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我们离开医院,我都没有再见到邵鹏鹏。 从未开始,早已结束。 半个小时后,事儿先生匆匆赶来。 他先和两位长辈打了声招呼,然后用口型问我:怎么不通知我一声? 我用口型回答他:事出有因,来不及了。 大树爷爷见状,满脸堆笑,“你们俩,挺熟了嘛。” 大树爷爷拍板儿,选了医院附近一家档次较高的中餐厅,要了个小雅间。这是我第二次和大树爷爷祖孙三代同席而餐,气氛融洽,与上次相比,不可同日而语。 事儿先生展现了周到细致的一面。 他不断嘱咐厨师少盐少油,拿了靠垫拽在大树爷爷腰后,甚至还给我点了一份香草冰淇淋。 “替饼干还你的。” 大树爷爷饶有兴致地问起事儿先生的工作,他一一作答。 邵鹏鹏的出现,让我心不在焉。 脑子里全是他的白衣,唇角的笑意,清澈的声线。 鼻息间尚存消毒水的味道。 一顿饭下来,点了什么菜色、大树爷爷住在什么酒店、何时返程,他们的谈话内容,我基本都没注意。 吃完饭,大树爷爷和小树叔叔回酒店休息。 事儿先生负责送我回家。 去停车场的路上,他漫不经心地问道,“你今天很沉默,哪里不舒服吗?” 我回了回神儿,“我没有不舒服。” 他继续问,“对了,你怎么知道我爷爷今天来复查?” “.....很偶然。” 这种偶然要是能多点,该有多好...... 别做梦了。 就算是天天看着邵鹏鹏,我们之间,也不可能了。 我甩了甩头,转移话题,“忘了跟你说一声,你的礼物,我很喜欢。” 说到礼物,我不得不夸奖事儿先生一句。 男人送礼物,大多是首饰、香水、丝巾、手表之流,一个不小心,很容易引起女人的遐想,甚至滋生出粉色的误会。事儿先生送了我一只钥匙链,规格堪比旅行纪念品,实属礼品中的典范——中规中矩。 于是我将拇指大小的水晶灯塔穿在钥匙串上,顺手扔掉了原先那只脏兮兮的小布熊。 对着灯光一瞧,水晶质地的建筑造型别致,灯塔里雕着层层叠叠的花纹,泛着浅浅的紫色,光泽夺目,质量上乘,真不愧为国际大牌。 他浅浅一笑:“你喜欢就好。” 话题就此终结。 事儿先生人高腿长步子大,从餐厅走到医院的停车场,用了十几分钟。 他很迁就我的小短腿儿。 一路无声。 他停在一辆锃亮的黑色轿车旁边,突然就敛了笑意,正色看着我,“易歌。” 我莫名其妙,“嗯?” “那天在火锅店,我的表现......实在是太差了。”他顿了顿,“对不起。” 我不敢置信,定定看他。 他这是......在道歉? “那天我坐了十几个小时飞机,一路都没怎么睡,刚一落地就被拽去相亲,很累,也很抵触。” “我说这些,不是替自己辩解。”他的目光清澈,我被他看得浑身不自在。“你也知道,我爷爷很喜欢你,几乎是到了非你不可的地步。我当时没那份心思......所以想让你知难而退。” 这话说的,够诚实,够坦率,够直白...... “你一直在帮我,又是找房子,又是照顾饼干,我很想找个机会,正式向你道歉。你能原谅我吗?” “没......没关系。”我的声音越来越低,“再说,我不是也捉弄你了么。” 他静默半晌,唇角绽开笑意,“那我们,算是冰释前嫌?” 我点点头。 他朝我走近一步,高大的身子微微前倾,伸出右手,掌心摊开,五指并拢,“你好,我是舒选。” 握住的那一刻,我分明感觉到他掌心的薄茧。 一介白领,掌心竟有薄茧。 察觉出我在走神儿,他稍微用了一丝力,不轻不重地捏了捏,“以后,请多关照。” 我倏然一惊,心跳得难以自持,热意从脖子窜到头顶。 好一会儿,我回握住他的手。 “我叫易歌,以后请多关照。” 事儿先生的话不密,多数时候,他属于安静的聆听者,偶尔附和,极少发表个人意见,尤其对待长辈。 他也很有眼力价,比如现在。 车载音响播放着英文老歌,低沉轻柔的曲调令我感到放松。 新车的皮革释放出特有的味道。 他将车窗放下来,让初夏的晚风钻进来。我坐在副驾驶位,看着后视镜上自己的倒影,不再年轻,也不稚嫩。八年前的那份青涩与热切,早已不见痕迹。 