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如果格恩喜欢女优A的身材,却更喜欢女优B的脸,那他就可以将其结合组成女优AB,而女优AB也是人,只是相当于换了脸,不违反现实规律,那就可以合理存在于梦境。
这就是想象力与认知的结合。
而格恩则着需要再花费一些精神力,就能让其持久存在于梦境。
而梦境的特殊性就可以让格恩获得稍次于真实的感触,可以让格恩几乎真实的感受AB以及AB带给他的反馈。
当然,虽然这么解释,但格恩肯定是没有过在梦里面想象AB的,他是一个十分正经的人。
午觉结束,格恩带上挂在门口上的猎枪,披上大衣,戴上帽子,然后就出门去了。
家里的肉已经吃完了,钱也不多了,他需要再去弄一点回来,顺便再把多余的肉卖了换钱。
外面的雨已经停了,这个时候很适合出去打猎。
格恩摘下马灯,提在手里,林子是很黑的,他需要这个东西来照明。
……
黑巫山脉。
格恩轻车熟路找到了人们常来打猎的区域。
这里或许会因为经常有人来而导致猎物减少从而降低捕获猎物的概率,但这里毋庸置疑的比其他地方更安全。
黑巫山脉是存在妖魔的,这玩意是正经的超凡存在,枪械在它们面前就是厉害点的玩具,普通人谁也不敢去触它们的霉头。
但黑巫山脉丰富的资源又让人们趋之若鹜,所以在先人们一次又一次的死亡经验积累之下,最终还是找到了这样一片妖魔极少出现的林区。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片林区,所以索镇才能成长为现在近千人的规模。
格恩也因此受益。
格恩端着猎枪开始在林子里寻找猎物的踪迹。
他枪法好,但追寻猎物的本事着实一般,因为他的认知与精神力不足以在梦境里模拟出一片完整的森林生态系统来让他练习。
搜寻了片刻,格恩总算是找到了一只野兔的踪迹。
刷!
一块被打磨得十分锋利的铁片飞了出来,将一个草丛里的野兔给钉在了地上。
格恩迅速上前将其捕获杀死,然后装进了自己事先准备好的麻袋里。
这只野兔离的比较近,所以格恩就不打算浪费火药了。
格恩近十年的梦境锻炼里当然不可能只练习了枪法,三岁的他可还不够了解猎枪,他最开始就是从练习投掷开始的。
而且除此外,格恩还练习了剑术,格斗术,并且都在其上有了不小的建树。
因为梦境里的时间与外界的是不一样的,相差了三倍,他拥有了这个能力十年,每天都会花八个小时在这上面。
这相当于他每天花24个小时,进行全天性的练习枪法,投掷,剑术,以及格斗,并坚持了十年。
虽然这不会提升他的身体强度,但也让他的技巧到了一定的水平。
可以说,现在还未满十三岁的格恩,可以轻松的放倒一个强健的成年人。
“再逛逛吧,看还能不能有其他收获。”
格恩望了一眼林子,自言道。
这只野兔的体型并不大,重量才二至三斤左右而已,要是刨去了骨头与内脏,那就更没有什么能吃的了,所以他还需要再打到一些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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