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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究人员对此做了一系列实验,结果发现,人们的确会以事物常见的状态,来感知和记忆它们。有很多参与实验的人都犯了类似的错误:他们在回忆图片上的情景时,会把原本位于街道中央的药店,说成是在街角。因为他们那个地方的药店,通常是在两条街道的交会处。图片上画着的,明明是满载着炸药的红十字会救护车。多数人在回忆时,却说载着的是医疗用品。因为他们觉得,红十字会的车,“本就应该”是用于医疗的。

你看,刻板印象无处不在,但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却不得而知。尤其是在取证、庭审这类,会对他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中,文化预期、我们个人的偏见,都是要被严格排除的干扰因素。

说完了目击者本人的心理状态,在记忆的感知阶段,事件本身也会干扰目击者证词的准确性。很多研究都发现,那些独特、鲜明、新奇的场面,更能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而那些常规、平凡、微不足道的情形,则很少被人记在心上。这些结论都很好理解,已经成了共识,就不再多说。

我们来看另一个,影响人们对信息感知的重要因素——事件的暴力程度。

有心理学家制作了两份录像,开头和结尾完全一样,唯一的不同是,一份是暴力版:影片中的警察直接殴打了另外一人;另一份是非暴力版:双方只有言语上的交锋。他们请来了两组人,分别观看两个不同的版本。

结果发现,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观看暴力版视频的人,回忆能力明显弱了很多。这可能印证了我们最早说过的,压力会让人们的感知能力下降。

但无论具体原因是什么,这个结论,对于司法判定来说,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那就是,对于那些能够引起强烈情绪的事件,在判断证词时,要格外慎重。

不过在这里,我们不妨做一个假设:恰巧有位神奇的目击者,在感知阶段,巧妙地避开了所有的坑,完整无误地将事件发生的经过,以及必要的细节,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那么,我们的这位“优质证人”,是不是就可以完美地还原事实了?

很遗憾,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接下来的第二个阶段,记忆的保持阶段,依然会有各种因素,试图入侵,甚至改变他的记忆。

第一个挑战,作者概括为“事后信息”。

在目睹过一起重大事件后,我们对这件事的关注,通常不会就此停止。在之后的时间里,我们还会不断地接触到与此相关的新信息。比如,有人当场目睹了一场车祸,第二天才从新闻上看到,司机出事前是喝了酒的。或者有人看到了一起争端,随后听朋友介绍了这场争执的前因后果。有相当多的研究都发现,这些事后才了解到的信息,能直接改变目击者的记忆。

本书的作者曾经在认知心理学课堂上,给学生们布置了一项有趣的作业:让学生去在别人的脑海中,制造一段本不存在的记忆。这事,是不是听起来挺难的?但结果却令人震惊:人为制造记忆,并且还能让人觉得真实,其实很轻松。

其中一组学生是这么做的:两名女生,背着一个大包走进火车站。她们故意将背包留在车站的长椅上,然后双双离开,装作去看时刻表。这时,另外一名男同学入场,他在这个实验里,扮演小偷的角色。只见他偷偷摸摸地将手伸进包里,假装摸出了什么东西,塞进外套,然后飞快地走掉了。

女同学回来后,发现有人动过自己的包,随即惊呼道:“天呐,我的录音机不见了!”然后开始碎碎念,让旁边的人听到更多细节:“这是我老板借给我的、这录音机超贵的……”当然,那名男生其实什么也没有拿,录音机是这两名女同学制造的虚假信息。两名女生一边抱怨,一边不时地向周围的目击者询问,努力让他们回忆一些细节。她们还向周围的目击者们要来了电话。

一周后,另一名同学扮演“保险代理人”,打电话给这些目击者,声称要对失窃经过例行调查。他请目击者们尽量回忆所有能够想到的细节。最后,他问了这么一个问题:“您看到那台录音机了吗?”尽管根本不存在什么录音机,但仍有超过半数的目击者,他们清楚地记得,自己看到了!而且,说的是相当详细。有人说是灰色的,有人说是黑色的,有人说录音机是装在盒子里的,还有人说录音机带着天线……

你看,“录音机”这个本不存在的物体,就这样通过事后信息,被渗透进了目击者的记忆中,真是令人防不胜防。不但如此,想要修改目击者的记忆,不一定非要用语言或文字的形式,实际上,人们在传递信息的过程中,说话的语气、眼神视线、身体姿态这些细小的动作,都能传达想法,甚至影响记忆。

比如,有调查发现,在目击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指认时,警察只要不自觉地多看嫌疑人几眼,或是说话时语气有变化,就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动摇目击者的想法。所以有人提出:“指认最要紧的原则就是,每位目击者必须单独观察列队,不能由其他目击者或相关人员陪同。”但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个彻底的解决方案,防止各种各样的事后信息干扰我们的记忆。

说到这,你一定会好奇,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人们相信看到了并不存在的录音机?为什么我们的记忆会被改变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对我们理解人类大脑的运作方式至关重要。为此,作者还做了一项研究:她请参与实验的人员观看了一段视频,这段视频的内容是一起交通事故。然后将参与实验的人分为了两组。第一组被问到的问题是:“车祸发生的那一瞬间,两辆车猛烈撞击(smashed)时的时速有多快?”而第二组被问到的问题是:“车祸发生的那一瞬间,两辆车碰在一起(hit)时的时速有多快?”请注意,问题的区别是“猛烈撞击(smashed)”和“碰在一起(hit)”这两个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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