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秀死了已经十年。
刚开始的时候,她还有些迷迷糊糊,以为自己还活着,想要早点回家去。
只是当她循着记忆趁着夜色回到家里时,却看见家里装饰着白布,父母和弟弟妹妹们也是身着麻衣,哭哭啼啼。
再看到那简陋草席里裹着的,被人从涨潮的河水里捞出来浑身肿胀的自己的尸体时,她才恍然想起来。
自己去河边洗衣服的时候,不小心跌入河里已经死了!
只是现在又能去哪里呢?
不敢待在家里怕吓到亲人,外面游荡又要担惊受怕,不只是白天不能出来见光,平时也要避着些阳气重的人或物。
甚至不敢正面从一些香火旺的庙宇前走过,只能绕着路。
处处都是麻烦。
有几次她本以为遇到了几个同样是孤魂野鬼的同类,想要交个朋友,结果对方上来就要吃了她,吓得她躲到地底下瑟瑟发抖,好几天都不敢出来。
如此躲躲藏藏的好几年,总算攒了点道行,还会了几招鬼打墙鬼遮眼之类的小法术,她总算敢出来寻找合适的居住地了。
找了许久,选择了现在这间废弃的宅院。
尤其是这间以前小姐留下来的房间。
里面的梳妆台镜子非常亮堂,还有些胭脂,让生性爱美的她甚是喜爱,活着的时候帮着家里干活打杂洗衣赚钱,根本没有这种条件,也只能在死后偷偷享受一下。
每天最喜欢的就是对着镜子涂装打扮。
不知是不是鬼脸太惨白的原因,她就喜欢把自己的腮红打得越红越好,嘴唇也是涂抹得红艳艳的,眉毛更是翘到能让蝴蝶停在上面。
浑然不觉自己这幅打扮如果晚上出去,比起刚刚那青面獠牙更吓人,反而自我感觉非常不错,越涂越浓。
等到胭脂用完的时候,她就晚上去附近的人家里偷一些过来。
反正没人敢来找的。
这大概也更加剧了这里闹鬼传闻的扩散。
如此了多年,她都快忘记了这世上原来还有人能对付自己这种妖魔鬼怪!
如今,深深后悔自己之前太过嚣张高调的她便是寄宿在这小小的槐木人像中,担惊受怕着自己未来的命运会是如何。
“听说有些邪道,特别喜欢油炸小鬼,说干脆的吃了爽口下酒……”
“我不喜欢油炸……清蒸会不会好一点……”
“会不会把我扒皮抽筋?我怕疼……”
她胡思乱想着,越想越是浑身瑟瑟发抖,恨不得把自己给埋起来,让对方找不到才好。
不过就在这时,她忽然听到了外面传来的声音。
“咚咚咚。”
“别睡了。出来看看你喜欢哪一款?”
她疑神疑鬼地探出头张望了一下,发现那位把她抓起来的“小道长”此时正站在一家卖胭脂水粉的铺子里面。
即便周围都是女性,他似乎也没觉得尴尬,让眼神古怪的伙计给他拿了好些胭脂放在面前,供其挑选。
潘秀一怔,反应过来。
不禁掩嘴又惊又喜,两眼大放异彩,紧紧盯着那些崭新漂亮的脂粉盒,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是……是买给我的吗?”
“嗯,算是你新入职的员工福利吧。”
陆钦点点头。
虽然公司没有五险一金也没双休,甚至可能还要可怕的全年无休随时待命,但为了维持忠诚度,这点小恩小惠还是要有的。
“真的可以让我挑吗?随便哪个都可以?”她生怕对方是逗自己玩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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