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姨,我不怕,我做、我做就是。”
趴在于月华怀里,虽然看不见,可是小雅敏锐的感觉到小姨哭了,顿时慌了神,急忙坐直了身体连口答应下来,然后拿起茶几上的纸巾,手忙脚乱的帮着小姨拭去脸上的泪水。
于月华被小雅张皇无措的样子给逗笑了,她接过纸巾,抓住小雅小手安慰道:“不用担心,植物人很好护理的,一会小姨教你,就当你提前实习学做一名护士。”
小雅如小鸡啄米一样连连点头,原本早饭准备去外面吃,现在小姨来了,于是两人来到厨房,不一会早饭就做好了。
西红柿炒鸡蛋,酸炒土豆丝,两人一共炒了两样菜。
说来两人都没有做饭的天赋,西红柿炒鸡蛋吃着一股淡淡的腥味,土豆丝切的粗细不一,粗的能有普通筷子粗细,细的却似一根线,后来炒时醋又放多了,吃的两人直塞牙。
胡乱吃完早饭,两人来到了客房。
稳定下来的植物人其实照顾起来很简单,就是按时按点喂一些流食,帮病人翻转身体,打扫一下病人的卫生,隔上两天再给擦洗一遍身体,防止身上起褥疮。
为了小雅能够熟练的照顾病人,于月华专门请了两天假,两天后,她就去上班了。
第一次独自一人照顾病人,小雅开始有些手忙脚乱,后来慢慢习惯了,一切也就变得顺畅多了。
闲暇之余,打量着床上青年英俊的面容,小雅暗自做着对比,的确有点像,难怪小姨会给他起名华仔。
那是在前天,两人给青年喂饭时,于月华指着床上的青年她说道:“小雅你看他是不是和香港那个大明星刘德华年轻时很像,不如我们以后就叫他华仔吧。”
刘德华小雅认识,但她见的更多的是现在五十多岁的刘德华影像,不过青年的确有几分刘德华年轻时的影子,特别是那略微带点鹰钩的鼻子,和刘德华一样,那是假的鹰钩鼻,有点壮硕,表明不是一个心机深沉之人。
时间很快来到了晚上,遵照小姨的吩咐,小雅端来了一盆水,准备给华仔擦洗身体。
站在床前,看着华仔身上的被单,小雅顿一顿,随后伸手掀到了一边。
两天来,她随着于月华给华仔除了喂食,另外还多次给处理大小便,所以女孩家羞涩这一关她已经过了。
不过今天她还是第一次正眼看华仔整个身体,半个多月过去了,华仔的身体看上去并没有消瘦的迹象,胳膊上肌肉虬结,两大块胸肌也是鼓鼓的。
视线又来到下面,嗯!小腹竟然有六块腹肌,难道华仔以前经常健身,或者是一名运动员?
再往下看到男性的特征,小雅小脸微微发烫,急忙转移了目光。
......
次日,清晨,一夜酣睡的小雅睁开了眼睛,未等起床,床头柜前的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
“谁呀?这么早。”
好奇的拿起手机,一看上面的名字,小雅嘴角翘起,露出一丝浅笑。
“菲菲,怎么这么早打来电话?”
是她的好朋友孟菲菲。
电话那头立刻传来一个姑娘爽朗的笑声:“唐老鸭,你忘了,三天前你放了人家鸽子,不是说要请吃饭赔罪吗?”
小雅这才想了起来,三天前原本自己答应孟菲菲去做家教的,后来华仔来了,于是后来她给孟菲菲打去电话,辞了那份工作,当时惹得孟菲菲在电话里一通埋怨,最后不得不她以请客吃饭才哄住对方。
“加菲猫,你还记得呀!我都忘了,好吧!一会我们在雁塔区那边的十字街口见面,我请你吃油条豆浆。”
躺在被窝里,小雅慵懒的长长伸了一个懒腰,开玩笑说道。
唐老鸭和加菲猫乃是私下里两人之间互相的“爱称”。
“唐老鸭,有你这么请客的吗?油条豆浆,还没有我家早饭好吃呢,不行,换别的。”
对面孟菲菲哪里肯依,双方一阵讨价还价,最终两人敲定,八点钟汇合,去回民街那边吃羊肉泡馍,据说那里有一家羊肉泡馍店,非常好吃,一天只做五百碗,去迟点的人根本买不到。
快速起床,梳洗打扮一番后,小雅出门了。因为是夏天,天气炎热,所以今天她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短袖衫,下身一件超短牛仔热裤,脚下则是穿了一双深绿色高跟凉鞋。
“小雅,这里!”
离着两人约定的地点还有百米左右,小雅忽然听见前方有人在喊自己,定睛望去,就见前方十字路口的道路边上,有一微胖女孩一手拿着瓶果汁,一手高高扬起向这边招手。
“菲菲!”
前面之人不是别人,正是她的好朋友孟菲菲。
孟菲菲和她一样,都是今年高考,都是十七岁的年纪,由于天热,今天她和小雅穿着也差不多,也是下身超短热裤,上身一件粉红色短袖衫,脚下一双紫色高跟凉鞋,浑身彰显着青春与活力。
只不过看相貌,她和小雅差的太多了。
不是她长得有多丑,主要是在她那张胖胖的脸上,长满了密密麻麻黄褐色的雀斑。
也别说是她,任何人如果有那样一脸雀斑,也好看不到哪里去。
快步跑了过去,小雅和迎上来的孟菲菲拥抱在了一起。
说起两女的友谊,可不是一天两天了。
在初中一年级时,两人就被分在了同一个班里。
因为孟菲菲满脸雀斑,所以班里有不少同学经常嘲笑她,后来甚至当面嘲笑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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