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战后事宜,俘虏方面意见很一致,通通杀光,回头尸体丢大泽里喂鱼。重建水师的异议也不大,最多就是是否扩建以及扩建多少的异议,也不算什么异议。但在别的方面却有些了异议,正卿的意见是将此次联军背后所有国族的商队的商税增加一倍,与当年的辰国一般处理。婼无所谓,但小歌持反对意见,这种情况,必须杀鸡儆猴啊,当年对辰国宰的不够狠,这才有了如今这回的事,既如此,这次怎么也该杀一群鸡。 必须增加两倍。 这是小歌的意见。 正卿愣了下,看了看婼,发现婼没有反对,且隐有赞同之意,不由呐呐道:“税赋如此之中会影响九嶷城的商贸的。” 九嶷城可不是农耕国族,这座城完全是靠商贸发展起来的,若是商税方面的税赋太重,不免影响到九嶷城的根基。 “增加两倍,过往商队往来云水一趟仍能赚钱。”小歌道,就是赚得不会有过去那么多。“就好似原本能赚一头牛,如今却只能赚一只羊,但不管是一头牛还是一只羊都是赚不是吗?” 这比方....正卿发现自己无法反驳。 婼问:“你之前翻了半日九嶷城过去十年的税赋账册便是为了做这个比方?” 小歌颌首。“总得知道越过了那个度会使得商队没赚才好判断如何最大限度放血却又伤肥羊性命以便持续放血。” 可你能在这么短时间里算出结果,脑子也够厉害的。 正卿与婼默然无言。 “不会起反弹?”婼问,虽然不着调,虽然这座城也不是自己建立的,但这座城她到底还是上心的。 “反弹肯定会有,但最多也不过是掐着粮食命脉罢了。”小歌道:“我不认为他们能卡个十年八年,九嶷城航道接壤的国族太多,不可能完全达成一致,且商贾也需要做生意,耽误一日都是损失,何况耽误十年八载。” 九嶷城建立时大概也考虑到了这些,因此初代城主在位时便着手大建粮仓,如今囤着的粮草,整个九嶷城人吃马嚼能用十年,若是省着些用的话,撑个几十年也不是问题。 简言之,九嶷城耗得起。 小歌继续道:“不过也不可太过,刚开始提个三倍,等粮道被掐耗赢后再降到两倍,保证人心稳定且满足。” 婼、正卿:“....” 从增加三倍降到增加两倍,能不满足吗? “看着你,我有点理解洛王当年不惜一切代价也要诛杀十巫了。”婼忍不住感慨,当年为了弄死十巫,断绝十巫的传承,洛王付出的代价之大,几乎赔上江山,可就算如此,也不过是诛杀了当代十巫,十巫的传承断了大半,并未完全断绝,否则也不会有眼前的小歌。 小歌心说自己跟真正的十巫还差得远呢,至少在心性方面差得真的很远。 婼最后送小歌离开的时候对小歌道:“你若不出将入相,挺可惜的。” 她看得出,小歌并非毫无野心的人,看似无欲无求不过是因为寿命太短以及真正的野心太大,大得超出了想像,因为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满足她的野心,无法满足,自然无法打动,看上去可不就无欲无求了? 小歌不置可否。 乘着城主府的马车回到了书舍,所有人都没睡,公羊宁在陪着子婴练剑,确切说是单方面虐子婴。 子婴的身手不差,却只是相对普通人,而公羊宁显然不是普通人,养了这么久,伤也好了大半,自然将他虐得死死的。 不才拿着一片简牍在画着什么,画得还挺专心的,都没注意到有人回来了,与子婴打了招呼后小歌便好奇的凑过去想看看她在画什么,一看,顿觉自己要倒霉了。 简牍之上画的是一副非常精致的小画,画的内容也颇为有趣,一卷绘着草木虫鱼与渔牧林耕狩猎的书简以及一柄滴血的利剑。很是别致,也很是精致,不论是草木虫鱼还是干活的人都栩栩如生。 小歌默默的看着不才画完最后一笔。 画完了,不才也注意到了回来的小歌,将简牍递了过去。“你回来了,正好,我有事找你。” 小歌瞅了瞅简牍,虽然美人如花,但还是艰难的控制住了自己,没接:“我知你有使用我一部分财产的权力,但我尚未继位,也没钱。” “我知,因此只是找你要五百金,书舍快开不下去了。”不才也很无奈。“我寻过巫罗,但它们不理我。” 所以你就来宰我了? 小歌很想照照镜子看看自己是否长得很像肥羊。“开个书舍,虽有花销,却也不至于让你倾家荡产吧?”虽然不才的衣着一般,但通身的气度,感觉不像是出身贫寒的人家,至少衣食无忧。而这年头,除非生在九嶷城,否则能够衣食无忧的都是贵族。 “有太多典籍在战火与岁月中佚失,或在流传中面目全非,我想重新校核。” “看得出来。”小歌颌首,书舍里有不少的书就是校核过的最接近原版的版本。 “我还想著史。” “那本就是你的职司。”