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慈脑子里冒出个强烈的念头——
必须找到真正看光自己身子的人。
“那是谁替我换了衣裳?”
“杜焕义,你怎么忽然问这个?”褚奇峰打量她老久,才恍然大悟地拍了下脑门,“哦,你真的换了衣裳呢,对不起,我竟然没注意到。这身好俊,衬你。”
他虽然夸的表情认真,但内容也太勉强太敷衍了吧!
英慈气到眼放凶光。
褚奇峰只能老老实实交代:“我将你放到养病房后,见大夫迟迟没来,便去晒药场那边找她。跟她讲清楚你的情况,便听到上课的鼓声,想到我在养病房里帮不了你什么,还是将接下来的课做了笔记交给你更好,就匆匆离开了。你……”
他小心翼翼抬眼,眼眸比做错事的小狗还湿润:“会怪我么?”
英慈感觉天都快塌了,在心中反复祈祷千万别是丁无期、冯睿智……这些猥琐之徒。
好会儿,才稳住心神,用力揉了两下皱巴巴的眉心:“那你有没有看到谁抢在许大夫和聂子元之前进养病房?”
褚奇峰努力回忆:“我的确远远看到一个人,看那身形像是付红云,毕竟他在惩戒堂受过伤,应该会去养病房治疗。”
那个遇事只会嘤嘤嘤的舍友么。
他家世与褚奇峰差不多,看起来是个容易拿捏的,比其他学子好太多。
英慈心口总算舒服些了,但稍微一琢磨,不免觉得好笑。
难不成谁看到她身子,她就必须嫁给谁?
自古以来,男人和女人的命运就天差地别——
女人包裹得严严实实,身体好多部位都不能被人看到,若是被人看到,便是了不得的重罪。
但为何一人家藏万贯,失窃了,大家却去抓贼,而不是唾弃、责罚失主呢。
这事极其不合理,千百年过去,却被一板一眼地遵从着。
就算尊贵的七仙女落入凡间,没了衣裳,也得下嫁董永,做了洗衣做羹、生养子嗣的农妇。
男人赤身露体却屁事没有。
他们真的生而尊贵么?
不都是两只眼睛两只耳朵,双手双脚,只是力气稍微大点么?
依她看,不管是说书的、教书的,还是父母,都在教男人编织谎言,将女人们关进牢笼,当免费伙计使呢。
若是某天哪个女人受不了,想冲出去,他们不打死她,就派长舌妇作伥,用口水淹死她——
那个被人嚼舌根后自缢的姑娘,便是这样没了。
她与那姑娘不同,上过几年私塾,看了些话本子,又皮糙肉厚,就算不知被什么人看了,也得好好过自己的日子。
女人女人,人是本,女是末。
程大胡子上第一堂课的时候,不就告诉他们了么?
两脚行走、能呼吸的可能是螳螂。
只有不管风吹雨打、挺立于天地之间、忠于自己想法的才是人吧。
她现在懒得管什么女不女的,单纯想做个人,让自己赖以生存的明月坊活下来。
因此不管是不是褚奇峰换了她的衣裳,她都会将他当做天字一号、闪闪发光大金龟。
于是总结道:“付红云、衣裳……这些都不重要。我现在要与你讲一件顶顶重要的事。我有一表妹,十八岁待字闺中。你不是也没娶妻么,要不我替你们约个时间见上一见,说不定能成就一段良缘。”
褚奇峰满面通红地摆手道:“那怎么可以?”
“怎么不可以?论容貌,我表妹与我长相一样,担得起‘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几个字,论才干,她也不输我,有的是力气,能使唤几百个伙计。你若是与她成亲,只需花几个银子将明月坊发扬光大,下半辈子就等着下银子雨吧,什么都不必做了。”
她还没硬着头皮夸完,就被褚奇峰尴尬的咳嗽声打断。
“杜焕义,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我不会成亲。”
“为何?”
褚奇峰甩开长袍下摆,不嫌弃地在亭子里的长椅上坐下,不答反问道:“杜焕义,你来明德书院是做什么的?”
英慈吃力地把滑到嘴边的“钓金龟”三个字咽下去:“当然是认识天下俊杰啦哈哈哈哈。”
褚奇峰叹气:“可是这里的学子都被叫做纨绔,骄奢淫逸、前途迷茫。”
英慈心想这不正是她看中的么,迷茫的人才会听她的话呀,嘴上却振振有词地辩驳。
“那不过是世人的偏见。他们上辈子德行不够,没能投到好胎,所以心生嫉妒,若是换了他们做我们爹娘的儿女,说不定比我们更混。褚奇峰,相信自己,我们生来优秀,从投胎开始,就知道抢好人家,往后更是能成可造之材。”
“你还是第一个跟我讲这些的人呢,亲朋好友都斥责我不如我哥,自己不会书画,却老是高价买些莫名奇妙的字画,是个败家玩意儿,所以把我送来这里。”褚奇峰听到她如此维护书院的学子,不可思议地瞪大眼,而后坚定有力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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