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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溺世俗的法师大多引火自焚,他们研习秘源的终极目的无非有二:炼金术,不死身。在我的记载中,从未有人达成过这两项奇迹。”

——《原初宝典:卷一》

头三个牺牲者安葬在外面的山头上,墓碑旁栽种了朴素的百合花,从这里可以看到庄园古堡,以及遥远灰蓝的大海。

“悲哉!悲哉!”

“寒鸦衔来枯萎的紫罗兰。”

“我问,为何勇士独受死神青睐?”

“黄金般的灵魂消弭于黑暗,”

“转瞬为尘埃。”

葬礼上,坏嗓子的乐手唱道。营地淋了一夜的雨,到处是泥。

几天之后,有人在附近看见镇上的老疯子国王,没有人知道国王为什么要来,在这乞讨又要不到一分钱。正好工程队帐篷里丢东西了,一些十字架之类的小玩意。于是有些人把偷窃的罪行都算在乞丐身上。

但也有人为国王辩白,以一个疯子的标准而言,国王从来都是模范疯子。不偷不抢,懂得忍耐。

到了开饭的时候,斯特林告诉爱伦他的白马病了,明天就要回哈姆雷特镇找人看病,骑士的语气中不无歉意。

“呦,不再多等等吗?”达德里昂握着酒瓶子晃晃悠悠地坐到他们旁边,随手把帽子放下,那根金色的羽毛仍旧耀眼,过于耀眼了。

“等什么?”爱伦的语气很平静。

“难道你们就不想去庄园里看看吗?”达德里昂的语气轻松得就像是在说,自己饭后要去森林里散步一样。爱伦当然知道他在打什么主意——偏僻无主的豪宅里肯定还有大量的财宝。但是他不打算参与,目前还不想。

爱伦回想起战斗时他嗜血的心态,他自诩时刻保持冷酷的理智,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变得如此暴虐。

“去那做什么?伯爵都死了。”斯特林直率地问道。“再说了,你不知道吗?前几个继任伯爵死后,但凡是留在这里的仆从们都没有好下场。”

“你不如多说两句,这种邪门故事正适合下酒。”

“呵,邪门到家了,我告诉你。”斯特林拿着勺子比划起来,“卡文迪许九世知道吧,他活得还算久,直到四十二岁生日那天晚上都健健康康的。‘我得好好休息一下,这几天累得够呛。’这伯爵这样说的,但是生日过完的第二天早上,经营发现老爷一整天都没有出卧室门,一个女佣壮着胆子进去了,才发现伯爵已经死了,双手用力揪着自己的衣领,脸上的表情极其恐怖,就像看见了啥鬼怪似的。”

“你要是直接说他看见了死神,戏剧性会强一点。”

“唉,愿他安息吧,我真不想冒犯他。医生说死因是心悸,但是卡文迪许九世生前身体一直很硬朗……”

“至于九世的两个儿子,凯尔斯和卢修斯,他们在城堡里短暂地住了一阵子,同样因为离奇的心悸突然离世,然后那些仆人们要么遭遇离奇事故,要么早早地辞职不干了。接下来,轮到了我们的莱西,连宅子都没进就挨了一枪……嗨!这厄运说起来真是没完没了了,有空再提吧。反正我劝你别去庄园里了,你去那地方作甚。”

“我不知道,我也就随口一说。就当作是一趟观光旅行吧,可能我会……拿点什么做纪念。”达德里昂狡黠地笑了笑,完全没注意到斯特林拿着的勺子失手掉进了汤碗里。斯特林脸涨得通红,直到话题转移到厨子做的炖菜有多难吃,才恢复常态。

“哈!吃慢点,老兄。”达德里昂拍了拍斯特林的肩膀,“你额头上全是汗。”

“我受不了了,我明天就回去。”等赏金猎人一走,斯特林说道。

“镇静,好吗?”爱伦嚼着腌肉,“他明明什么都没看出来。”

“哼,你看那绿眼睛,那是狼的眼睛。我听说他掐死过一个妓女,这家伙八成是被驱逐出国的,不然他做什么来这穷乡僻壤。”

爱伦想笑,他觉得斯特林作为一个贼,未免过于笨拙。偏偏在这座小镇,这样的贵族窃贼却隐藏得很好。

“那你呢?你来这里是为了你那小癖好吗?有个木匠的戒指不见了,牧师说他最近弄丢了十字架。我一猜就知道是你。到底为什么?我可知道你是个有钱人,出手也算阔绰。”

