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托克自然不知道他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发生了什么。
从那些洗衣女听到工头的名字,眼中露出闪烁的恨意,他已经明了——那个工头确实犯事了。
当然,他没有觉得那是什么大问题,甚至都不能叫做问题,不过有借口惩治自己的手下,也不失为一个好机会。
当他回来时,只是看见亚瑟过去把工头从河边扶起来。
“很遗憾,那边说没有人在这个点来过。”
这种情况完全在亚瑟和工头的预料之中。前者出于对眼下世俗的了解,后者则倚仗女人们的羞耻心作恶。
“斯托克先生,一切只是一场误会。”工头主动站出来,一副全然忘记挨打的样子。
“该死的!你怎么了?我就离开了一小会儿。”
“河边太滑,我不小心摔了下去。”他很机智地解释了裤子为什么是湿漉漉的问题。“幸亏格林先生帮了我一把,否则就在河里淹死了。”
“你的眼睛怎么回事?”他知道工头在胡说八道,可问题是自己才离开一小会儿。
“今天真是倒霉透了,跌倒的时候,我的脸刚好撞在自己的拳头上。”
不管斯托克信不信,看样子工头自己已经完全信了。
一场所谓的误会很快在工头的据理力争之下解除。而
约翰在亚瑟的陪同下完完整整地浏览了一遍工厂。
等到走出工厂,他的兴奋劲儿已经没了,取而代之的则是惶恐和疑惑。
“我改变主意了。我支持你离开那里。”回家的半道上,一直沉默的约翰终于开口说话。
“他们为什么不逃跑?那里简直不是人待的地方。工头们也太坏了,见人就骂,抬手就打。”
没听到自己哥哥回应,约翰小心地瞥了他一眼,“你打过他们吗?”
“打过!”
“你......”
“品性不好,行为不轨的人。约翰,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有善良的人和恶人。”
“所以你想去抓恶人,对不对?戴上警徽,挎着枪,骑着高头大马,一定很酷。让那些坏人见了你腿肚子就发软,跪在地上求饶。”
“那本《三个火枪手》里说的?你是不是又换了一个梦想?哈哈......”
“不一样!这次我是认真的!”
“那以前都是骗人的?哈哈......”
“不准笑!亚瑟,你给我站住!”
......
李·皮尔斯作为本县为数不多的能吏之一,他早已声名在外,很少有应付不了的时候。
他的办公场所主要是在户外,与那些被聘为书记员同时兼任治安法警的人不一样。枪才是他这类刀口舔血之人的最好伙伴。
鉴于工作性质很特殊,外出办事的法警很少会去点卯,他们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抓获的罪犯人数,且罪行轻重尤其重要。
“机会与风险并存。如果能抓到通缉要犯,特别是最高法院发出的通缉令,那你可真是幸运。”李需要给年轻人上一课,免得亚瑟不知天高地厚。
但李的语气就像是出去郊游,顺便捞外快。
两人已经骑马出来,县治办公室可不是给他们预备的休息室。
简单做好备案,李·皮尔斯扔给亚瑟一枚徽章。上面的粗糙字迹表明了他们所管辖的范围。
徽章没有什么特别,除了丑,特别丑。
“把它拿下来!不想出了市区就被黑枪打死,最好照我说的做!”李·皮尔斯嘴上骂着,却很享受这个训人的过程。“等你抓到那些该死的蠢货,再把它亮出来,这样你就有了开枪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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