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古至今,人类对于彰显某位个体所拥有的独一无二的特质好像总有种难以摆脱的欲望。某个人只要出了名,那么不管他自己想或不想,就总会有人(甚至包括自己)给他取上那么一两个响当当的外号,好表现自己对他的爱戴、崇敬,又或是调侃。
约瑟夫·尤里乌斯·亚伯拉罕就是这么一个有很多外号的人类。这些外号包括但不仅限于红骑士、四国的征服者、皇帝的右臂、西方第一将军……等等等等。当然,其中最响亮也最常为人提起的就是“海华斯的雄狮”。
这可真算是个气势非凡的美称。不过细细思量起来,这么叫他实际上非常不妥——毕竟帝国的最高领袖是皇帝,皇帝还紧握权力的时候就自称雄狮,这不论怎么看,都足以称得上是“僭越”和“大不敬”了。
然而,对于约瑟夫而言,这种事情他其实并不怎么需要担心,因为第一个称呼他为“海华斯的雄狮”的不是别人,正是皇帝自己。皇帝还特意命人用上好的东方丝绸为他纺织了一件大红色披风,只允许他一人穿戴,作为对他无人可比之功绩的赏赐。
威廉的用力咽了口唾沫,口齿不清地动着还在上下打架的牙齿,用小心翼翼的眼神盯着面前看上去还算和颜悦色的约瑟夫,问道:“您,您知道我?”
“哦,我恰好有个朋友经常到波本街22号喝酒,他常跟我说有个很有才华的年轻人相当崇拜我。而且我和贵校校长也很熟悉,她经常在我面前提到你,说你虽然才华横溢但不知检点。”约瑟夫松开手,“不过在我看来她的想法多少有些刻板了,我一见您就知道您不是一般人——听说您有时候还宣称您是我的私生子?”
“那、那是我喝多的时候胡说的,请您原谅。”威廉此时就如同是情窦初开的小女生见到了情郎般,十指握在一起,摆出一副扭扭捏捏的姿态向约瑟夫道歉,之前那般放荡不羁的模样早已不见了踪影。
“您是不是还有个什么项链?”
“那、那是我花钱找人做的,一共也不到100里特。”威廉的额头上渐渐渗出汗珠来,两只手在身上乱摸,不知该放在哪里才合适,“真对不起,真对不起!但请您相信,我是真的、真的、真的很崇拜您!”
“非常感谢,您也别道歉,这没什么,有些传闻比您这个还离谱。”他苦笑着地努起嘴巴,“说什么我和城里所有的女人都有染,她们每个人给我生了个儿子,加起来有十个军团还多。我之所以能百战百胜就是因为我有这十个‘儿子军团’。唉,我真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我有这么好色吗?莫里斯。”
听到这话,一旁的厄尔森忍不住咧开嘴笑出声来,就连一向严肃的莫里斯署长,语气里也带了些笑意:“编的是有些夸张,但您好色这件事确实是事实,您自己都承认了的。”
“啊,对,对,对,确实如此。不过这么编排我还是有点过分啊——怎么全是儿子?一个女儿都没有?”顺着话头,约瑟夫又笑容满满地讲了一个小笑话,全然没把这些风言风语当一回事。因为他就是这样一个人,就是这样一个喜欢说玩笑话,俏皮话的人。他在军队演讲时喜欢说,跟贵妇名媛约会时喜欢说,就连在议院做述职汇报的时候也喜欢说,似乎那张嘴巴生下来就装满了欢声笑语,就是这样的喜爱摇唇鼓舌。但奇怪的是,即使他是如此“口无遮拦,”也并没有多少人讨厌他。
这自然是因为他的那些笑话总能恰到好处地把气氛调动起来,或者缓解带有些火药味的场面。就连以雄辩见长的前任议会主席罗德里戈斯都评价他说:“只要雄狮一张嘴,就算刀兵相见的人也愿意停下来听他说上一说。”如果说威廉不张嘴的时候方算得上是一名美男子,那么约瑟夫就只有在说话的时候才是一名美男子——他是少见的以话语和风度搏取别人好感的人。
所以海华斯人才喜欢他,喜欢这个幽默、风趣而又强大、勇猛的男人,他为他们偿还了屈辱,给他们带来了无数的土地和荣耀。他每次出征回到海华斯都会举行万人空巷的凯旋仪式,在仪式上他会披上象征着将军地位的红披风,用勇敢、忠实又自信的一面让每个人都为他着迷。他那头赤红色的头发就像一团火,烧在每个海华斯人的心头,烧在他们的脑海中。他们坚信,只要这团火还在燃烧,海华斯的太阳就永远不会落下,神就会永远眷顾这座伟大的城市,这个伟大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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