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青书很少做梦,哪怕做梦季向泽也从没来过他梦中。
但他今天梦见了季向泽,梦里还是他们在伦敦读本科时候的事情,那个时候季向泽才十九岁。
”晚上我们吃麻辣香锅。“
”这个周末我来剑桥住吧,正好我想听去professor Kate的讲座,你周五晚上来接我一下。“
温青书揉了揉眉心,他确实有些想季向泽了。
他少年成名颇为自负,可这个时候也确确实实要承认,他真的很想季向泽他很庆幸今天梦见了季向泽。
“Emma(爱玛),工作推掉吧,有私人行程。”温青书打了个电话给秘书。
季向泽当初是海葬并没有墓地,唯一可以纪念她的地方是英国剑桥大学三一学院的名人堂。
他买了一束红玫瑰,一束季向泽最爱的红玫瑰。
季向泽待物向来长情,喜欢玫瑰花从少年时便是,直到她三十五岁去世时最喜欢的花一直都是玫瑰花。
就是对人薄情了一些。
三一一共有三十四位诺贝尔奖得主,季向泽就是第三十四位,相片是她生前在美国拍的。
可能是因为未曾生育过,季向泽看起来格外年轻。
这张照片是她身前拍的黑白艺术照,长发一丝不乱地盘在脑后唯有额前有几缕碎发,旗袍领将脖颈修饰地纤细美丽。
“阿泽,好久不见。”温青书轻轻叹了一口气。
照片上的女人嘴角噙着淡淡笑意,但细细看还是能看出她的苍白病弱,她眉宇间的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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