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咕……布咕……”
牧云第一次知道布谷鸟也会在晚上叫。
事实上他以前也没听说过这种鸟。
他静静地看着面前离自己不到一丈远的地方,躺着的一具尸体。
尸体浑身湿漉漉的,在淡淡的的月光下泛着点点白光。
因为刚刚从水里捞出来,这是一具溺死的尸体。
这具尸体是师傅刚从江里捞起来的,应主家要求找到尸体之后就火化,拿回骨灰就可以。
这一单可得二十块大洋。
在这种年代是最高收入了。
没错,牧云的师傅是一个捞尸人。
而此时牧云的心里却含妈量极高。
她妈的,我这是在哪儿啊?
因为他……穿越了!穿越就穿越吧,还穿到了这种地方。
从一些纷乱的记忆片段中,牧云知道这个世界军阀混战,赤地千里,妖魔鬼怪嗜血索命。
没错,这就是九叔的世界。
穿就穿呗,也没什么了不起,现在不就兴这个吗?
可让人骂娘的是,他竟然没有穿越到九叔的身边,而是成了一个捞尸人的徒弟,今年才九岁。
牧云从记忆中得知他小时候不慎失足落水,顺水而下,被一个捞尸人救了。
捞尸人看他命格够硬,八字够损,所以就收他做了徒弟。
靠着捞尸人给他口饭吃,才不至于被饿死。
这种年代饿死的,冤死的,被人无辜杀死的人不计其数。
能活着就是最大的幸运了。
那些溺水的人更多,所以在这种年代从事捞尸这一行业还是挺有搞头的。
只是这一行晦气,危险,平时根本没有人愿意和他们来往。
但再不好吧,钱赚的多,有吃有住还行善积德。
前天师傅接了个活,说有一男一女半夜私奔,女的是有夫之妇,男的是有妇之夫,两人私奔跑了。
这不是扯的吗?纯纯就是吃饱了撑的。
这年头有个老婆就不错了,吹了灯谁特么不一样,谁也不比谁少点啥。
两人跑到江边准备渡船,只要顺江而下他们家人就找不到了。
要不说背良心少做,报应来的就是快。
没想到船在江心里遇上了风浪,小船倾覆两个人葬身江底。
这捞尸人的生意不就来了吗?
牧云馋红烧排骨了,师傅答应等做了这一单,带他去好运楼吃一顿。
这男的一家可是有钱人,就请他们把尸体打捞起来,入土为安。
所以师傅就带着他和师兄吴永,顺江而下到了这个死水湾。
这里水流缓慢了很多,估计尸体被冲到这里来了。
师傅带着师兄下水,很快就捞起了一具男尸。把它摆在岸边,让牧云在这里看守。
牧云看着这具尸体心里已经麻木了,虽然他自己虽然刚穿越过来的,在他的记忆里,自己从几岁开始就和尸体接触了。
他们在江边搭个窝棚住,人住。
在旁边的一块巨大的岩石底下,终年见不到太阳的地方弄了一个养尸池。
被捞起来的尸体家属一时半会儿赶不到,就要将尸体放在这极阴极寒的地方,才不至于迅速的腐坏。
一开始的时候,牧云还很害怕,死活不敢靠近养尸池。
现在都九岁了,早就已经看习惯了。
但怎么说也是一具尸体,在他旁边儿坐着确实让人不舒服。
这时,不远处的江面,“哗啦”一声,师傅从水面下冒出了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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