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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森在小洋楼只住了一个礼拜,就回香港去了。  尽管没有了障碍,南无却跟凭空消失了一样,连续几个月都没有再来光顾小洋楼。没有他,富丽堂皇的小洋楼空荡荡的跟一座巨大的坟墓一样。何绢精神恍惚,魂不守舍,每每午夜梦回,都仿佛看到他像雕塑一样正坐在自己的床尾。  可再反观安小米,该吃吃,该喝喝,该和那些出入夜总会的款爷调情还继续调情,完全就跟没事人一样,仿佛南无只是她生活中可有可无的一个小饰品,有了他,颜色靓丽一些,没有他,却也无伤大雅。  想到南无受伤的样子,何绢很是为他不值。有一天,趁着安小米心情大好的时候,她吞吞吐吐地问:“安姐,你难道就一点也不喜……。”  安小米双眼一瞪,她赶紧闭上了嘴巴。在安小米面前,她始终是卑微且懦弱的,像这种涉及隐私的话题,原本就不是她应该追问的。  见她满脸惶恐,安小米摇摇头,说:“何绢,你哪儿都好,温柔,老实,善良,可就是有一点,太过懦弱和呆板了。你想问什么就大胆的问呗,老是吞吞吐吐地干什么?”  何绢被她疾言厉色的一阵训斥,更加唯唯诺诺的不敢说话了。  安小米叹口气,说:“朽木不可雕也,这要是小明,直接就拧着脖子跟我叫嚣起来了。有什么难以启齿的呢?你不就是想问我,到底爱不爱南无吗?”  何绢用手指搅着衣服的下摆,轻轻点了点头。  “不爱,男人与我而言,都是取悦我的工具。阿森,用钱取悦我,南无呢,用身体取悦我,如此而已。”  何绢倒抽一口冷气,这到底是什么女人呀?她几乎怀疑她的心是用冰坨坨制作的。可怜的南无,爱上什么人不好呢?怎么偏就喜欢上一个冷血动物呢?  她想南无,恨不得下一秒都能见到他那张英俊的脸,可是,一想到安小米的冷漠无情,她又希望他不要再出现在小洋楼里。  可是,不管她想或是不想,安小米的魅力都在那里,男人一旦拥有,就跟染了毒瘾一样,戒都戒不掉。  南无再次出现的时候,何绢还在睡觉。但一听到门铃声,她就跟有心灵感应一样,“嗖”的一下从床上弹跳而起,赤脚冲到玄关处,急吼吼地打开了房门。  几个月不见,南无似乎有点憔悴,头发蓬乱,下巴上的青茬跟破土而出的野草一样,正在肆意生长。  虽然何绢激动的头晕目眩,心跳如雷,可南无却还是跟第一次一样,侧身避过她,径直走进了客厅里。  安小米显然也没料到他会突然出现,正在冲咖啡的手都僵住了,以至于,黑色的液体直接就流到了白色的餐桌上。  南无疾行两步,接过她手中的咖啡壶,轻声嗔怪:“干什么呢?不怕烫伤吗?”  安小米很快就恢复了常态,悠然地坐在铺着蕾丝雕花的餐椅上,翘着二郎腿,晃动着白嫩的脚丫,很不客气地数落了起来:“贱人,你怎么又来了?难道你就不能有点骨气吗?不是告诉你了吗?我就是一个高级□□,此生最大的兴趣,就是和不同的男人……。”  南无低吼一声,猛然吻住她,阻止她再往他的伤口上撒盐。该死,这个女人真该死,可怎么办?哪怕她把他伤的死去活来,他还是离不开她。  望着南无急不可耐地把安小米抱到楼上的背影,何绢腿一软,瘫在了地板上。  * * *  可恨的是,杨军那小子跟故意吊人胃口似的,眼底里的爱恋眼看就要漫溢而出了,却仍然没有和赵小明更进一步的任何表示。甚至于,他似乎还刻意和她拉开了距离。就连下班后偶然同路一程,也是一个在前面,一个在后面,就跟压根儿就是素昧平生的陌生人一样。  赵小明哑然失笑,这小子真够拧巴的,时而热情如火,时而若即若离的,都不知他到底在想什么?  转眼就到了秋风萧瑟的十月份。虎门这里的四季界限并不是很明显,只有到了晚上,才能察觉到一丝丝清凉如水的淡淡凉意。  在这期间,家里又给赵小明要了两次钱,一次是大哥结婚后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便想着给她借点本钱做生意,倒也没有狮子大开口,只借了一万块钱。当然,说是借,以后归还的概率基本等于零。另一次是她爹生病了据说没钱医治,又给她要了五千块钱,因为有些积蓄,赵小明也就二话没说地满足了他们的愿望。  