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眼美人,再吃一口葵羹,配一口粟米饭,啊呜,好吃。 婼寻来时便见到小歌如此进食着,完美诠释着何谓秀色可餐,被“秀色”一脸的人也淡然,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没法不以为常,这都半个月了。 不才进食效率很快,因此这会正拿着一樽梅浆给两个孩子讲故事。 故事的内容很简单,也很令人侧目,总结一下就是—— 很久以前,有个男子遇到了一对姐妹,幼时与其中一个相识,此次回来便是想再见见故人,结果认错人了,将另一个当成了自己少时认识的那个,还一见钟情了。甜甜蜜蜜的谈起了恋爱,然后没多久他就发现自己认错人了,但姐妹俩都已经对他有了感情,再然后没等他想理清楚自己对两个姑娘的感情,少时认识的那个为了救他死了,临终请求他永远不要忘了自己,男子说我一定会记得你一辈子。 最终结局是葬礼结束后男子就向另一个求婚了,过上了没羞没躁的生活。 小歌颇为无语道:“按着正常逻辑与心理因素以及人性本质,男子不是应该更加理不清对那对姐妹的感情了吗?更甚至于将死去的当做心尖上的白月光,将活下来那个当作白月光的替身。” 不才摇头:“姐妹俩长得很像,看着死者的尸体,男子忍不住想了下,如果死掉的是另一个会怎样....这么一想他便意识到自己很庆幸,庆幸死的不是另一个。” 小歌发自肺腑道:“死掉的那个九泉之下一定很想吐血。”临终前留那么一句遗言说不是为了膈应人,让男子与活着的那个永远无法再一起,小歌是死都不信的。遗憾的是,她碰上的是个不按着正常思维逻辑继续展开的。 “不过那男的思维逻辑也够奇葩啊。”小歌道,碰上这种情况,正常人的思维逻辑都应该是更加理不清,他却是一下就理清了,不论是心理还思维逻辑都强大到令人惊叹。 不才道:“那男子的氏是连山。” 小歌非常佩服的道:“好聪明的奇男子,人活着,不就应该对自己的本心了如指掌按着自己本心去做让自己一生无悔亦无憾吗?” 不才:“.....”某些时候她是真的很佩服神裔氏族那强大到令人瞠目结舌的思维逻辑与认知,自私自利自我得理直气壮,又令所有人都无法指摘,还真不是一般人能够办到的,而神裔氏族的优秀族人都能做到。做不到的都是普通族人,某种程度上,心性真的决定了一个人的命运——平凡还是青史留名。 小歌将一片鱼肉咽下。“别觉得他奇葩,虽然于世人而言,活着的人永远都比不上死了的人,但神裔氏族....我们打小接受的认知便是死人就是毫无价值毫无意义的骨殖或尘土,自然,异兽与古妖的骨殖另当别论,那是无价之宝。但非古妖与异兽的死人,毫无价值,更无意义,死了就应该放下,若是为亡者折腾生者,不如在白绫、鸩酒及刀刃中三选一,省得祸害别人也祸害自己。” 婴儿如素绢,只等人上色,世人的婴孩被世俗上色,神裔氏族的婴孩被一群不走寻常路的古老传承上色,从一开始就决定了殊途归异。 为了表明自己的逻辑,小歌也讲了一个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某一代九方子,连山氏族盛产美人,歪瓜裂枣属于百年难遇的存在。而神裔氏族又是内部通婚,几千年下来,自然也改善了别的氏族的遗传。那一代的九方子生得特别俊美不凡,再加上气质、出身、学识、能力的加成,很少有女子在认识他后能不花痴的。 有一位花痴便花痴到了在九方子遇难的时候舍命相救,自然,没死了,只是断了腿。 救命之恩大于天,因此九方子表示我一定会治好你的腿,并且许了一个承诺,能力范围之内,一定答应。 花痴委婉表示了心悦之意,被拒绝了——九方子不爱她,哪怕有救命之恩也还是不爱。但对于救命恩人肯定不能如此残酷的拒绝,因此九方子表示,神裔氏族奉行族内婚,咱俩没血缘关系,我不能娶你。 花痴不死心,神裔氏族虽然奉行族内婚,却也不是纯粹的族内婚,每代都有几个可以族外婚的名额——长期族内婚容易导致生下的婴孩畸形,必须不断注入新鲜血液。 但名额太少,想要拿到的难度也很高,若是九方子真的爱她,倒也不介意为她豁出去拼一把,问题在于他不爱,既然不爱,自然就不愿冒大险去折腾这么一遭。 花痴显然也明白这一点,因而采取的是迂回策略,让九方子爱上她。 九方子不爱也不想爱上花痴,只想早点治好这姑娘的腿早点走人,对方若是没有遇上难事来找自己让自己报恩就少见面,不见面最好,他还年轻,还有大好的时光要挥霍呢。 