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从淮自小在爷爷奶奶身边长大,他居住在城市里,接受的也是城市教育;江时厌就不同了,他一出生就被母亲带回了外婆家,那是个乡下地方,还是个古寨子。
自小在寨子里长大的江时厌,在沈从淮看来,十分古怪,甚至有点可怕,只是碍于兄弟关系,他得维系下表面感情。
盛宴早已离开,江时厌看到的,也只是别墅前院,但他并没有收回视线,而是继续执着又痴迷的盯着。
沈从淮被他的目光看的心里发毛,又想到大厅里的棺材,更觉诡异了。
盛宴要是在这里,就会听到,这口棺材压根就不是沈从淮准备的,是江时厌从古寨里搬回来的。
“你这口棺材,什么时候放好?总这样放在大厅里,不好吧。”沈从淮干巴巴地说着,当江时厌目光看过来时,心底都开始发毛了。
这个弟弟,太可怕了!
“我就随口一提,你不想放好,那就放在这里吧。你、你开心就好。”沈从淮被他看的,双腿发软,都想跑了。
可江时厌却突然勾起唇角,“的确,放在这里,吓到人可不好。”
沈从淮:?
从第一天他搬着棺材过来,他就说了,合着到头来,在他眼里,自己甚至不是人?
江时厌,“管家,搬到我隔壁房间。”
管家有苦说不出,只能连连点头。
“对了。”江时厌话语一变,冷声道,“顺便查一查盛医生的女朋友是谁。”
***
第一个节点任务圆满完成,盛宴一觉睡到天明,又因为是家庭医生,虽然时不时地会被人半夜三更喊出门,但大部分时间都是非常悠闲的。
睡醒后的他,看了下自己的小屋,不大,一百个平方左右,装修是他喜欢的暖色调,东西也都是他用惯的牌子。
盛宴决定好好犒劳下自己,谁知刚出门,就在超市里遇到了江时厌。
此时,少年正在廉价打折区看着食物,手腕上还有他昨晚包扎的痕迹,一晚上的时间,白色绷带已经被鲜血渗透。
盛宴整个人都不好了,作为一名医生,看到自己的病患再次受伤,这谁能忍!
“江时厌?”
盛宴全然没注意,眼前看似淡薄的少年,实则比他还高出半个头。
“你的手,怎么又流血了?”
“这个点,你不在别墅待着休息,跑出来干嘛?”
江时厌将手藏了藏,小声道:“我就是出来透透气。”
说着,他的肚子突然咕咕地叫了起来。
盛宴表情都变了,不是,沈家还玩欺负少爷的戏码?
“你没吃东西?”
江时厌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急忙否认,“不是管家叔叔不给我饭吃,是我吃不惯,我习惯了我外婆的手艺,所以就想着自己来超市买点东西,自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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