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现在来聊聊,你明天的同学会……”
“啊?”
厌黎表示替别人去参加同学会,只要不付钱,这也是蹭。
女人叫陈佩琳。
这是穷小子与校花的故事,穷小子毫不保留的爱,打动了校花,校花为他洗手作羹汤,为他生儿育女。
没几年时间就被嫌弃,从精致的美女,变成不修边幅的黄脸婆,也是两个孩子的母亲。
主要是同学会,她去肯定被人笑话。
而厌黎去就不一样,她能易容,不用太浮夸,易容成精神状态很好,又幸福的人。
信任让陈佩琳把班级大概信息告诉她,一直诉说到了有些晚,背上的孩子醒来,她背着孩子回了家。
“你还知道回来,快做饭,饿死了……”
陈佩琳停下脚步,看到大女儿胆怯的目光,深呼一口气道:“我们离婚吧!”
“我叫厌黎,你也可以叫我十八老板,当然,我喜欢别人叫我老板。”
存在手机里的电话号码,还有这句话在陈佩琳的心中,落下深深的印记,那个印记给了她力量。
让她无视男人的咆哮,带着两个孩子回了娘家。
她觉得自己眼光不算太差,男人有那可怜的自尊,至少这个男人不家暴。
想到这里,陈佩琳又自嘲一笑,自己看男人,要求居然这样低了。
十年了,什么都没有了,想想二十岁的自己,其实没有后悔一说,毕竟成年了,毕竟以前确实相爱过,只是时间冲刷掉了一切。
男人那可怜的自尊是流沙的窟窿,是修补不好的破洞。
……
第二天厌黎吃的是蛋挞,当然也是打包来的,还得感谢主人家每次都点的都不一样。
她把自己画成陈佩琳的模样,依旧穿着运动装,头发批散开,可以遮挡易容后的一丝丝异样。
美女都是有很多相同点的,被揭穿可能性几乎为零。
因为经过上次的任务,学会观察,厌黎还模仿对方声音和动作,走进了大学同学会的包间。
同学三十全部到齐,厌黎是最后一个进门。
一群人表情各异,还是热情招呼她坐下。
然后开始聊各自的成就,学会了社会上的各种谦虚恭维。
十年时间,大家都成了彼此回忆,不管什么似乎都变得无足轻重。
可能是没到中年,并没有想象中的刁难。
厌黎听着对陈佩琳以前的夸奖,谦虚的蹭着饭,最开始以为会是小说上的修罗场,结果现实不是,毕竟他们也算名校。
有正常的人类炫耀的情绪,反而比普通人心态更平稳。
她觉得陈佩琳应该自己来看看。
校花不是光漂亮就行,品行三观成绩都要上层,那么多眼睛看着,装的再像,也隐藏不了,演的就是演的。
所以她虽然没有闺蜜,也有许多朋友的存在,她们会关心她。
毕竟在漂亮小姐姐面前,除了心思恶毒的,谁不盯着看半天。
连厌黎照镜子也看自己半天,自恋的想:我真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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