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福是府里的仆从,二十来岁,脑子不是很机灵,却也不会用有色眼镜看人,于是被派过来给李恪当护卫,别的有点没有,主打一个忠心耿耿。
顺便一提,来福这个名字是李恪给起的,原本的更不像人名。
“公子,我们应当去东市。”
“嗯,你说得很有道理,那我们去西市!”
来福:“……”
李恪翻着白眼,沿着大街向西市走去。
长安有两个市场,分别是负责接待达官贵人的东市和平民为主的西市。
他带着三贯钱去东市还不够丢人的。
更何况作为这个时代低等人的西域,高丽,倭国商人同样聚集在西市,能给他提供不少浑水摸鱼的机会。
“哦,我高贵的少爷,您卑微的仆人阿伯杜拉向您致敬。”
刚进到西市市口,一个阿拉伯风的大胡子就凑了上来,操着一口颇为怪异的大唐话凑近乎。
“哦~~你这该死的翻译腔,让我想起了隔壁玛丽婶婶烤的苹果派,我真想用靴子狠狠踢你的屁股!”
想也没想,李恪便做出了回应。
不仅是大胡子愣住了,就连护卫也一脸茫然:自家公子怎么这个时候开始犯病了?不过没有经过多少思考,很快就做出了本能的反应。
“哧拉!”
来福向前跨出一步,把李恪护在身后,顺便挡住了不断贴过来的阿伯杜拉。
看着拔出了一半的唐刀,大胡子讪讪一笑,保持住了距离。
冲!味太冲了!
明明相隔着两三米,扑鼻而来的味道差点让李恪抽过去。
体味加上用来掩盖的香料,在长年不洗澡的酝酿发酵后升华成了一股无法形容的……屎味?
由于之前并没有接触过,还真不好判断。
“所以,阿伯杜拉,你有什么事情吗?”
强忍着把防毒面具掏出来冲动,后退两步保持好距离,仔细打量这个不请自来的大食人。
虽然有味道,衣服也风尘仆仆,但着装比较整齐。
而大袍子总让他想起前世那帮超级土豪。
大胡子脸上虽然带着疲惫感,却没多少急迫焦虑,似乎是刚刚赶到大唐。
抱歉啊,我可不是没见过世面的冤大头。
看着那谄媚的笑容,李恪不由得警觉起来。
就在打量对方的同时,大胡子也在打量他。
撞到大运了。
近距离观察过后,阿伯杜拉再次确认了自己的看法。
昨天才把货物千里迢迢运过来,今天不过是个在西市门口寻找顾客,却一下子看到了贵人。
那身后的护卫非同一般。
虽然一副小厮的打扮,冷冽的样子却比教中的骑士还要使人寒战。自己刚有靠近的念头,对方就拔刀护主了,如果继续执意向前,恐怕下一秒就人头落地。
想到这里,姿态不由得又恭敬了几分。
再看看这位小小的东方贵族,身上衣物那看似简朴实则名贵,双眼有神灵动不说,还散发着一股读过很多书的安稳。
这可是一个很重要的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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