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墨带着乞丐走进了一家有名的早餐店“五芳斋”。
红木牌匾高悬,香气四溢,引得过往行人频频侧目。
乞丐的衣衫褴褛,与富丽堂皇的饭店格格不入,引来不少食客好奇的目光。
秦墨却毫不在意,径直走到一张靠窗的桌子旁坐下,对着身旁的店小二说道:“掌柜的,来几十笼包子馒头!”
店小二愣了一下,上下打量着秦墨和乞丐,迟疑地问道:“客官,您……您这是几位?”
“就两位。”秦墨语气平静,从怀中掏出一锭银子放在桌上,“够不够?”
看到白花花的银子,店小二的眼睛顿时亮了起来,连忙点头哈腰道:“够够够!客官稍等,马上就来!”
他转身飞奔至后厨,扯着嗓子喊:“几十笼包子馒头!赶紧的!”
后厨顿时一阵兵荒马乱,不一会儿,店小二便带着几个伙计,将一笼笼热气腾腾的包子馒头端了上来。
几十笼包子馒头堆叠在一起,像小山一样高,几乎将桌子都遮蔽了。
周围的食客看得目瞪口呆,窃窃私语起来。
“这两个人吃得完吗?”
“怕不是饿死鬼投胎吧?”
“我看这衣衫褴褛的乞丐,怕是能吃下十笼就不错了。”
秦墨对周围的议论充耳不闻,他看着面前堆积如山的食物,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他转头看向身旁的乞丐,拱手道:“在下秦墨,敢问阁下尊姓大名?”
乞丐的目光从包子山上移开,用脏兮兮的袖子擦了擦嘴角,瓮声瓮气地说道:“雷曹。”
“雷兄,请。”秦墨做了个请的手势。
雷曹也不客气,抓起一个包子便狼吞虎咽起来。
他吃相粗犷,一口便能吞下一个包子,速度快得惊人。
秦墨静静地看着他,眼神中带着一丝探究。
阿纤从秦墨的衣袖中探出毛茸茸的小脑袋,一双乌溜溜的眼睛好奇地盯着雷曹,小声地对秦墨说道:“秦墨哥哥,他吃得也太快了吧……”
秦墨轻轻拍了拍阿纤的小脑袋,示意她安静。
秦墨看着雷曹,缓缓开口道:“雷兄,我看你骨骼惊奇,想必不是凡人。”
雷曹嘴里塞满了包子,含糊不清地应了一声:“凡人……是什么?能吃吗?”
他鼓着腮帮子,像一只贪吃的仓鼠。
秦墨微微一笑,也不在意他的回答,继续说道:“敢问雷兄除了乞讨之外,还有什么……爱好?”
雷曹终于咽下了嘴里的食物,打了个饱嗝,说道:“爱好?吃饭算吗?”
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参差不齐的牙齿。
“吃饭……”秦墨一时语塞,随即又笑道,“倒也算是个爱好。”
“那我继续爱好。”雷曹迫不及待地抓起另一个包子,开始了他的“爱好”。
他吃东西的速度惊人,一口一个包子,仿佛根本不需要咀嚼。
一笼包子,眨眼间便被他消灭干净。
紧接着是第二笼,第三笼……周围的食客们都停下了手中的筷子,目瞪口呆地看着雷曹表演。
一个身材瘦小的食客忍不住惊叹道:“我的天,这乞丐的肚子是什么做的?怎么装得下这么多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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