄着胖子。
“所以没人敢从什闾城下过,直到遇上了个要钱不要命的主”。
这货是新上任的农都尉,有一天,他巡视地方,发现从前那座荒城如今已然人畜兴旺,便命令恶仆去征粮,三说两说动上了手。
“吴氏族人非常彪悍,吱哇怪叫,把都尉打的哭爹喊娘,恨不得多生两条腿”。
这下可闯了大祸,农都尉上报郡府,谎称什闾城其实是猿山狐丘,是半人半兽的妖邪藏身之地。
太守立刻派大都尉沈鹤鸣前去围剿,浩浩荡荡来到城下,远远望见数百刁民出城迎战,为首的是位桔皮麻脸的少妇。
“这女的看来不简单,打赢了吗?”。
“四个字,虎入狼群”。
胖子连说带比划:“一口气把沈鹤鸣撵出了五十多里地,不敢再攻城,怕挨打,家也不敢回去,怕挨骂,原地安营扎寨,商量对策……”。
我开着车,正听得津津有味,苏欣晨用胳膊捅我,让我注意前方,原来那辆大货柜已经驶上了弯道,准备下高速。
她又指后视镜,银色面包车一直不远不近的跟着,玻璃反光,看不清里面是什么人。
“都留点神,去哪儿别落单”。
陶木春要苏欣晨寸步不离的跟着小妹。
“……也不知道沈鹤鸣用了什么毒计,第二天大雾弥漫,有猎户迷失了方向,来到什闾城附近,听到雾中传来令人头皮发麻的哀嚎声,走近了一看,你们猜怎么着?……”。
雾蒙蒙里,隐约可见什闾城内红光四散,如同血雾一般。
烈火腾腾,整整烧了两天两夜,没有一个姓吴的逃出来,也没抬出一具尸体,至于是烧光了,还是投降了,就不得而知了。
反正沈鹤鸣就这样进了城,一边向太守索要抚恤物资,一边重建街道房屋,将整座城修得固若金汤。
他还命令官兵把家眷们都接来,打出福祸同享,人人得益的招牌,改名同益,总之是蛊惑人心的那一套了,最终如愿以偿的被推为城主。
相当于土皇帝。
“他上面的官能乐意吗?要是我,这样的好事,当然自己来啦”。
“到底是穷乡僻壤,怎么能和郡府相比,沈鹤鸣留守在这儿,其实是有野心的,只是没过多久就死于一场雪崩,被活埋了,尸首都没找到”。
过了几年,沈鹤鸣的媳妇梅姿夫人因为私自在雪山开矿,朝廷要予以严惩,不料,这小娘子是个火爆脾气,一言不合,揭竿造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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