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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那天一模一样,天都察的商,她站在火海中。和那些高高在上的大人一样,鄙夷的看着自己。

那荆棘老母的本体被雷劈碎,燃起了大火,倒在了宫商羽的身后。沾血的匕首浮在宫商羽身旁,就在远处,心缶胸腔被贯穿,狼狈的趴在地上。安缶也变了回来,构成她身体的蛊虫已经死伤殆尽。她没有双臂,腿也是残缺的,她只能扭动身体一点一点爬向心缶。她的内脏散落在地上,一个不小心肠子就被尖锐的石子割破。

心缶捂住伤口,她看着安缶,用尽力气大喊。

“商!求你!救救我妹妹!”

可宫商羽走到安缶身边,她捡起地上一只黑色的小虫。宫商羽将那小虫捏死,一刀精准刺入安缶的大脑。心缶顿时瞪大了眼睛,宫商羽拿出一张符箓扔在尸体上。

“不!!!”

心缶硬撑着站起,可没走几步,胸前的伤口溢出鲜血又倒在了地上。

心缶不甘的说道:“你屠杀了蛊教,害的没人能维持我妹妹的身体。我妹妹变成这样,都是你的错,为什么你不愿意帮她?”

宫商羽看向那即将被烧成灰烬的安缶,内心闪过的是什么呢?是当初放过她们的懊悔?还是对她们惨状的同情呢?不管怎样,她们的结局现在只有一条路了。

宫商羽一抬手,一旁的匕首直取其首级,可心缶却像是做出了什么决定,眼神坚定的大喊一声:“林纣!”

血红的匕首离心缶的脖颈只距几寸,“你为什么会知道那个名字!”

宫商羽大声质问。

“回答我!”

可心缶却没有任何回应,低垂着头,没有一点生气。死了?极有可能,匕首穿过了她的心脉,还能挺这么久算是奇迹了。可她在死前,却说出了令宫商羽无比在意的名字。在意到,她选择赌一把。

宫商羽一抬脚,便至心缶面前,听不到心跳了。真的死了,宫商羽脑海中回忆起关于那个人的一切。就是现在,宫商羽大意的时刻,心缶突然猛抬头。

下一刻匕首飞过,心缶人头落地,四溅的血液折射出宫商羽震惊的眼神。宫商羽在那一瞬间,一步后撤数丈远躲开,可还是慢了一步。

“这是饶州蛊教的秘术,结合毒虫二术所炼。毒融入母体,用以控制融入子体的虫,虫非寻常虫,是一种神通,似液体乃极阴之物甚至可以腐蚀金光。而毒,自然也非寻常毒,毒藏于母体血液中。除经过蛊练的母体以外,任何人沾到皮肤上,便会在其体内扎根腐蚀其肉身。”

宫商羽瞪大了眼睛,她轻轻擦去脸上的血,那血在是黑色的。此时刚刚醒来的徐正年,踉踉跄跄的循着踪迹走来。

“师傅!”

宫商羽转过头去看向徐正年,“来得真不是时候啊。”

宫商羽皮肤血肉变得如同烂泥一般,从骨骼上滑落,她就那么在徐正年面前倒了下来。

不,不会的,她是不死之身,不会死的。很快就会恢复了,看果然吧!

“啊?”

宫商羽的确恢复了,她的血肉重新长了回来,可很快再次像烂泥一样化掉。然后再长好,再次烂掉。大堆的烂肉甚至将衣服撑破,徐正年就那么愣在原地,片刻后,他提着刀走上前去。

徐正年走到还在不停死亡和复生的宫商羽身旁,毒,师傅肯定是中了毒。没法完全恢复,应该是每次长出新的血肉中都还带着毒。那只要将所有的血肉,从骨骼上剥掉,徐正年想着举起了刀。

“火!”

宫商羽用刚长出的声带,嘶吼的喊道。徐正年立马捏纵火决,火焰将宫商羽吞没。没有惨叫,没有挣扎,徐正年又晕了过去。不知道过了多久,徐正年慢慢睁开眼睛,他多希望自己睁开的第一眼看到的是师傅。可依旧是那满天繁星,万里无云的夜空。他的头感觉像铁砧一样重。身体感觉像是散了架,哪怕呼吸都很艰难。

就躺在地上缓了大概一刻钟,徐正年总算有些力气了。他慢慢坐起身来,真该死,自己还在那片森林里。那个妖女的尸体,那已经被烧成灰烬的木妖。

徐正年硬撑着站起身来,去查看宫商羽的情况。但是自己面前只有一具焦尸,徐正年颤微的过去查看。

他手轻轻触碰那具焦尸,可一碰居然碎了。烧焦的只有外面那些烂掉的血肉,将那黑色烧焦的血肉扒去,露出了里面洁白的皮肤。徐正年顿时惊喜,立马将师傅从黑炭中扒出,顺带还把她的斗笠挖了出来,居然没烧成灰质量真好。

“师傅!师傅!”

徐正年将宫商羽拦在怀里,无论怎么喊叫她都没有反应。徐正年能听见宫商羽的心跳,虽然很微弱但她的确没有死。可是,为什么醒不过来。徐正年看看四周,自己也恢复了些体力,得先离开这里。

徐正年将自己的衣服脱了下来,把宫商羽裹住,但是宫商羽太高了,根本遮不住。徐正年又把内衬脱下来将宫商羽下半身遮住。随后把斗笠扣在自己头上,又从焦土里捡出了宫商羽的兵器。徐正年看了看四周,大声喊道:“夜殇!夜殇!你在哪?!”

周围一片寂静没有回应,徐正年咒骂一声,背起宫商羽离开了这里。

就在徐正年离开不久,卿平山从黑暗中走出,摸摸下巴。

“不死之法,真是个不得了的东西啊。又是毒又是火都没弄死,但那玩意分量太重了。我是没命取喽,嗯~就是不知道,天都察感不感兴趣。”

八宝县,锦州最大,人口最多的县城。虽邻近长河但毕竟在上游,加上荆湘王加修的水坝,使得八宝县逃过一劫。

乘风客栈的掌柜,看着手中的金钗,皱了皱眉头。倒不是担心这金钗是假的,他找典当铺的看过,真真的。问题是,不能卖啊,别说卖了。甚至不能给自己夫人戴,这金钗是几天前,一个客人给自己的押金。等到他有钱了,就会买回去。但是那客人,,在这儿住了几天了,期间饭菜热水都是放房门口不让进。还让送衣物进去,这倒合理,毕竟那两人来时衣不遍体的。对,两人,一个状的吓人的少年郎,一个不省人事的大个姑娘。

最重要的是还都带着兵器,恐怕是个惹了麻烦的。若是惹得官府,顶多打闹的时候把自己桌椅门窗弄坏几个。可若是惹得什么土匪,恶棍,那自己这一家老小还有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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