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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人的本能所吸引,渴望着灵气。

看来是早上提炼灵气时没有收敛干净,残留的些许气息能引起了这样的异样,以后早起练功后要更加注意点,不能太早出来见人。

没等王莫尊细想下去,屋内一位西装革履,戴着眼镜,年约五十六岁富态老者走了过起来,微笑的伸手过来,他就是如今明报内除了金老以外,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潘耀生潘总编。

“是王莫尊王生吧?我听过你的歌,大海很不错,欢迎大歌星前来投稿。”

“潘总编,您太客气了,我不是大歌星,只是个小歌手。”

王莫尊转身从刘耀星手里拿出一叠手写稿,递了过去。

“这是我写的《诛仙》,还请斧正。”

潘耀生温和笑笑,接过厚厚的手稿,扶了扶眼镜。

“好,那就让我先欣赏一下王生的佳作。”

王莫尊做过调查,明报的主人明面上是金老,但现在真正实际掌控人却是这位潘总编,也是在他的带领下明报将会在未来达到顶峰,成为日销将近20万的香江第一报纸。

因此这位潘总编没有一般文人作者的酸儒气,他的眼光会更具有‘商业性’,所以诛仙在他在这里,可能比直接给金大师那里更容易受青睐。

要不然也不会抽出时间来答应见面王莫尊的亲自投稿,说的简单点,其实就是潘总编看中了王莫尊歌手身份的‘新闻点’,只要他写的小说不太差,以他的身份在明报上面发表小说,会可能提高明报的更大关注度,提高销量。

且说潘总编拿起《诛仙》手稿细细翻看起来。

简体字?据说这王莫尊是去年才大陆游水来的人,果然是真的。

潘总编眉头微微动了动,没有说话,继续看下去。

刚一看序章,潘总编就起了兴趣。

开头是时间,不明,很早很早以前。

地点是神州浩土。

随后是第一句话,取自道德经中的经典一句。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作者化用经典里的名句是常有的事,包括金老的武侠小说,其中最富盛名的九阴真经总纲里的‘天之道,损有余而不足’也是引自道德经。

开头的‘这世界是本没有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

这个‘本没有’与‘但自’两個字眼让潘总编认真点了。

难道说,这是神异志怪小说?

他凝神继续看下去,后面缓缓讲述了修真的理念与传说。

这又让潘总编眼前一亮。

随后是剧情展开,修真门派青云门,祖师青云子本是江湖相师,半生潦倒,但得奇遇在无名古洞里得一本无名古卷,上书法门妙术,潜心修行多年,功行有成,自号青云子,寿元竟然活到三百六十七岁……

剧情一步步推动,开始写到主角张小凡,草庙村屠杀,得高僧普智所救,随后资质愚钝的张小凡与资质上佳的兄弟林惊羽一同拜入青云门,张小凡修行进展缓慢,但有奇遇,在追三眼灵猴时竟然获得了至邪法宝‘烧火棍’。

潘总编看的很快,几乎是一目十行,一页一页的翻看着,就像是在翻书,三万字的手稿虽然不少,但也很看被他翻完,随后他闭上眼睛,说了一声抱歉,随后重新开始看。

这一次,他看的很慢,才像是普通读者一样,一字一句的开始细细品味。

许久之后,潘总编长呼一口气,叹息似抬起头,看着王莫尊的道:

“王生,你的这小说,竟然在《蜀山剑侠传》的基础上完善补全出一个‘修真者’的概念,光是这一点开门立意就足以开宗立派,此书大赞!”

“但是,你这小说,我不能做主,我要拿给查先生看一看,才能定夺。”

“二位,请跟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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