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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叔!阿叔!”

杜宗文边跑边喊,可是那黑白的人马并没有停下。狗吠声越来越响,越来越近,盈盈满耳,充斥天地,数量怕有上百!杜宗文心里发麻,站住了脚,这可不是上百只哈士奇,而是上百只吃惯人肉的野狗!

野了的中国土狗据说是一种比狼还凶狠的存在,有视频说在澳大利亚它们已经稳稳跃居到了食物链的顶端,连上古孑遗科莫多巨蜥也敢猎杀!

“阿叔!阿叔!”

杜宗文一边喊一边转着眼睛寻找应对之策,严武是神经发作还是因为自己犯了他的忌讳——他就是要让自己死在这里?这种事他是做得出来的!

据历史记载,严武任剑南节度使时,一日与杜甫吃酒,追忆往事,诗歌唱和,痛饮极欢。杜甫脸上有了酒,也忘了上下之礼,尊卑有等,起身将严武从大榻上扯下,一脚踩了上去,饮尽杯中酒,下视严武,摇头慨叹道:“不意严挺之乃有此子!”

严武当时也没在意,过后琢磨,却觉得杜甫是在有意讥刺他,讥刺他杀害庶母,讥刺他害得生母被休,讥刺他害得生母事了二夫!越想越想不过,嚷起杀人来。幸是他母亲闻知了,及时劝住,才成全了这段千古情谊!

而自己那句“红颜知己”已切中了他最不愿意说道的阴事,生出灭口之心似乎也没有什么好意外的。

“咴咴咴!”

马嘶鸣,野狗发出惨叫。

杜宗文已生了爬树躲避之计,听得这声心中不觉一喜,流矢回了头,狗和马都出现在了视线里,狗是黄的、黑的、白的都有,望着斑杂如毯,白马如龙,踢踏皆有风雷,来回践踏。狗有避的,有扑的,有的却直接向这边奔了过来。

杜宗文不敢怠慢,还是决定先上树。奔到树下,一刀砍在半腰,一脚踏上去,伸手勾住一个粗枝,膝腿内夹,便上去了。

这大概是基因传承,诗圣有诗云:“忆昔年十五心尚孩,健如黄犊走复来。庭前八月梨枣熟,一日上树能千回。”为了几棵枣子一日上树千回,也不知诗圣是馋的还是闲的!

坐稳张看时,那白马竟跑得只剩下了马尾巴,哎!这人真有意思,真他妈的有意思!

一只身形长大的黄狗朝天吠了几声,追逐的野狗便都停住了,很快就朝亭子扑了过来。地上还活的市井恶少惊恐挣扎起来,以极度恐惧的声音大嚷:“啊!救命!爷呀娘呀!”

畜生们没有丝毫迟疑,硬毛扎起,赤眼发光,露出白森森的牙齿便扑咬了上去,先扑咬活的,再撕咬那些面目完好的,最后这些东西才叉开四脚,呜喔呜喔的啃食起来。

很快葬人岗便有一片黑云飘了过来,风扑喇喇作响。却是乌鸦,杜宗文流矢拔了腰后的短刀在手。

乌鸦在古人眼里是孝鸟,在西方人眼里是神鸟,在小朋友眼里是聪明鸟,而更科学的评论是它们的饮食多元,既食植物,也食动物。既食腐肉,也猎食小动物。

它们擅于利用自己的智力进行团队捕猎,所谓天上鸦群,地下狼群!

“哇!哇!哇!”

鸦群叫着纷纷落在地上,它们似乎并不害怕野狗,就在狗嘴边抢起食来。野狗有所动作,它们就哗的一翅飞起来,然后再落下。可也有几只径直朝杜宗元飞了过来,也许是看他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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