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七只野兔能卖115块钱?”
去供销社的路上,田美娥仍然是想不明白,感觉就像是在做梦一样,她终于还是忍不住说了出来。
“是啊!”赵万林笑着道:“只能说咱今儿走了狗屎运,就算拿去饭店都不一定卖这么高的价钱。”
“我记得你第一次打到一只死野兔,拿去集市上才卖了三块钱。”
“三块?”赵万林有些吃惊,当然,自己第一次在什么时候打的早就不记得了,更别说卖了多钱。
不过这次是真卖到钱了。
他想了想问田美娥:“你知道这些钱能买多少麦子吗?”
田美娥“嗯”了一声,好奇地看着赵万林。
“麦子一斤1毛2,这115块钱全买麦子,至少能买将近一千斤,一千斤啊!也就是九石多粮,你知道咱今年一年的收成才多少?”
田美娥一听觉得也是,恍惚间都觉得种麦子一文不值了,然后就越是想不明白了。
快到供销社的时候,赵万林把赵东明放了下来,然后他就追着赵东阳,在人行道上跑了起来,人行道上铺了青砖,有的地方还抹了水泥,光堂堂的,俩人没见过,就好奇地跑过去四平八稳地坐了下来。
赵东明直接躺了下来。
正这时,不远处的柏油马路上突然驶过一辆小轿车,这玩意儿瞬间就吸住了赵东阳弟兄俩的眼球。
赵东阳好奇地“嗷”叫了一声,然后猛一起身,就朝那小轿车前跑了过去。
此时从车上走下来一位时髦男子,黑皮鞋,红喇叭裤,奶白衬衫,七寸中分,还打着绿色领带,马皮腰带上的锁扣将太阳光反射到了田美娥浅灰色衬衫上,麦黄色手腕上戴着一块双狮牌手表,他象征性抬起胳膊觑了一眼,松了松领带,然后阔步朝对面的“岭南舞厅”走去。
赵万林只看了一眼,就知道这家伙是个弄大事的,马路牙子上停摆着的就是这年代的奢侈品:桑塔纳。
车头扁平而长,没有一点新意,但自己知道,能在这年代开上这样的车都不得了。
一时间,就连县城里的人都忍不住驻足围观了上去。
田美娥也下意识往车前走去。
可还没靠近人群,她就收住了脚。
眼前跟自己一样看热闹的人,一个个居然都穿着塑料凉鞋,还穿着漂亮的袜子,身上的衣服全都是浑全的,而且颜色没有一个不比自己的鲜艳亮堂。
她眼神小心翼翼地看着她们的脚上、身上、甚至是脖子上。
没有一个女人在脖子上戴丝巾,她们都戴的是珍珠项链,阳光下闪闪发光,还有金项链和银项链。
然后她又慌得不行,瞬间又觉得自己脖子上的红丝巾不香了,怕给人看到,她赶紧拽下来胡乱地揉成一团塞进裤兜里。
这一刻,她再也不敢看人了。
她灰溜溜的,加快脚步折了回去。
城里人果然是不一样,皮肤比自己的白,衣服比自己的亮,又西洋又时髦。
而自己怎么看怎么别扭。
“难道这就是土吗?”她下意识问自己,又迷茫又无助,一下子都后悔来城里了,还是农村里舒适。
心慌加着急,往回走时不小心撞到了别人,当然也有可能是别人撞的自己,她浑然不知情。
直到对方一个劲儿说着“对不起对不起”时,她才知道,可能是别人撞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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