小歌理所当然道。 “如今还流传的史书,大多残缺不齐,我想重新整理修箸。”不才道。 小歌微默。“你想整理那些时段的?” “从蛮荒纪开始。” 蛮荒纪? 那是上个纪元好不好? 小歌可算明白不才为何缺钱了,就她这伟大志向,金山银山都不够砸的。 校核古籍本就耗钱,校核人员衣食住行处处都要花钱,更花钱的是这年头,书籍多为富贵人家所有,想要搜罗书籍,要么一代代人的积攒,要么如当初的九嶷城一般拿金山银山去砸。 “蛮荒纪的人族,不是我说,那会儿人族也就比森林里的猴子好点。”小歌很是佩服不才的梦想,那会儿的人族有文字吗? “原本我是日后得了空或是培养出了足够的人手再去寻找蛮荒纪先民留下的壁画的,不过如今....”不才瞅了眼城主府的方向。“它挺长寿的。”现成的第一手资料。 好会就地取材,小歌简直要服了不才。“你给我点时间,我弄一千金给你。” 不才诧异。“为何?” “就你那志向,五百金肯定不够,一千金的话,自然也是不够的,你用完再找我吧。”小歌叹道。 “我是问你为何如此大方?” “因为你好看。”小歌看着不才的美色坦诚回答,虽然这只是一半的原因,但也绝对真心。 不才这会是真信了这家伙真是颜控了,且还是颜控晚期,没救了。可自己很美吗?不才有些怀疑自己的眼光,她一直都觉得自己姿色寻常,幼时见惯了王宫中的美人,不才是一点都没觉得自己的容貌有哪里出挑,只觉得哪哪都一般。可小歌这般表现,莫不是自己的眼光有问题? 九嶷城的日子过得轻省舒心,至少小歌是如此。 公羊宁与商人们打交道很是开心,子婴则是每日对自己进行高强度的训练,累个半死,这次的事情让他深深认识到了自己的实力有多差,必须继续进步。 不才也很轻省,她是女子,开书舍也没女扮男装,而是一直都是女子装扮,就是素淡得紧,活似守孝似的。早先的时候还好,九嶷城的风气对男女之别不严重,女子讲学是很正常的事,学馆里的先生大多就是女子。然而近些日子都忙着重新建设,因此本地人都没什么心思与时间逛书舍,外地人倒是不少,九嶷城常住人口百万,流动的外来人口也有数十万,奈何都觉得不才开书舍讲学不成体统,根本不会造访书舍。书舍顿时门可罗雀,不才天天在家与小歌比谁的记忆好,默书默得欢。 孟秋的下旬小歌乘着马车回来,车厢里是堆得高高的金饼,一共一千金,两万两黄金,拉回来的时候负责拉车的两匹马都汗出如浆了。 不才与公羊宁都颇为讶异,怎么弄到的? 这么大一笔黄金可不是小数目,而且看黄金的成色,都是赤金。 “小歌你抢了城主府?”子婴不由担心的问。 九嶷城很有钱,城主府更是有钱,夜里都不点灯,而是在屋檐下挂满月光明珠串成的株连,城主府有一处高台之上更是悬挂着一颗一尺见方的月光明珠,成千上万的月光明珠加起来,光芒照得整个九嶷城都能看见。 没人说城主奢靡,九嶷城地理环境特殊,多乔木,且草木葳蕤,若是起火,很容易引起森林大火,到时绝非死几个人那么简单,多半是死一大片人,因此对于用火很是控制。便是弄个厨房自己做饭烧水也得先让官寺的人定时检查环境是否容易引起火灾,以及若是起火,周围是否有足够的水灭火。 不少人家都嫌麻烦,干脆不弄厨房,用餐去食肆,沐浴找专门烧水的地方送水来。 照明什么的,有条件都尽量用月光明珠,也因此,九嶷城可谓是一座真真正正的不夜城,不论白天黑夜都很明亮。 虽如此,可两万两黄金,不是抢了城主府就是抢了九嶷城的府库。府库有重兵把守,小歌不可能得手,子婴下意识就想到了城主府,小歌在那地方来去自如,且是乘着车的,因为来往频繁,别人也不会专门检查她的马车。 小歌:“....我看着很像窃贼?” 不像,但有志不在外表啊,子婴腹诽。 小歌很是无奈的道:“真不是偷的,是我换的。” 子婴更加诧异,小歌身上能有什么那般值钱?便是将他摸到的那枚宝珠卖了也不可能换到如此财富。“你卖了什么?” “血。”小歌很是郁卒的回答,一群吸血鬼,一群对她的血液始终贼心不死的吸血鬼。 子婴:“....”鹿王的鹿血都没这么值钱,小歌你莫不是当自己是人形人参? “我不是人参,真正的活人参是个变态。”小歌道。 “那你的血怎么会那么珍贵?” 小歌理所当然道:“因为我血液里蕴含的生命力特别强大呀。”强大到根据那些疯子的研究,一个人的体内蕴含着如此强大的生命力,别说活个几千年,便是切片了都可能活过来,尤其是切片后还能自己重新活过来这一点,要不是她跑得快,现在指不定在哪个家伙的实验室里做这个研究,用实践来验证一下此理论的正确与否。 可惜小歌对此半信半疑,她的寿命不过二十余载,且身体各种疾病,若体质真那么奇葩,她身上的问题怎么就一直都治不好? 