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阿朗你在忙什么?” 秦三爷稳稳坐在上首位,手旁紫砂盏里盛着几杯残茶。冉冉的烟雾,从堂前巨大的香薰炉里升起,一直朝着天花板上张牙舞爪的金龙扑去。昏黄的灯即是龙眼,一双浑浊的老眼于其下晦暗不明。 丹妮尔女士的课还没有上完,老秦头就派人叫秋华去书房见他了。 在此之前,秋华从来没有进过老秦头的书房。书房,是老秦头接待贵客的地方,根据先前遇见西恩尼斯家的少爷,她大概能够猜出老秦头刚刚见了谁。 另外,还有一件事秋华没有想到,那就是——老秦头居然把书房装修得那么……清朝风。 镂空的排扇窗户、铁梨木的直棂柜子、足有一个小孩高的掐丝珐琅大彩瓶……到处散发着一股浓浓的漫画反派气息。 要问说整个书房里哪样东西来自现代的话,恐怕只有头顶那对电灯泡了。 大清早亡了,一直扛着反派Flag,吃枣药丸的,老秦头! 满鼻子都是熏香的秋华,再一次感受到了自己的身份到底有多么“邪恶”。 于是乎,她并不打算说真话。 “……就闲逛,没干别的。”说话时,不免心虚,至少她没有直视老秦头,话说到一半就撇开了眼神。 通常,老秦头也不会管她上街作甚。 然而,今天的老秦头有点不同。他哼了一声,随即挑起了花白杂乱的粗眉,双目如炬地盯着他那二孙女。 “哼,嘴里没一句真话。阿朗你真以为我不知道你给詹姆斯·戈登当线人的事吗?” 老秦头这就是明知故问了,之前都没阻拦她,今天怎么突然提起来? 秋华想了想,道:“和西恩尼斯有关?” 老秦头刚才在和西恩尼斯家的人聊事情,除非她现在调查的事损害了双方利益,否则老秦头也不会叫她住手。 没想到,老秦头脸上却毫无波动:“罗曼·西恩尼斯跟你堂姐订了婚,他们家和这事无关。我叫你来,另有原因。” 我天,老秦头把堂姐许配给了那个傲慢的家伙,秋华为素未蒙面的堂姐感到万分不幸。顿时,又觉得自己前途未卜。按照这个走向,她秋华最好的结局也是主动申请去黑门监狱住一居室了。 阿朗,是什么样的孩子,秦三爷当然知道。仁义点不是坏事,关键这孩子没有杀伐决断的心肠。但是,这也由不得她。 秦三爷看着孙女如同吃了只死耗子,吐不出来又咽不下去的郁结表情,叹了口气:“今天冰山餐厅有场名流舞会,告诉詹姆斯·戈登。帮完这一回,以后就别联系他了,明白了吗?” 原来,老秦头早就算计好了,他想要坐享渔翁之利。一直放任秋华给詹姆斯·戈登提供各种信息,这样到重要时刻,戈登也会一如既往地信任秋华。接着动用警力,去除马洛尼或企鹅,老秦头的计划简直天衣无缝。 更可恶的是,秋华不得不通知戈登警长。 毕竟,晚宴上有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夜就是他们命运的最终章。 ………………………… 回到房间后,秋华尽量不去想今夜的晚宴。 她一遍又一遍地在心里说服自己,这事和她没有关系,她只要把消息交给戈登警长就行了, 从某些角度来看,她只不过和秦三爷一样,作为事件的推波助澜者…… 这个念头冒出来的时候,秋华自己都吓了一跳,随后像被当头泼了盆冷水,整个人清醒了。她并不想成为全身Buff的超级英雄,或者救苦救难的圣母白莲花,“力量越大责任越大”,实在不适合她。 但还有一点,她非常肯定,那就是她绝不想成为和秦三爷一样的人。 和老秦头达成共识,简直可怕。 唉,普通哥谭市民的生活也不得消停啊! 另外,问题来了,如果参加舞会的话,她到哪儿去弄一条晚宴的裙子呢? 那种正式裙子应该都炒鸡贵的吧,秋华捂紧了自己的小金库。麻个鸡,还能不能让她好好存钱了! 正当秋华坐在床边发愁的时候,一个身影走进了房间,轻柔地呼唤她的名字。 “米娜,爷爷跟你说了什么吗?” 秋华抬头,看见了原主母亲宋英脸上关切的神色。宋英待她很好,无微不至的那种好,每次看到她,都会让秋华想起自己在另一个世界的母亲。也正是因为这样,很多事,她不能让宋英知道。 于是,秋华试着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呼吸,露出了一个有些困扰的笑容。 “爷爷没说什么。不过,今晚城里有个舞会,我想去但是没有合适的衣服……” 要去舞会,没有合适的衣服,似乎瞬间意识到了什么的宋英,愉悦地弯起了眉眼。米娜终于也到了这样如花的年纪啦,会因为想去舞会而苦恼。 宋英的嗓音中透着兴奋:“别担心,我柜子里有一件裙子,我现在就去拿来!” 不一会儿,她提着一件衣物袋回到了秋华的房间。拉链拉开,里面是一条优雅的小黑裙。 说实话,在看到裙子之前,秋华还是有点担心的。怕宋英拿出一条一看就不像秋华平常穿得起的那种BlingBling裙子,现在眼前的这条小黑裙很不错,样式简单,又不失浪漫气息。 这条裙子,对于宋英来说,也具有着特别的意义。 双手抚摸着这条裙子,宋英一时感慨万千:“米娜,这也是妈妈的第一条裙子。虽然衣服旧了一点,但还不算太过时……” “妈妈,这条裙子,我真的很喜欢。”秋华发自内心地说道。 这么多年来,秋华都不知道如何感谢这个女人。此时此刻,一条美丽的裙子拉近了两代人的距离。没准,女儿的欣赏、肯定和继承才是宋英最乐于接受的。 听见女儿这么说,宋英悄悄抹去了眼角的泪花,振作起来,笑着说道:“我知道,整个秦家对你抱着巨大的期望。但妈妈只希望你永远忠于自己,什么都别怕。” 时间让宋英不再年轻,但秋华却仿佛透过眼前的这条裙子,看见了一个同样俏皮可爱,不知天高地厚,光芒四射的女孩。 她会在下雨天时踮着脚尖在马路上跳舞,散开精致的发型尽情披散在光滑的肩膀上,感受浸润发梢的漫天雨滴,任裙角飞扬旋转,肆意挥洒着动人的芬芳。 就在宋英出现之前,秋华差点迷失了自己。 如果对正在做的事产生了犹豫,又不想采取危害自己利益的行动,于是不断说着安慰自己良心的话……这些话就是借口。一路退缩着,回头时一定已经不在原地了。 即使去参加晚宴也救不了几个人,总之,比待在家里闭目塞听好! ………………………… 傍晚时分,詹姆斯·戈登接到了一个万分紧急的热线电话。放下手机后,他叫上哈维和几个手下,让他们别管各自手中正在处理的案子,现在立刻跟他走一趟。 哈维对他突如其来的行动召集很不解:“等等,吉姆,出了什么重要的事吗?” 詹姆斯一把将桌上的配枪挂在腰带上,口气不容置疑:“有人想绑架城里的名流们,没时间废话了!” 闻言,哈维和几个警察连忙装好了配枪,跟着詹姆斯跨上了一辆警车,朝着城里冰山餐厅的方向呼啸而去…… 站在红地毯铺就的阶梯上,秋华突然怂了。 以前的她可没有见过这种大场面,最接近的体验恐怕是地方台的一次路人采访,正好采访到她了。她还记得自己握着麦克风,双目圆睁,直勾勾盯着镜头,活像条在寒风中冻得硬邦邦的咸鱼。 现在,难度系数更大了! 红地毯上,一些衣着光鲜的哥谭名流富二代们时不时停下来,对着相机摆Pose。 秋华踩着7厘米的高跟鞋,地毯两旁是不停闪烁的闪光灯。咔嚓咔嚓,每秒能拍上几百张不同角度的她。 她一边尽力保持微笑,一边向两边小幅度挥手。 四十级的阶梯现在走起来,像是有几百级,还要时不时玩一种“躲避定点拍照障碍物”的游戏,真心眼瞎心累脚疼。 突然,头顶上刮起一阵猛烈旋风,一架开着远光灯的私人直升机正从红地毯上方飞过。 由于直升机与地面距离太近,红毯上不少身穿长裙脚踩恨天高的女士都被风刮倒在地。 秋华的裙子不是十分碍事,唯独脚上的鞋太麻烦了。风刮起来的时候,她下意识迅速抬脚,接着稳稳踏了下去。 红地毯在秋华踩下去的瞬间破了一个洞,她甚至能感觉到她脚下的钉型鞋跟深深扎进了大理石阶梯。 狂风之中,无数女士卧倒在地,唯独一个女孩以跨上最高阶梯的姿势屹立不倒。 十年扎马步,一招见真章,全哥谭她底盘最稳,姿势最秀! 就差一步,F**K NND直升机! 此时此刻,秋华一心只想把细高跟□□,并且,祈祷在别人要求赔偿之前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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