九方子寻了天底下最好的医者们,治个腿并不难,单是治疗的法子便有四五种可供选择。真正难的是病人不配合,不配合不说还很作,作得医者便是有能力治好她也不想给她治了,纷纷甩手走人。 病人打得主意很好,天长日久总能日久生情的。 然后....病人死了,被九方子杀的。 这故事简直惊悚,在场的人都忍不住呆了下,救命恩人啊,又没害你,怎么就给杀了? 子婴有些茫然。“为、为何?”不是说救命之恩大于天吗? “哦,族谱上记载,那位九方子的回答是他有种被一只母狗凌/辱的感觉。”小歌回道。 施恩图报没问题,有恩当还更是天经地义的事,可这种逼迫性的逼婚就有问题了。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得以身相报是因为被救者除了自己什么都没有,而跟着恩公,哪怕是做个姬妾或奴婢,至少没有饿死之虞,可九方子是那种一无所有更有饿死之虞以至于只能为奴为婢以身相报的人? 显然不是,不仅不是,九方子还位高权重,这么一个人,你让他产生了被侮辱的恶心感觉,可不就死路一条? 救命之恩大于天,却并非大于一切,神裔氏族的报恩是建立在不用付出自己或族人生命的前提下,除此之外,怎样都行,万贯家财、权力等都行。 自然,成亲不会影响生命,可婚姻乃一辈子的事,结了婚可是相对一辈子的,没有感情,也没有足够的利益联系做为纽带,只凭报恩两个字就成亲,神裔氏族对此普遍持反对态度,觉得那还不如母胎单身一辈子呢。而且夫妻之间闹崩了,因爱生恨也是很有可能死人的。 诸多因素加起来,碰上的又是一个冷血肆意的人,可不就将自己给作死了。 小歌的分析太过无懈可击,虽然在场诸人都觉得有点别扭,却也无法否认这一番歪理也是有道理的。 婼一边听一边不客气的跽坐,同时将小歌捞到了怀里。“哟,找到新欢了,这女子虽然看着挺舒服的,但也算不得美人吧?” 小歌好色,非常好色。但你要说她好色得无耻却又不然,自然,这也有年龄的关系,不过她也的确没什么欲望,纯粹欣赏,秀色可餐。用餐时若有美人在面前,哪怕是粗粮她都能多吃两大碗。 婼对此印象很是深刻,更为深刻的是,小家伙不仅好色,还无情。 不管是多美的美人,少则一个月,多则三个月,弄清了美人的性情,那么不论对方性情是好还是坏,她都会失去兴趣。 做为上一个被小家伙给抛弃的“美人”,婼觉得,小家伙挺有花花公子范的,颜控得如此奇葩,对谁的兴趣都不长久,简直是天生的花花公子性子。 “她是新欢,你不是旧爱。”小歌纠正。 “你当年可是看着我的脸下饭,吃得多好啊,怎就不是旧爱了?我难道不够美,竟吸引不了你一时的兴趣?” 嗯,一时,不是一直,就小歌那德行,婼估计她这辈子都不可能对谁一直都有兴趣。仿佛每个美人都是一卷书简,看的时候爱不释手,看完了读通了就没兴趣了。 “你是前前旧爱。”小歌道。 婼挑眉。“这才多久你便又找到一个合你心意的美人了?” “苏苏,我捡的,生得特别好看特别舒服。”小歌眉飞色舞的回答,她从未见过如白苏那般让她觉得亲切的存在,哪怕是亲生父母给她的感觉都比不上第一眼见到白苏的亲切感。 婼也无语了,女郎你还真是对美色执着不已啊。“若非我当年亲眼见到她死了,她亦非稚子,我定以为你是她。” 小歌挑眉,她很早的时候就发现了,婼有时看自己的眼神有些奇怪,仿佛在通过她看另一个人。“咱能不提连山季吗?” 小歌并不厌恶连山季,子不嫌母丑,连山季虽非她老娘,却是她直系祖先,若是嫌弃连山季,那她自己又算是什么玩意?她也不排斥别人说自己像连山季,毕竟连山季也是一个非常出色的人,但她不喜欢说自己与连山季生得像,虽然的确很像——几乎如出一辙,只是她是缩小版的,但也不难看出来她长开会与画像中的人多么的相似。但她还是更喜欢别人说自己与连山季别的地方相似,杀伐决断也罢,不择手段乃至毫无道德廉耻之心都行,就是别提美貌什么的。 “不是连山季。”婼笑道。“我说的那个,不是人族。” 小歌很想说,连山季也很难说是人族。“又是始祖?” 婼想了想,回答:“算是吧。”她也不知那人算不算始祖了。 婼怀念的道:“芙蕖好色。” 小歌随口问:“多好色?” “彼时大荒最美的那些美人,不拘雌雄她都交往过。” 闻言,在场众人都不由愣住。 小歌很是佩服的道:“好厉害,它还活着吗?我真想见见她。”能与婼平等相交,还与那么多美人有往来,显然也是一只始祖,始祖的寿命很长,不死于打架斗殴这一亘古的伟大活动的话,通常能活十万年。婼都还活蹦乱跳的,她认识的始祖自然也有可能还活着,然而....