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他的脑袋和岩壁接触的时候,岩石壁的触感发生了奇妙的变化。
怎么形容呢?宛若靠在少女身前起伏的绵软上——啊呸,这是正经书,没有限制级。“Duang~~~”宋骞感觉脑袋瓜子弹在一团巨大的喜之郎果冻,不光软还有弹性。
一秒后,他清醒过来。眼前压根没有喜之郎,分明是一个直径约莫10公分的小洞。
小洞周围仍旧是坚硬的石壁,和周遭不同,洞眼被泥土封住,像是一口废弃的迷你水井。
风雨交加,雨滴砸下来发出巨大的响声,雷雨声交织宋骞头皮发麻。
他尝试分散注意力,打开手机电筒,白色的灯光照在小洞上,他伸手抠了抠洞口的封泥。
洞口通了。
宋骞眯起一只眼,朝里面看去。里面似乎有东西?
他抄起爬山携带的登山杖,一下一下挖掉洞口的封泥。
在他的努力之下,洞口渐渐变大。
“该不会有好东西吧?”
这个山洞是他童年的秘密基地,除了他以外说不定还有别人知道这里。宋骞思绪飞扬,大脑飞速旋转,会不会有某个大贪官把成堆的现金藏在这里?不对,山上这么潮湿,钱放里头早就烂了。
“难不成有宝藏?”
巨大的山洞历经千万年的风霜,成为山匪恶霸的藏宝圣地不是没可能。
他索性扔掉登山杖,双手鼹鼠似的快速挖洞,看似挖掉的是泥土,实则挖掉的是自己那操蛋的人生。
“呼……呼……”洞外是激烈的雷雨声,洞内是宋骞浓重的呼吸声。
洞口慢慢变大,从直径10公分扩展到勉强能容纳一个人成年男人身体的大小。
借助手机电筒,宋骞照亮洞内,倒抽一口凉气,叹了一口:“别有洞天。”
洞内比他想象中大很多。
电筒光线勉强照亮前方四五米的距离,黑暗吞噬光线的尾巴,宋骞听到了心脏不安分的跳动声。
黑黝黝的山洞对他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眉眼收不住的困倦,思量一番,牙一咬腿一蹬,毫不收敛他的好奇心,猫着身体爬进凿开的洞。
电筒白光和四周的暗色糅合在一起,在宋骞的上半身笼起一层奇妙的光影。
过了甬道之后,他来到了一个巨大的空间。洞顶距离脚下似乎有二十米的距离,宽度似乎有四五十米的样子。
“怪了,小时候怎么没发现洞里这么大?”
“这么大的空间,能藏不少好东西吧?”
宋骞四处游走,眯着眼睛努力看清洞里每一寸可能藏宝的地方。
除了侧边立着的一块巨石,什、么、都、没、有。
作为史上最倒霉男主,此刻的宋骞只希望这位笔名“筷子夹薯片”、现实生活中真用筷子夹薯片吃的狗作者半夜睡觉眼睛轮流站岗——上门修空调我刀死你!
宋骞手抹裤子擦掉黄泥,麻木的感受潮水般涌来,200块钱没赚到、一身卡债、明天一早还得兼职,本着哪里跌倒哪里安葬的意志力,他转身想走。
“不对啊……”他再次转身,用审视的目光打量那块巨石。
他关掉手机电筒,眼睛努力适应黑暗,视线被石头吸引住,它的四周起了一层淡淡的光晕。
它的材质和周围洞壁的石材明显不一样。这块石头是怎么被运到这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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