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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致远是个感情封闭的人。即使从小到大几乎是每天都能看到的脸,杨歌时常还是捉摸不透他到底什么情绪,与他对视的时候,就像小时候在外婆家院子里见过的深井,望不见底的黑色的水具有某种魔力,随时都能将人吸入似的,有种捉摸不清的危险。  危险会让人心跳加速。  通常这样的感觉会被误以为爱情。  也是因为如此,很多女生对他一见钟情,迷得神魂颠倒。    “有病。”    杨歌拂去镜子上的水雾,凝视着湿漉漉的自己,手指触碰脖颈声带处,轻轻啊了一声。    指腹微微震动,发出的声音涩滞又晦暗。喉咙似有充血,像感冒后期,时常不觉得清爽,用嗓久了还会破音。王老师改了教材,让她多听少唱,据说这样可以增强艺术修养,反正合唱团已经撂挑子不干了,全市中小学歌唱比赛老师又推荐了徐颍,天时地利让她休息,那就好好休息。   杨歌长舒一口气,洗完澡浑身虚脱,只想放松躺在自己床上睡一觉,想到门外的人和自己父亲的荒唐行径,惯性地想发火。    常年习惯性的怨恨并不是轻易改变的,可她还是忍了下来,换上睡衣。睡衣是新的,印着白色的兔子。安安也有一套一样的。当时买的是母女装,但是秦阿姨不喜欢,就送给了她。杨歌没有拿回家,不知道怎么被路致远翻了出来。  杨歌叹了一口气,走出浴室。    路致远已经换上了淡蓝色的棉质家居服,倚在床头看书,见她出来,拍了拍身边的位置,示意她可以躺下睡觉了。    “以为谁都像你似的,我还要写作业。”    杨歌对路致远老年人的生活作息一直都很无语,拉开椅子,从书包里拿出卷子和习题册,扭开台灯。二十分钟后,杨歌被一道数学题困住,咬着笔,拧紧眉头。    “这么简单都不会,难怪每天熬到后半夜。”    耳边的说话声打断了杨歌的思路,猛地哆嗦了一下,自动铅笔在卷子上划出一道蚯蚓般的细痕。她转过头,清楚地看到路致远睫毛投下的一抹暗影,反诘:“我只是做的慢。”  “考试的时候你可没有那么多时间慢慢考虑。”路致远握着她的手,在几何图形上画了一道辅助线,又在另外几道大题上划出重点,按了按她的头,“我洗完澡前做完。”    杨歌很讨厌别人拍她的头,咬牙切齿地握住笔,化悲愤为手速,力气过大,很多次都按碎了笔芯。路致远擦着头发走出来,走到桌旁,笑问:“还没写完?”  “你才洗十分钟!”杨歌摔笔,“你要是困就先睡,催什么催!”    路致远翻了翻作业本,拍拍她,“起来。”    “干什么?”  “我帮你写。”  “用不着!”    杨歌直着脖子准备犟到底,哪知路致远嘴角微斜,手固定住她脑袋,俯身吻上还欲争辩的唇。    “我,操——”    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杨歌震惊之余,猛地起身将路致远一把推开,用手背狠狠擦嘴。椅子咣当一声向后倒在地上。路致远扶起椅子,淡然地坐下来,笑着翻开习题本,“你倒是想。”    对于路致远心血来潮要帮她写作业的举动,杨歌认为他多半是心血来潮想体验一把普通学生的生活,就近只有自己能满足他。  杨歌:“变态。”  路致远:“睡觉去。”    突然无事可做,杨歌躺在床上,一时也没有睡意,目光不由自主落在了路致远背影上。听杨建国说,小时候她和路致远的关系很是亲密,同吃同住也是常事,这才给他们订了娃娃亲。  杨歌不记得自己小时候是什么样子,只从一开始就知道路致远在杨建国面前对她如三月春风般温暖都是装出来的,私下里没事就损她笨,骂她猪。好在路安安出生后,路致远有了个新妹妹,自然而然也少了许多对她的冷嘲热讽。    从路安安失踪到葬礼结束,整整七个月的时间里路致远更是狠到没和她说一句话。  路安安的死,说来说去,总和她的照顾不当分不开干系。葬礼那天,下着细雨,天阴沉沉的,大人们都出门了,杨歌找到路致远,说了句对不起。    “连让你看个孩子都看不好,蠢死算了。”路致远那天也是这样,背对着她坐在桌前写着什么,听见她的话,过了一会儿才放下笔,转过身,握住她的手腕。他说:“把我妹妹弄丢了,你得赔我一个。”  路致远的声音同他的手一样冷。  从那以后,路致远就真把她当成了路安安,有事没事就来烦人。    病得不轻。    