一天下午,她忽然觉得牙疼,且疼的越来越利害,跟被钢锥使劲儿往里面钻一样,疼的剜心剜肺,连半边脸都红肿了起来。  她也没心情上班了,索性向李芳请了假,准备去医院拔牙。这时,杨军磨磨蹭蹭地走到她的面前,说:“小明,我带你去医院吧。”  赵小明抬起头,干脆利落地说:“不用。”  说着,还用幽怨的眼神狠狠地剜了他一眼。他那么聪明,自然能读懂她用眼神传递过去的信息:“你不是要躲着我吧,还献什么殷勤呀?”  杨军顿时闹了个大红脸,这是他第一次当着众人的面向赵小明表示好感,而赵小明,也是第一次当着众人的面把他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捏成了碎渣渣。  拔牙的过程并不可怕,反正有麻药支撑着呢。但拔完牙,麻药消散以后,就开始遭罪了。整个口腔似乎都在疼,疼的她坐卧不安,辗转反侧,正在急火攻心,杨军又打来了电话。声音仿佛浸了水,贼温柔,“小明,你现在怎么样?疼不疼?”  赵小明捂着腮帮子,气哼哼地说:“废话,你去拔颗牙试试?”  “好好说话,女孩子家家的,太凶了当心嫁不出去。”  “这个……,就不劳你费心了,啊……。”又是一阵锐利的疼痛,她不由得惨叫了一声。  “小明,别怕,我去看你好不好?”  “什么时候?”  “现在。”  “现在?”  “对,就现在。”  赵小明看了看窗外的沉沉夜色,说:“算了吧,这么晚……。”  “把地址告诉我。”杨军果断地打断了她的话。  反正也是彻夜难眠,反正她早就不是什么黄花大闺女了,叫个帅哥来打发一下时间也未免不可,谁怕谁呀?想到这儿,便把地址报给了杨军。  挂完电话她才觉得自己有点不太地道,她至少应该告诉杨军,她当初为了贪图便宜,租的房子在最偏远的小巷后面。从他宿舍通往这里的小路,七拐八弯,又狭窄又短小,且格局都还一样,跟迷魂阵似的。记得她刚搬来这里的时候,就有几次差点迷了路。况且现在已近午夜,年久失修的路灯又明灭不定,他找到这里的几率更加微无其微了。  挣扎了一会,她又给杨军打了个电话,本来准备劝他偃旗息鼓的,可还没来得及开口,那家伙已经在那边气喘吁吁地报告进程了,“小明,我快到你家了,你再坚持一会哦。”  赵小明不由得吐了吐舌头,杨军还真是热情呀,她这边刚擦亮了一根火柴,他那边就已经熊熊燃烧了,连过渡期都自动省略了。  事已至此,她只得又详尽地把地址给他重复了一遍。杨军并不买帐,反而还牛逼哄哄地说:“喂,瞧不起我是吗?你以为我这颗智慧的脑袋是摆设吗?”  赵小明嘟囔了一句“狗咬吕洞宾”,就把电话挂断了。  内疚归内疚,但更多的,却是亢奋,刺激,想想看,有一个男人为了你在黑夜里穿越迷魂阵,那种突然之间被人捧在手心里的感觉,多么梦幻,多么幸福呀。  她一直看着手机上的时间,十分钟过去了,半小时过去了……,她正在犹豫着要不要再打个电话问问他到哪儿去了,房门却在这时叩响了。“小明,开门。”  赵小明愣住了,这家伙是超人吗?仅用半个小时,就穿越迷宫似的条条小巷,准确无误地找到了这里。  门外又响起了轻轻的叩门声,“小明,开门呀?”  赵小明终于回过神来,赤脚跳下床,小跑几步帮他打开了房门。  杨军走进来,搓搓手,抖落了一身清冷的寒意。定睛看着面前那个比他矮了一头的小女人,柔声问:“牙疼好些了吗?”  赵小明这才捂着腮帮子,迅速地退回到床上去了。  她的出租屋其实很简陋,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柜,几本书,如此而已。但即便是这样的场景,也因为他的到来瞬间亮堂起来,甚至连那盏明亮的略显刺眼的灯光,都瞬间华丽变身,像霓虹灯一样散发着七彩斑斓的光芒来。  杨军坐在她的床边,弯弯的眼睛像皎洁的月辉,轻柔,朦胧,惹人心醉。他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说:“没发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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