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把头发分成便部分,扎起来,每一部分又分成几个小部分编成辫子,最后再把一些辫子折起来扎在一起,一些不用扎。
“这可是我照着港城明星的发型研究的,怎么样,很适合吧。”
确实好看,硬生生把林鹿的气质拉小了好几岁,跟十七八岁的小姑娘一样。
书到用时方恨少,需要夸人了宋忱才体会到语言贫乏的可怕,左思右想,翻遍了整个脑子,都找不出一句有点文化的词,还是说道:“好看好看。”
好看是好看,
但林鹿觉得扎着这个发型她不好意思出去。
太时尚了,一出门回头率百分百那种。
再加上这个妆,跟大明星出街似的。
不行不行,还是算了吧。
林鹿有时尚恐惧症,还是安安心心当个小土狗吧。
宋忱看出了她想拆发卸妆的心,“很好看,很漂亮,就不用......”
林鹿打住,“别,化妆品可以买,但是这个发型和这个妆,现在的我还不能接受,先卸了吧。”
桑姐:“你男人没骗你,真的好看啊。”
林鹿反问:”你会顶着这个发型出门吗。“
桑姐顿住;”我,我这不是年纪大了吗,这是你们小姑娘编的,我都当妈的了,不怕别人笑啊。”
林鹿:“我也当妈了,真不合适。”
桑姐:“随你吧,你是客人,客人的意愿最大,。”
这不是林鹿作,矫情,这个发型本来就是人家明星的舞台妆,真不适合她一个普通人出门,更何况她还是一个保守又脆弱的普通人。
林鹿最后还是买了一些比较日常的化妆品,太夸张的她就不要了,但导购员也没有因此垮脸,因为宋忱偷偷地买了。
出门前林鹿还是恢复了进店前的模样,稍有点变化的是天气太热,桑姐帮她把头发扎成了一个低丸子头。
宋忱依旧觉得不管她什么样都好看。
他自己都怀疑是不是吃了什么药,不管多少岁,都打从心底的觉得她是天底下最好看的人。
马尾好看,披发好看,丸子头好看,编发也好看,好像就没有她驾驭不了的。
林鹿:”擦擦,口水都出来了,跟个痴汉一样。”
宋忱真就伸手擦了擦自己的嘴角:“你个骗子林鹿哈哈大笑,行了行了,吃饭去,我好饿。”
宋忱:“上面就有一家八宝鸭,要去尝尝吗,还是去上次那家店。”
林鹿不是个为了口吃的折腾的人,哪里熟了就在哪吃呗。
“就在这吧,我好累。”
“行,”既然是在这边吃,宋忱把手里的大包小包的东西先放在了美妆店。
吃完饭回家,却接到了意想不到的电话。
顾云邀请他们两口子吃饭呢。
宋忱答应了,本来就要请他吃一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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