我缓缓闭上了眼睛。 阻断后视镜上那张陌生的脸。 苍白的脸上,是墨色的双瞳,防备的,警惕的,绝望且固执的。 它们充满攻击性,毫无魅力可言。 闹闹其人,无论是皮相还是性子,都属于极度张扬的。爸爸姓余,妈妈姓于,故而取名“余小于”。 余小于自幼生得祸国殃民,小学还没毕业,已然成为远近闻名的“美人鱼”。古往今来,漂亮且热辣妹子都不怎么受同性欢迎,即便是混出点名堂,大多也是走了大姐大的路子。恁谁也没想到,她居然挑了我这么个书呆子型的乖妞儿,一混就是十几年。从小学到大学,我被迫观看了她参加的所有比赛,唱歌跳舞、主持辩论、礼仪朗诵、短跑跳高,但凡能在学校举办的赛事,闹闹一样也没落下。 初中时期课业轻,闹闹也玩得凶。初二那年,年级里爱唱歌的十几个学生组建了一个乐队,取名“老歌手”。主要成员有三人:闹闹任女一号,邵鹏鹏任男一号兼吉他手,还有邵鹏鹏的铁杆兄弟,康威任男二号兼鼓手。从初中直升本校的高中后,乐队三人组和我分在同一个班,自然而然地,四人越混越熟。 十六、七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级,邵鹏鹏是男版的闹闹,极受女孩子欢迎,虽说学习任务日益加重,但凭着他们三个对于音乐的满腔热血,“老歌手”顶着层层重压非但没有解散,反而办得有模有样。 每周六下午,“老歌手”会定期进行排练。余叔叔和于阿姨认为女儿成天只想着吹拉弹唱,实属不务正业,反对声一浪高过一浪,她溜出门的难度也日渐加大。 闹闹岂是个善罢甘休主儿,她借口与我同上补习班,硬生生从于阿姨眼皮底下杀出条血路来。如此一来,作为帮凶,我被迫加入他们的周末活动小组。 我自然是不情愿的,可是闹闹赖皮劲儿一上来,我抵挡不住。 于是我成了“老歌手”的忠实观众,没有之一。 他们排演的时候,我会百无聊赖地翻着言情小说打发时间,或者干脆盯着窗外的麻雀发呆。 听他们连续嘶吼几个小时,很难熬。 我对音乐的理解程度,大约等同于我的体育成绩。用闹闹的话来讲,音乐及体育是人类的共同语言,而我,属于人类以外的物种。 那段时间,我几乎租遍了校外小书店里的所有言情读物。 霸道总裁,天外飞仙,铁血军人,奶狗萌男,各式各样的男主在我的心中种下荷尔蒙的种子。 在这众多的种子中,有一颗,悄悄地发了芽。 种子的名字,叫作青葱少年。 闹闹凑上来打岔,“宅宅啊,你还能不能有点出息,下次租本金庸古龙温瑞安可以不?亏你还是个学霸,你看看你租的都什么玩意儿啊,光看名字,我都恶心得想笑。” 我顿时抓狂。 那个时候的少女,哪个不看言情小说? 但闹闹确实不看。 小说里有一种女主,绝情绝爱,讲得就是她。她是个奇葩,非但自己不看,还要将我羞辱致死。 邵鹏鹏听到这个话,眯着眼睛一直笑,露出尖尖的小虎牙,直直戳进我的心尖里。 我的心尖会颤。 颤啊颤啊的,长出一丫细弱的小苗儿,又酸又涩,又甜又腻,长势喜人。 邵鹏鹏的一颦一笑,都是它的养料。 高二的夏天,距离期末考试时日不多,我又被闹闹强行压着跟去小礼堂。 其他人早就到了,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乐器。 邵鹏鹏见到我,准确一点说,见到我们,立刻露出满口白牙:“宝贝儿,就差你了。” 我心里一紧,下意识地攥紧拳头。 他说,宝贝儿。 他说,你,不是你们。 他等的是那个会唱歌的女孩,而不是观众。 不是我。 那一瞬间,我忽然发现,他的虎牙,不知何时竟长成了尖锐的钉子,一句话,两个词,七个字,活活将我钉死。 言情小说的世界里,有很多句子形容这种场面。亲身经历之后,我才觉得作者们的水平完全配不上我付的租金。 千言万语,汇成一个词——疼。 锥心地疼。 太他妈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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