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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上今天镇上广为流传,说王二狗被妖魔所杀,更是让元宝相信了母亲那套“陆爷只是将王二狗打跑了”的说辞。

孩子的心性是善变的。

娘亲差点被坏人欺负,是陆仞出现将其“赶跑”。

在元宝心目中,陆仞的形象一下子就变得光明伟岸起来。

不过,他内心深处还是有些害怕这个时常被母亲念叨成“浑蛋”的大哥哥。

所以他偷看了许久才终于鼓起勇气开口。

陆仞笑问道:“想吃吗?”

元宝口水都快止不住了,连连点头,怯生生地说了句:“想。”

“叫上你阿娘一起过来吧。”

元宝回了一个“好”字,正要从树上一跃而下。

陆仞又加了一句:“让她去张记酒肆给我打几斤酒回来。”

“噢,知道啦!”

........

陆仞将兔头的头骨敲碎,掰成一个个小块儿,盛放在一个盆子中。

等了有一会儿,刘莺左手提着新打的酒,右手拉着有些胆怯的元宝,缓缓走入院中。

“来了啊。”陆仞起身。

刘莺淡淡点头,将酒递给了他:“你要的酒。”

“坐吧,一起吃点儿。”

坐定之后,刘莺看着桌上裹满了红油和各种干粉的一块块儿骨肉,眼中闪过一丝茫然。

“这是什么?”

自从那五只兔子精在五仙坡安居之后,杨柳镇周边就再没有人敢养殖家兔,更别提吃肉了。

很多年纪不大的人甚至见都没见过兔子长什么样。

刘莺母子皆是如此。

陆仞自然也懒得解释:“吃就是了,不要多问。”

见陆仞丝毫不顾形象地开始啃食起来,刘莺略微沉默了片刻,拿起筷子给眼馋不已的元宝夹了一小块肉。

一口下去,元宝整个人神采奕奕的,满嘴红油对刘莺说道:

“阿娘,好好吃呀,你也快尝尝!”

刘莺将信将疑地夹了一块带肉的骨头,慢条斯理地吃了起来。

确实很美味,肉质也很鲜嫩有嚼劲,就是口味稍微辣了点。

她也没多想,只当是陆仞在山里狩猎的寻常野味。

陆仞一边啃兔头,一边喝酒,特别痛快。

元宝饭量小,吃饱之后就跑出去玩儿了。

刘莺则是继续坐着,直到陆仞吃饱喝足,才起身收拾碗筷。

“我来洗碗吧。”

陆仞看了她一眼,也没推辞。

有个女人顾家挺好的,至少生活中很多琐事不用自己操心。

不过,他很清楚,自己和刘莺的关系保持现状就足够了,不适合再进一步。

因为杨柳镇太小了,他迟早会去更远更广阔的世界闯荡。

刘莺只是一个平凡的妇道人家,留在杨柳镇,把儿子元宝拉扯成人才是她的宿命。

“我出去一趟。”

“晚上回来吗?”

“不回来了,今晚我要去黑土村捉妖。”

“知道了。”刘莺低头刷着碗,眼里闪过一丝淡淡的失落。

陆仞对此毫无察觉,刚走到门口突然想到什么,又连忙折返回来:“嫂子,我上次给你的银两.......”

刘莺把手擦干,从衣服里摸出一个钱袋。

“都在这儿了,我没动过。”

“我不是这个意思。”陆仞面露尴尬:“这钱是我给你们母子的补偿,既然给你了,就没有收回的道理,我只是先借用一点。”

他从钱袋里拿走一小半的银两,然后又将钱袋递还给刘莺。

见刘莺不肯收,陆仞上前抓起她因为常年劳作,有些粗糙的小手。

“听话,拿着!”

陆仞微笑着将钱袋硬塞到她手上,这才安心离去。

听着那句像是哄孩子的话语,刘莺面色微红,伫立在原地许久。

等到陆仞走远之后,她才回过神,十分珍重地将钱袋揣好。

随后,她看了眼有些凌乱,而且布满了灰尘的屋子,微微叹了口气,言语间带着一丝埋怨:“这么大的人了,也不知道收拾收拾。”

以前,她一直把陆仞当成弟弟一样对待。

直到三年前的那个晚上,当陆仞强硬地填补满她的空虚的那一刻,她才终于意识到,邻居家那个可怜的小男孩,长大了。

到了如今,刘莺自己也弄不清楚她对陆仞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

憎恨?还是依赖?

或者,比这些还要复杂......

索性她也懒得去想,只要日子还能安稳地过下去,能过一天算一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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