昨天熬夜写作业,的确没有休息好,躺下没多久杨歌也就睡着了。路致远合上作业本,关上台灯,转身走到床边蹲下身,托着下颌静静端详了片刻,伸手拂去杨歌鬓角的散发,露出眉眼。    “看熊猫都不用出门了。”    路致远坐在地上,靠着床,握住杨歌的手捏了捏,拉开床头柜,取出一本漆皮笔记本放在腿上,翻到最后一页,抽出一张市区内的地图。  地图上的两个红点,一个是父亲车祸死去的地点,一个是妹妹死去的地方。  继续翻到日记本最后一页。  连环犯罪案件中地点和时间的预测模型演算的变量不同,得到的结果也不一样。路致远用马氏链模型、二维概率密度核窗估计的方法,对犯罪地点进行预测,算到一半,发现再算下去会算到北冰洋,便停了笔,活动活动手指仍觉得冰冷僵硬,转身覆在杨歌的脸上。  “真暖和。”    察觉到异样,杨歌也只是微微皱眉,并没有醒来。    第二天杨歌醒来的时候身边已经没了人,只微微塌陷的枕头和褶皱的床单显示路致远昨天的确睡过觉。因为从五岁拜师后每天早上她都要陪着路致远早起练拳锻炼身体的缘故,杨歌的生物钟格外顽强,即使是后半夜睡,早上六点还是会习惯清醒。路致远总是习惯性地比她早起一个小时,嘲笑她睡得像猪。  洗漱后,换好校服,杨歌走到桌旁收拾书包。书桌上的笔和本子都摆放得整整齐齐,一看就是路致远那个强迫症所为。  她翻了翻作业本。路致远还真的帮她把作业做完了。为了不那么明显看出来是他人代写,路致远还换了个稍显潦草的笔记,有些步骤故意写错,打了个叉,继续写。    在做样子这件事上,杨歌衷心地佩服路致远。    昨夜杨歌睡得好,心情也舒展了很多,下楼梯的脚步也轻快了。路致远正坐在客厅的圆桌旁喝东西。杨歌先到客房叫醒了杨声,走出来的时候,早餐已经准备好了。    温热的牛奶,外焦里嫩的煎蛋,涂着黄油的土司,色彩诱人沙拉。杨歌不会做饭,对会做精致的美食的人自然而然心生崇拜,忍住对路致远投去羡慕的目光,转身回屋催促杨声,走到门口发现杨声已经穿好了校服趴在窗户上向外望着什么。  “吃饭了。”  杨声睡眼朦胧,指了指窗外,说:“门口一直有个人转来转去的,太远了看不清楚,但是看起来像郑哥……”    杨歌一怔,转身跑出门。    “回来。”  杨歌停住脚步,回头,“你说什么?”  路致远放下杯子,冷冷道:“回来。”    “我就出去看看,要不然郑明会一直等……”  “坐下吃饭。”  “路致远你又犯什么病!你又不是不知道郑明他——”  “他傻,你也傻。反正一会人出去就见到了,急什么,”路致远一把将她拉回座位,“牛奶要凉了。”    杨歌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实在犟不过路致远,又打不过,只忍住了怒气坐回椅子,狠狠咬了一口外酥里嫩的吐司片。其实杨歌清楚路致远不高兴郑明来找她。十岁那年,他们三个在同一个游泳池里扑腾了整个暑假,路致远第一次输。  输给了个傻子。  郑明现在十五岁了,但智商依旧停留在五岁,是个真智障。    可是比起路致远,杨歌更喜欢郑明。傻子的世界简单又纯真,见到喜欢的就笑,难过了就哭,不像路致远,每个表情都经过经营算计,小心翼翼。  路致远打开电视。新闻中字正腔圆的女声打破了些许沉寂。    杨歌咽下面包,对路致远的些许不满也一并咽了下去。很多时候,杨歌很讨厌路致远,可又偏偏能理解他。小时候路致远也曾任性,秦岚经常罚他站院子,一站就是几个小时,即使遇到雨天,路致远被浇成落汤鸡,秦岚也不许他进屋。  每次杨歌都被杨建国撵出门,让她给路致远打伞。    “都怪你。”是她最常对路致远说的话。  每次路致远都一言不发,倔强地抿着嘴,高高地昂着头说,“伞举高点。”    杨歌擦擦嘴角拎起背包准备出门,对路致远的背影说了一句,“我先走了。”    “杨歌。”  “又怎么了?”杨歌不耐烦地转过身。  路致远定定地看着她。同样的表情,杨歌见过两次。    第一次,是路致远的父亲去世,第二次,是路安安去世。    忽然间,杨歌心猛地一沉。    电视里的女主播正在念新闻:“昨日夜间,著名歌唱家秦岚演唱会发生爆炸,目前确认已有三人死亡,事故原因尚未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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