“你把这些破事全都算我头上了,有些人就是自己丢三落四的。”

“但是你还是干了其中的几件。斯特林,这里只有无罪和有罪之分。”爱伦做出平衡天平的手势。“有罪,无罪。”

“我想这是诅咒。”

“是啊,多么暴利的诅咒。”爱伦嗤笑道。

斯特林想起他的祖辈,即便追溯到曾祖父那一代,也没有一个活过五十岁的。他们全都在半百之前死于各种各样的嗜好,酗酒、赌博、搏斗,其中也不乏看起来没有弊处的爱好,只是稍显无趣。比如斯特林的兄弟,他前不久才死于一场拍卖会,被仇家刺了十二刀。竞拍热带花卉或许是世界上最无害的癖好,符合弟弟那与人为善的慢性子。结果在葬礼上人家告诉斯特林,杀人犯是在拍卖会上认识他兄弟的。

“你以为我没有试过放弃吗?做不到!就像我的祖先们一样,做不到。”斯特林颓丧地说道。

二人吃着炖菜,有整子没说一句话。

“怎么干的?”爱伦冷不丁地问道。

“很简单,我觉得很简单。大部分人都不会时刻留心首饰。如果有链子,就用袖子里的钳子剪断,戒指是最难偷的,你总得想办法让他们脱下来。这就像是体育运动,唯一的诀窍就是多加练习,以及一点点好运。”

“不是,我说你怎么处理赃物,总不可能刨个坑埋了吧。”

“你问这个作什么?”

“我看风险很大,要知道人人都认识你,万一被发现会怎样?”

斯特林稍微犹豫了一会,他攥紧拳头,又慢慢地松开五指。

“多的没法说,你只要知道有人帮我兜底就行了。货会运到外地卖掉,结束后他分我一杯羹。当然我不是为了钱干这事的,我很安全,不可能有人怀疑我。”

“我怀疑。”

“那你最好不要让别人怀疑。你根本想象不到我会干些什么。”斯特林的眼神有一瞬间变得凶狠,转眼又变得失魂落魄,“老天,我那天真不该去酒馆,遇到你这魔鬼。不,也不能怪你,罪行就是罪行。”

爱伦没有假惺惺地道歉,那是一般喜欢揭人伤口的家伙会做的事。他玩味地欣赏着骑士的自我纠结,像是品读一首优美的十四行诗。

“根本没有人能理解,你也不行。斯特林费劲力气说出最后一句话,“偏偏是我,偏偏是这样的罪。我居然自诩作为神的仆人……”

中校宣布他们仍然会进入庄园,在没有主人的情况下。爱伦所了解到的解释是,莱西·卡文迪许伯爵死前的遗愿就是要翻修整座庄园,无论他自己是否过世。被他们解救出来的学者,名叫塞巴斯蒂安·韦恩,这则消息是他亲口告诉中校的。学者随身携带的信件也印证了他的话,学者说起话来细声细气,唯有谈及达里尔庄园,语气十分笃定。

“诸位,我明白有些人觉得蹊跷,觉得这宅子不吉利。我也不强求你们进去。愿意留下来的人表个态,这些天的工资仍然照发。算是帮我詹姆士一个忙。”中校的语气很是诚恳,原先好几个嚷嚷着要走的伙计也沉默不言。布朗中校清点人数,不无欣喜地发现愿意留下的队伍人数足足有一百六十七人,卫队四十五人全数到齐。中校当场宣布,他们将在星期三进入古堡。

“‘无论他是否在世’,根本就是扯淡!”约翰谈到这件事时满脸不屑。“天知道这矮个子在想些什么。”

星期二晚上,爱伦正在收拾行囊,把几套穿旧了的刺绣衬衫统统塞进箱子,这衣服虽然华丽,可惜跟他目前的身份不搭。等到明年吧!他心里想着。至于伯爵的事情,爱伦觉得做哪一份工作都无所谓,老板本人在不在甚至死没死,跟他一个打工的又有什么关系呢。

第二天早上他们就出发了,路上一片霜白。这支鱼龙混杂的部队沿着上山的缓坡慢慢前进,负责护卫的大部分成员步行上山,施工队的马车还落在后面。学者跟中校申请要跟前锋们走在一起,而不享受乘车的便利。

“喂!剑桥来的。你也要上庄园去吗?”约翰好奇地看着韦恩。“你堂堂一个大学生,来这偏辟地和我们这些人混在一起,你父母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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