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尔伯特颇为赞赏地点了点头,又指着五芒星中间一个巨大的圆形符号问道:
“那你说说,这个符号是什么意思?”
诺德曼思索着,他穿越前好歹也是个品(shang)学(ban)兼(mo)优(yu)的打工人,配合身体前主人关于法阵和灵的庞大知识储备,这点思考能力他还是有的。
慢慢的,他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难道是核心吗?”
五芒星代表人体,而五芒星的中间就是人的核心,甚至于前世关于圆形法阵的圆心、五芒星所代表的都是人的核心:生殖部位。
这点两个世界好像很“一致”,至少都代表核心。
但诺德曼看见兰尔伯特摇了摇头。
“并不是,实际上这个符号用于辅助施法,在法阵语言中作用等同于助动词,在前利比曼登历315年由伟大的炼金术师、大导师、圣人休迩首次使用。”兰尔伯特捋了捋自己的胡子,“不过,你的想法和一个论点一样,那个论点叫核心论,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关于这个图案的论点。”
“好了,知识抽查环节就到这里,接下来诺德曼你的任务就是把这个法阵记下来,之后我教你怎么释放法术。”
法阵并没有很难记,可能也是因为这个魔法并不“高级”,诺德曼没费多大劲就记了下来。
于是趁兰尔伯特休息的时候,诺德曼也跟着躺平晒日光浴,美名其曰,放松身体提升记忆力。
其实他一直在思考自己的身份,自从诺德曼本身的记忆碎片解锁的越来越多,张作煜的记忆开始不那么占据上风了。他发现自己的行为举止越来越像诺德曼,心智、情绪,好像他本来就是一个二十多岁的人似的。
可怕吗?其实也没那么可怕。张作煜工作时的种种经历,让他感觉自己除了中彩票,第二希望的就是赶紧去死,但老天居然给了他穿越的机会。
如果再工作十多年,他早就看开了,甚至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室,对于穿越肯定不会那么接受。如果早十几年穿越,他肯定比现在更早接受,更有干劲。
好死不死,在三十岁这个年纪穿越,上不去、下不来,所以他开摆了。本来就侵占了一个无辜少年的身体(虽然前主看上去死了有一会了),他也没什么脸皮把对方从自己的思想里彻底驱逐出去。
至于重振人类雄风,解锁了更多的记忆碎片后,他发现原主也有这个想法。
那无所谓了,他自己还不想这么麻烦呢,正好了这不是。
过了好一会,当兰尔伯特越发怀疑诺德曼只是在偷懒时,诺德曼表示自己完全记下了这个法阵。
“诺德曼,试着将灵聚集起来。”兰尔伯特对着站在标靶前的诺德曼说。
诺德曼抬起手,尝试把灵聚集到自己的手掌前,盯着30米外的标靶,注意力愈发集中。
他逐渐感到四周的灵朝自己的手心聚集起来,同时温度也在上升,最终,一颗篮球大小的火球凝成。诺德曼清楚地感受到自己手中有一股力量限制了火球,观察了一会后,他松开了对火球的约束。
嗖的一声,火球以极快的速度朝标靶飞去!
然后……成功的打偏了!
不是吧,这都打不到?诺德曼心里一阵无语。
不同与于诺德曼的沮丧,兰尔伯特倒是笑着说:
“不错,很多天才也做不到第一次就成功聚集起火球……当然,很大的原因是我传授给你的知识起了作用。”
诺德曼听到,更无语了,这跟你这老头有什么关系,我又没怎么听过你以前教给诺德曼的知识!
不过,他也陷入了对魔法的着迷……
“自己放魔法跟看别人放魔法真是截然不同两种体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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