既如此,为何不是全疑?只是半疑? 原本是全疑的,不然也不会跑了。 只是回到洛邑听到数年前的某个春日,洛邑方圆数百里,草木萧杀,春日里竟出现了一派冬日景象她心里便忍不住犯了个突。 药王谷的那些家伙根据她的情况提出过不少可能,其中一个就是她体内的生命力并非她自己的,而是无数生灵的生命力聚集后形成的。这个理论最终被丢进了垃圾堆,因为没法解释无数生灵的生命力为何会聚集在她的身上,失去了生命力,可是会死的?就算生命力没被抽干只是抽了一部分也影响寿命。因此没人会交出自己的生命力,而小歌一个稚童又哪来的能力掠夺其它生灵的生命力? 解决了书舍的财政问题,在九嶷城吃野味与鱼虾蟹已经吃到想吐的小歌终于决定打道回府。 出来都快两年了,也不知洛邑九松里宅子的草长得多高了。 对此子婴举双手赞同,他早就想回去了,呆在九嶷城,小歌活似花痴,天天对着不才秀色可餐。 因着之前得罪了莘城,也为了省钱,小歌将身上的钱给花得差不多了,因此这次回洛邑是搭的顺风船——九嶷城官方商船。 不出小歌所料,院子里的草的确长得老高,不乏比自己还高的草,而子婴之前为了省钱在院子里栽种的蔬菜除了南瓜更是被野草给盖得差不多了,只除了南瓜藤,四处延伸,都快跑屋顶上去了,金黄的南瓜散落得满院子都是,其中不乏直径超过一尺的,完全可以拿来当凳子。 “咱们要不明天去卖南瓜?”将钱财都花光了的小歌诚恳的向子婴建议。 子婴:“....”他有反对的理由吗 北地的冬日比南方更冷也更漫长,若不做足准备,冻饿而亡是很正常的事,每年都有无数的人在严冬中冻死。 虽然离严冬还有两个月的时间,但需要准备的东西太多了,让子婴很是头疼,列了个清单后就更头疼了。 他与小歌都在长个子,去年穿的冬衣今年已经穿不下,都得准备新的。 药酒也需有备无患。 防冻的药膏。 治冻疮的药膏。 羊肉暖身,不能少。 林林总总的,列了一大堆,都需要很多钱。 子婴想了想,将药酒划掉,小歌滴酒不沾,就算需要药酒也是自己用,可以省下,实在冷得受不了的话就饮姜汤吃姜片,再或者进行训练,剧烈运动时自然不会觉得冷。 治冻疮的药膏也划掉,一点冻疮也不是不能忍。 看子婴越划越多,小歌赶紧按住他执笔的手。 “药酒也就算了,咱们可以试着自己酿,但冻疮药都划了,你想痒死?”小歌不悦道。 她自小生长于药王谷,虽然实验不断,但生活方面却是从未亏过她半分,冻疮什么的,出药王谷之前她就没见过。子婴却是不同,过去的那些年没饿死已是不易,防冻与治冻疮的药根本没人会舍得给他,就算舍得,他一个不受宠的庶子,家奴自然不会客气,就算有也会贪下。 人性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 列国无法吞并九嶷城是因为九嶷城废除了徭役等制度,若是九嶷城被吞并,那么那些只要付出了劳力就能得到温饱的酬劳的人们将得到任劳任怨、为奴为婢还无法温饱的生活。为此,九嶷城的人们宁愿接受一个非人生物为城主也拒绝被同类吞并。 而真正的奴隶,因为生而卑贱,法律上的地位形同牲畜,实际上却连牲畜都不如,至少据小歌所知的市价,一头健牛至少可以换三个青壮奴隶,若是一匹良马,那么能换几十个奴隶。 因为自己卑微,因而羡慕云端之上的贵人,心中渴望将其拉下云端,踩进泥泞里,以此获得诡秘的快/感。 诚然,贵族是耻于承认子婴这样的伎生子,但于奴隶而言,他仍旧是贵人,流着贵人的血,将他踩在脚下看他活得连狗都不如会让贱人有种自己很强大很高贵的感觉,看,贵人都被自己踩在脚下呢? 因着这种畸形心理,别的不是很得宠的庶子但因着有个母亲的关系最多过得不轻省,却也还过得去,但子婴却是....不提也罢。 小歌花了不少心力才将子婴手上那年年复发的冻疮给根治,可不想看到冻疮又卷土重来。 “做好保暖便不会复发。”子婴道。 小歌呵呵。“咱们去老林子里狩猎,猎几头大的猛兽,过冬的东西自然齐全了。还有,你将你之前的冬衣改成我的尺寸,我穿旧衣。” 子婴皱眉,虽然小歌没提,但他也看得出来小歌以前的生活定然是娇生惯养的,他不希望小歌的生活品质受到影响。 “别皱眉了,衣服就是用来穿的,暖和就行。”小歌拍板道,她还没讲究到一定要穿新衣,面子里子自然是里子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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