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还没亮,陆建升就醒了。
他轻悄悄的穿起衣服,然后来到堂屋看到野鸡还活着,不由面露喜色,毕竟野鸡死了价格那可是要大打折扣。
八三年政府是鼓励村民打猎的,县里还有收购站!专门收购一些动物的毛皮,
像野鸡这种没有皮的,在县里也不愁卖,因为这个年代是缺肉食的,一般县里国营饭店会有人收!
不过县里太远了,五六十里地,像柳里沟子村很多人很多人一生都没去县城几回。
陆建升自然不会为了一只野鸡去县里,
他把野鸡装好,然后就前往乡里走去!乡里也有收野货的地方,不过价格比县里便宜一些,乡里距离柳里子沟也不近,将近二十里的路程,来回最少要三四个小时!
陆建升背着装野鸡的麻袋向乡里走去,这年头在这穷乡僻壤的地方,连个自行车都没有,不过空气比后世好多了,只是天气还有些冷!
陆建升一路走到了乡里,冷风顺着脖领子往里钻,冻的他浑身发抖。
慢慢的乡里街道上赶集人多了起来,瞅准方向,陆建升前往了乡里唯一家国营饭店,陆建升在乡里干活的时候,听说这里收野货。
不一会街道上,只见两个红灯笼在寒风中摇曳,老旧的木门上还贴着去年的春联,不过也已经掀角儿,褪色严重了,上面还挂着“国营”两个大大的字。
“同志!收野货?”
门关着,陆建升喊了喊门。
“没有人?”
陆建升一推,发现大门直接就被推开了,他便背着野鸡走了进去。
“谁呀?”
这时一道沙哑带着不耐烦声音传来,左腿有点瘸的吴国福走了出来,他四十多岁个子中等,但是面容苍老就像是五六十多岁似的。
吴国福疑惑的看看陆建升,他并不认识后者,而且看他的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不像是能在饭店吃起饭的样子,而且这大清早的谁下馆子?
“我是柳里沟子的,听说你这里收野货,野鸡收不收?”
陆建升开门见山道。
“收啊,来来来咱们先进屋,他奶奶的这天气真冷。”吴国福的眼睛一亮,瞬间热情了几分。
要知道他这里是乡里唯一一家国营饭店,他这里是缺肉食的,尤其给平日乡里的领导同志开小灶,而且有些领导就是喜欢吃那些野味,只要东西好不愁卖不出去。
进了屋。
吴国福看着陆建升一副山沟子里没见过一丁点世面的打扮,不由盘起了小心思,
他先是热情的给陆建升端了一碗热水。
然后拿起秤砣开始给野鸡称重!
“我来称一称啊,这一只野鸡二斤三两,现在野鸡价格在六毛一斤,这一只一共一块三毛八。”
“我都给你凑个整数,一共一块四,你抓野鸡也不容易,卖给我挺好。”
吴国福不由心中一笑,这些山沟子里的小村子,一般不知道野货的价格,只要拿到县里卖野鸡最少能卖七毛五一斤,他这一下就多赚了一毛五毛,更何况他这里是国营饭店,做成菜那赚的更多。
吴国福感觉糊弄陆建升一个小年轻还不简单吗?伸手就要拿野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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