蛮荒纪初期时的情况,始祖几近绝种,小歌也不能笃定婼口中的芙蕖是否还活着。 “它若不死,你可看不到大荒各水泽随处可见的芙蕖花。”婼笑道。 小歌一脸的懵,听不懂。 唯一听懂了的是不才。“你说的是第九化身?” 婼挑眉。“哦,竟还有人记得她?” “你也说了,若无它,便无这遍布大荒水泽之地的芙蕖,纵然人们已经忘了它因何而死,但那些盛开的芙蕖永远记得,也永远证明着它存在过。”不才道。 公羊宁忍不住道:“我能听听具体情况吗?” 没质疑是否在胡扯,一来是婼是长寿种,二来是不才的身份他已隐有猜测,在她面前,无知不可耻。 不才道:“历史太悠久,我所知也不详细,只知芙蕖乃是远古时代神祇的第九化身因助诸族驱逐古妖时力竭而亡后所化。” 驱逐古妖? 公羊宁与小歌默默对视了一眼,那可真是有够久远的,他们俩的历史知识量都是本纪元的事,而驱逐古妖,那都是上上个纪元的事了。 子婴有些郁郁的扒了一大口粟米饭,哪怕不才解释了他也听不懂,只能干看着公羊宁与小歌心有灵犀。 用完了膳食,婼便要拉着小歌离开。 做为城主,她是很忙的。 虽然战事已经结束了,但破坏永远都比建设容易,反之也可以理解为,破坏一时爽,重建累死人。 联军已被击退,俘虏也被送进了大牢,现如今九嶷城所有的大牢都已人满为患,急需处理。 各处被破坏的建筑、道路以及民众的损失,需要处理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这也是婼有段时间没出来溜达的原因。 以前是不清楚情况,真以为这是个半大孩子,加上自己着实没那个权力,还得考虑日后怎么退下去,若是因为在任时与城主矛盾太大以至于乞骸骨时被记仇的城主给宰了,因此对于城主的很多不着调行为正卿都是睁只眼闭只眼。但如今知道所谓的半大孩子其实已经过万岁,以及自己已经伺候了她大半辈子,正卿胆子自然就大了,也就受不了这家伙的不着调,尤其是在自己忙得脚不沾地,一整日都没个合眼的时间时。 面对被自己奴役得胡子头发都白了的正卿撒泼,婼颇为无奈,也不好再往外跑,今儿这点时间还是挤了许久才挤出来的。 “你忙你拉我干嘛?”小歌茫然,九嶷城的政务跟她有半枚铜锱的关系吗? 婼说:“那些国族不会赔偿。” 战败国割地赔款是很正常的事,但九嶷城的情况太过特殊,与任何国族都不接壤,更有不扩张的祖训,不免束手束脚,列国也不免有恃无恐。 “辰国当年攻打九嶷城,你们不是将所有辰国商队的商税给增加了一倍吗?”小歌不以为然道。 雁过拔毛莫过于九嶷城,你不赔钱,它有的是办法从你身上捞够油水。辰国与九嶷城的这一段恩怨还是计然家的谢琳当权后才得以结束,赔了一大笔钱。 “辰国这次没攻打九嶷城。” “吃过亏了,自然不会再做。”小歌道。 辰王虽然有不少缺点,但也有个非常好的优点:从不在同一个地方摔两次。 认清了九嶷城什么情况,以及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才能吞下九嶷城后,在条件达成之前,他只会与九嶷城合作而不会干起来。 “正卿想和辰国谈谈。”婼说。 小歌懂了,向子婴说了声在书舍乖乖等她便随婼一同上了马车。 马车里,婼忽道:“此次的事,多谢了。” 小歌茫然。“啊?” “大街上后来出现的那些传言,是你做的吧?”婼问。 “没有我,他们也能想到。”小歌道。 “我知,开民智虽有许多麻烦,却也有优点,然等他们反应过来需要的时间太久,久得足以再生出乱子。”婼都做好到时候杀一大片人的准备了,但小歌的神来之笔却将她与正卿所头疼的隐患都给去掉了,并且确保了九嶷城未来至少百年的安稳。 小歌想了想,还是道:“其实你还可以每年遣人去外头看风景,再回来告诉城中安逸许久的人们,外界是怎样的地狱。”非夸张,着实是与九嶷城一比,外头还真就跟地狱没什么两样。 本就开了民智,再有这一番对比,相信日后哪怕再过千年也不会有人对婼的统治抱有异议。 婼微微扬眉。“其实,你很适合当十巫。” 小歌茫然的看着婼。 婼继续问:“你真打算当一辈子的闲人?” 小歌默然须臾,道:“我只有二十余载的寿命。” “我依稀记得药王谷说过,人族平均寿命从未超过二十岁。” “做巫咸,二十余载的寿命远远不够。”小歌表示自己也很无奈,奈何天意如此,命运之书早已写下她英年早逝的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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