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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起小时候的生活实在是太苦了,那时还流行用粮票,逢年过节若是能吃上一口肉那都是件幸福的事情了。

当时家家户户都不富裕,而且全国上下都找不出几家万元户来。更甚之,谁家若是能有辆自行车,搁现在来说就相当于一辆豪车级别了。就连一块普普通通的手表,在那个年代来说都算得上是奢侈品。

说句绕口的话,那时候的钱也比现在的钱值钱,十块钱能抵得上现在的一百块钱来花,能买的东西倒是不少,可那时候就是穷得吃不起肉。

我叔公却不一样,他自己做了个火铳子,常年都躲在荒无人烟的深山老林子里隐居打猎,最多隔上个两三天就能吃到野味儿,记得在我七岁以后,还跟他在老林子里住过两年。

那地方好像是位于现今天津市辖区外的一座荒山,方圆百里荒无人烟,距离九琅县和蓟县算是最近的。

那里群峰汇集,是各种亚热带植被丛生的原始森林,四处不仅山高、坡陡、谷深,而且水源众多。而我们居住的木屋,就建在一座山脚下。距离木屋不远,便有一条不知名的小河。

老林子里能吃的动植物相当丰富,什么野杏、野梨子、野山楂等水果,蔬菜包括野地笋、野菊蓣、灵芝、花木耳、红菇松菇喇叭菇等等……反正这些东西我那时也根本就不认识,哪些有毒不能吃,哪些又是没毒可以食用,都需要仔细分辨。

还有河里的那些我没见过的各种怪物,还有各种陆地上的各种无脊椎动物,山参野果等等,说起来就让人一阵头大。可有一样,就是我那时候才发现,野外的东西相当好吃。

记得刚来到荒山时,叔公就带着我去附近的悬钩子林,用套网逮了只榛鸡。随后又开膛破肚取出内脏拔了毛,在上面撒上一层盐巴,再刷上一些蜂蜜,最后往鸡肚子里塞上洗净的香菇和切成块的野果。

等支起木头架子晾上几个小时后,再把榛鸡放在火上生烤。等到被烤熟后,叔公就抄刀子再把熏好的肉切成片。

烤架前常会摆上一条长木凳,凳子上放置两个碗,碗里都是用香油香菜醋、还有辣椒蒜末酱油调好的佐料,而且我们当时连筷子都不用,直接用手抓肉放到碗里蘸着吃,那味道着实让现在的我都记忆犹新。

当时叔公说这是他常年在外,自己依照所见所闻慢慢寻思出来的吃法。可等我长大后仔细一琢磨,怎么想都觉得他这种吃法,倒是跟满蒙两族的手抓羊肉类似,但做法却又有些区别。

叔公还有个习惯,那就是在吃饭的时候,总要先喝上几口白酒来调调舌头。一顿饭若是没了酒,哪怕再好吃的东西他也咽不下去,正可谓是无酒不欢。但有一点,他是爱酒却不嗜酒。平常的时候一天三顿饭加起来,顶多也喝不超过二两。

只是偶尔打开话匣子的时候,才会喝上一斤,一喝多了还把我当成他的同行称兄道弟,念叨起自己以前的事情来。由于我当时还太小,知道的事情还不多,所以也只是坐在一边干听着。

而他也难得找人倾诉,常常自顾自的说起来,有时候还给我讲上些倒斗的事情。不过他说的吊人胃口,我也时常听得入迷,自然就乐得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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