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回到村子时天就要黑了。
李龙岚抱着伍尔法的尸体,它几乎和他一样大,这其实没什么奇怪的,但是他的背上还绑着一个巨大的盾牌。
他到底有多大的力气啊?
张风尘和孙紫霞消失在酒馆楼上的房间里,他们两个都给出了明显是借口的理由,说他们打完架后很累,想早点休息。
噢,当然他们会上床休息的......来来回回吧。
我和李龙岚、吟游诗人待在楼下,和那些村民们一起庆祝。
也就是说,大约三十个人都在小酒馆里,希望我们的声音能盖过楼上传来的任何声音。
嗯,李龙岚豪迈的笑声肯定可以盖过楼上的声音,而吟游诗人的歌声--我承认,歌喉还不错--可以分散人们对另一个角落发出的巨大动静的注意力。
我站在中间,面前摆着一大罐啤酒,这是我第一次喝酒。
我还未成年,不该这么做,但去他妈的法律好吧,这个世界上应该没有这样的法律,因为我看到一些十几岁的年轻人在老男人的笑话中举起水壶。
我喝酒没问题吧?
我用双手拿起水桶--它就是这么大--开始大口大口地喝了起来。
我需要用酒精来麻痹我被送到这个世界的沮丧。
嗯,我可能喝得有点超量了。
如果我是人类,我的肚子会肿得很滑稽,但现在,从外表看什么也看不见,我把整罐啤酒一饮而尽,突然间,酒馆里爆发出一阵欢呼声。
什么?
“哇,这位姑娘很能喝呀。”
“太不可思议了,小姐!”
呃,大家都在看我。真尴尬。
“赵姑娘,你似乎很能喝。”李龙岚拿着一个和我一样大的水桶走近我。“你说我们来一场小小的竞赛怎么样?”
嘿,你真的要邀请一个体重只有你三分之一的女孩参加喝酒比赛吗?
如果我不是混沌行者,喝两桶之后我就会爆炸,那是水桶不是水壶,但你的体型让它们看起来正常大小。
“好!”我不知道为什么接受了,但我接受了,现在想退出已经太晚了。
我们每个人面前都放着三罐啤酒,只有全部喝光了才可以放下罐子。
实际上我对酒精没有任何感觉,我想知道这里面的酒精含量是多少,或者我只是偷偷喝了儿童版的?
我看了看酒馆老板,但他是从同一个桶里装满我们的罐子的。
四罐过后,伴随着响亮的欢呼声,李龙岚倒下了。他捂着肚子,脸因为酒精而涨得通红。我还是没有感觉。别告诉我我无法喝醉?
“她把那些啤酒藏哪儿了?”
“这姑娘是酒神!”
谢谢,谢谢。
“赵姑娘,你还是人吗?”李龙岚问,我愣住了。
他还不知道,对吧?
我的意思是,这看起来很可疑,我刚刚喝了相当于我身体重量的啤酒,但是我的胃完全没事。
“感觉你就是精灵变的!”
安全。。。好吧,我可能像精灵一样漂亮,但我的耳朵不尖。一个精灵可以无视物理定律,在体内储存如此大量的酒精而不被发现?
很有意思。
“别开玩笑了,李龙岚先生。我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女孩。”啊,这是一个厚颜无耻的谎言,我很惊讶我怎么能保持一张严肃的脸。
村民们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但由于没有其他迹象表明我不是人,所以没有人往其他方向想。今后我要自我提醒:不要做人类做不到的事情。
但我不会放弃吃很多东西,今晚我就把啤酒当饭吃吧。
聚会慢慢散去,每个人都喝得酩酊大醉,慢慢地,我开始感觉到酒精的影响,但它需要相当大的量。
酒桶很快就空了,酒馆老板挠了挠头,耸耸肩又打开了一个。
呼,我很幸运,每个人似乎都迷迷糊糊接受了我的生理异常。
李龙岚躺在长凳上,吟游诗人正在演奏一些轻松的曲子,其他人要么回家,要么当场睡着,感觉就像幻想世界中的聚会应该有的样子。
我对现实世界一无所知:我来到这里时才十七岁。
我很后悔接受了喝酒比赛。第二天我头疼,想呕吐。为什么现在影响到我了?啊,也许是因为酒精在我体内的溶解速度比在人类体内慢?
当我需要解毒咒的时候,解毒咒在哪里?
呃......头昏脑涨。
李龙岚今天早上看起来也没好多少,吟游诗人不怎么喝酒,所以他还是那么讨人厌。
早上,当两只爱情鸟从房间下来时,张风尘看起来很累,孙紫霞看起来却很精神。
我在想,这两个人做了什么......
不是,我什么都不想知道,不想知道他们多久一次或做一次多久,我很庆幸当时我们没有听到楼上的任何声音。
我现在更想吐了。
“我们一小时后出发。在那之前做好准备。”张风尘向他的队员说道。
那我该怎么办?
“我们要去哪里?”我只是无耻地把自己包括在内。
“我们要回幻影城去领取这个请求的奖励。”张风尘回答。
幻影城?这个名字听起来好梦幻啊!
“幻影城在哪里?”也许你可以在地图上指给我看,知道吗?
哦,他真的在从背包里拿东西。
这是什么?一块皮革吗?别告诉我你要画给我看。
“哇啦哇啦!“他开始吟唱,然后皮革上开始出现线条。它们组成了一张地图!
等等......别告诉我......
我想用纸扇反复敲打我妈妈的头。她没有告诉我这个咒语,告诉我可以让地图出现在我背包里的大皮革上的咒语。
“这就是我们所在的地方。”他指着一个小红点。“这是幻影城。”他指着西北方不远处的一个黑点,啊,地图上的上角写着“云霄王国”。
所以这就是我所在的地方。
不过,这并不能告诉我此地与恶魔大陆的地理关系。
“有多远?”我可以通过这个来了解距离。
“大约四天的路程。”李龙岚加入我们的谈话。他已经收拾好了行李,正在喝一大壶水。“如果我们有马,我们可以在一天之内到达。“
“意思是我们走着去?”我不太喜欢用人类的脚走很长的路,因为我知道维拉魔狼速度很快,如果我想去王都,我直接幻化成维拉魔狼就好。
但是我还得继续与他们同行,至少在我学会操作地图之前,我会让张风尘一路上教我,并在这个过程中,让孙紫霞一直吃醋闹别扭。
她太好玩了,我不能放过她。
“马在这些地方非常稀少,所以它们很贵。”
所以你们很穷。知道了。
“即使完成请求得到的奖励,也不够我们买一匹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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