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兴安所(今陕西安康)五十多里有一处峡谷,唤作“车厢峡”。
此峡全长20公里,几丈宽,两岸奇峰突兀,恶流湍急,怪石嶙峋,易入难出,地形险要。
可谓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再加之近日来阴雨绵延,整个峡谷中弥漫着清冷气息。
数万衣不蔽体的农民军,蜷缩在还算干燥的岩壁下,目光呆滞,面无血色。
一名身穿铠甲的将军沿着岩壁行走一圈,脸色凝重最终长叹了几声,抖了抖身上雨水再度往一处山洞奔去。
山洞内,火把攒动,几堆篝火跳动散发出极为舒缓的温度。
篝火下,几名头领似的人物围坐一团,伸出手烤起火来。
为首一人宽额颔首,虎背熊腰,最最令人惊奇当属脑袋后凸出的一块反骨,让人一眼就觉察出其不凡之处。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闯将李自成。
“高兄弟回来了?”
见得来人,李自成率先开口笑道:“快来喝两杯热酒,吃块肉再说。”
至于能够被李自成称兄道弟的男子,他的麾下中怕也只有“翻山鹞”高杰有此等殊荣了。
“多谢闯将”
高杰笑着点了点头,接过一块肉干想也没想就送入嘴中。
大口咀嚼几下,迅速吞咽下去。
军中已然断粮,这肉自然也可能是别的肉。
“岁大饥,人相食。”
这就是流民最最真实的写照。
吃了两块肉干,高杰勉强恢复些气力,对准李自成提议道:“闯将,再这样下去,咱们全都得死在这。
不如,降了吧!”
“不行!不行!”
话音刚落,一名满脸虬须的汉子站出来喝道。
众人视之,正是闯将的先锋刘宗敏。
“高杰,你他娘的打个什么鬼,额李大哥乃是天生的帝王命,岂能够投降明狗。只要俺们再坚守个一个半月,明狗必退。”
他刘宗敏作贼寇作惯了,再加上有过屠城的先例,自是不敢向明军投降。
高杰闻言却是冷笑道:“一个半月?怕是只肖半月军中的兄弟就连路都走不动,到时候咱们早就都成了坟冢中的枯骨。”
说着他又故意揭刘宗敏的伤疤。
“若不是你太废物,三万大军打不下个小小的陕州城,咱们至于被追入这绝境么?”
刘宗敏勃然大怒,红着脸辩驳道:“辽东军本就战力凶狠,老子一时不察才着了他们的道,你...你若是有胆子带上人去与辽东军干一架,那才是真汉子!”
高杰:“输了就是输了,哪来那么多屁话。打了败仗还这般沾沾自喜,这若是让你打了胜仗,那还了得?”
“老子杀你了!”
漆黑坚硬的虬须微微抖动,刘宗敏“唰”一下抽出腰间长刀,作虎扑状朝高杰扑去。
“嘿嘿...老子也早就想领教领教,你手上功夫退化没有。”说着高杰抽出腰间长刀与之对峙起来。
“够了!”
一声怒吼宛如闷雷一般,在营中炸响,二人身体一颤不约而同地将目光移动。
就见李自成面容狰狞,红着眼,浑身上下戾气十足。
“他奶奶的,都大敌当前了,你们两个能不能给额消停些。都是自家兄弟,有甚不能好好说的?宗敏你也是的,自家兄弟还拔刀,说出去岂不是让人笑话。”
“闯将,是这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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