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凤仪看一下招牌,写着渤海茶庄,里头整间店十分整洁,桌椅看起来都很高级。
林凤仪不敢留久,继续往客栈走。
客栈的一楼还有好几桌,但是有姑娘陪酒的桌数更多了;
二楼好几间包厢也都还热闹着。林凤仪直接往三楼的房间走去,但是在楼梯上尽量走慢些,偷偷留意一楼各桌客人的样子。
此时店员却走过来说:“客官,要姑娘否?”
林凤仪做了一个思考的动作,其实是借机留在楼梯上久一点,把客人多看几眼,然后才摇头说不要。
进了房间,林凤仪开始考虑,叫个姑娘也好,聊聊天,看能不能再问到什么情报。
但是今天整个白天在赶路,晚上又聊了几摊,实在很累,就算了,应该先整理一下目前的信息,顺便写封信给王爷等人,汇报情况。
但是,不能寄到王爷府或都察院,人家一看信封,会起疑。
本想算了,又想到可以寄给晴晴,信封写会宾楼,妥当。
林凤仪打开房门,左右看看没人,到廊间往一楼大厅看,叫了店员,比个手势。
两分钟后,店员就拿了文房四宝来。
林凤仪问:“明早给一封信,帮我寄到京城,行吗?”
店员点头说:“行。此处有驿传。”
林凤仪说:“那再给我信封和……胶水?浆糊?”
店员头歪了一下,说:“糯米浆?有。”
林凤仪开始磨墨,等店员又送东西来走了,才开始写信,利用这封信来整理案情。
张员外是反对的地主,姜熙夫妇是与征地无直接关系的商人,他们认为高修未被收买。
廖员外是赞成的地主,他听了孟爷的话,相信高修拿了钱,但仍尊敬高修。
他们口中的姜员外,是反对的地主,相信高修被收买,就要绝交。
姜熙夫妇和张员外很像“人格证人”。
但另外还有事实证人,孟爷徐爷、老秦都看到高修有拿钱,但这两人是县衙核心、也就是传出风声的来源;另一人是县衙的基层人员。
至于黄老板,和县衙无关,但也目击高修拿钱,且看到官印和当日日期。
一般来说,当然是事实证人比较重要。
如果高修拿了钱,则遇劫的说法就比较能成立。如果高修没拿钱,则县衙的说法就有问题。
但也不排除:有人打劫,然后才知道没有钱;或是县衙的人知道有钱,所以另外半路去劫,而县令和孟爷徐爷或知情,或不知情;或是某人杀了高修,但不是为了钱,也没拿钱,但放了马以后,马鞍上的钱被别人拿走。
目前还没有线索指向县衙行凶。林凤仪记下接下来要做的事:入“店”访查,现场勘查以及目击证人、仵作等人的访查。
信写完了,写上会宾楼的地址和店名,收信人就写晴晴。
信末写上“请告知众兄弟”,晴晴必然知道要转交王府或都察院。
接下来要写一封信到高家庄,这是要告诉高思即将到访,但是为隐藏身份,信里要先套好招。
今晚碰到简夫人,正好用上。
林凤仪写了上回经丽华介绍、与君相识,甚为思念,现为安全计,以男装旅行,希到府拜访云云。
写好了,虽然楼下大厅和包厢仍然很吵,但林凤仪实在太累,倒头就呼呼大睡。
次日醒来,林凤仪吃了早饭,托了信,结了帐,决定到渤海茶庄看一看,顺便整理好心情再度骑马上路。
到了茶庄,就有店员来招呼:“客官买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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