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晋欢陪着韩采梅来到市精神病院,女孩的状况有所好转,但依然不记得自己是谁,还是不停念叨着“孔复兴”这个名字。韩采梅坐在她的床头跟她聊天,晋欢的注意力则被病房里其他病人的怪异举动吸引着。 “看你无聊得很,去把住院费交了吧。”韩采梅说着把一张银行卡交给了晋欢,对他说道:“密码是我生日前六位。” 晋欢咯噔咯噔跑了出去,一会儿功夫就咯噔咯噔跑了回来,韩采梅问道:“怎么这么快?” “我找不着地方。”晋欢说道,“怎么走?” “出门往右走,第二个楼道口右拐,走到头坐电梯到一楼大厅。”韩采梅很无奈地说道,“不是有指示牌吗?” 晋欢记下了路又跑了出去,这一次许久没有回来,韩采梅已经打算要走了。不会找不到了回来的路了吧?她出了病房,刚要拨他的电话,却听到他的笑声从隔壁的房间里传了出来。透过木门上的小窗,她看到一群病人围成了一个圈,每个人都穿着同样的白色长衫,坐着同样的绿漆椅子,晋欢站在圆圈的中央。韩采梅对他的古怪司空见惯,也不去打扰,想看看他耍什么花样。 晋欢说道:“现在轮到大胡子,你体格健壮,是否愿做我的快马先锋,赐你汗血玲珑驹。” “非常乐意,将军。” “大个子,你老成持重,可委军粮重任,现有宝鼎一方,泰山一般的米垛可轻易纳入其中。” “多谢将军。” “你聪明机灵,委你刺探军情。”晋欢向一个八字眉枯瘦男子说道。 “将军可有赏赐?” “我有神通金眼赠你,细微毫发,千里之外,清晰可见。” 晋欢又对一个眼神忧郁的微胖男子说道:“你外表憨厚,心内多疑,正缺细作一人,恰补空缺。” “将军英明。” “若有意外,这蜘网金缕衣可保你周全。” 分派完毕,晋欢对所有人说道:“你们是谁?” “我们是将军的部下。” “我是谁?” “您是将军。” “很好。”晋欢说道,“现在本将军有些疑问要你们解答。” “我们知无不言,请相信我们的忠心。” “那么,你们为什么来这里?” 所有“部下”都低下了头,斜眼看着将军,晋欢点名说道:“粮官,你年纪最大,给他们做个表率。” “报告将军,虽然我来了这里,但是我是所有人里面最不该来的。”粮官说话的时候怯怯地观察着周围人的神色。 “本将军已经知道了,你快把内情说出来。” “我能清楚地看到人心。”粮官说完环顾四周,继续说道:“这不是一句比喻或者夸张的话,更不是我有意制造骇人听闻的气氛,我的的确确可以透过你们的衣服和肌肉,看到你们的心脏。” 粮官越说越兴奋,完全抛却了羞涩:“你们的心脏,有的大一些,有的稍小一点,有的色泽艳丽,有的暗淡无光,有的活泼好动,有的死气沉沉,但是所有人的心脏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它们的内壁都刻满了字。那些字并非是记录你的喜怒哀乐,也不是标记你的善恶曲直,说实话,那里面的字我只认识一部分,有一些形状十分怪异,也许它们是古代的文字或者符号。我给出的解释是人的身体进化了亿万年,可是人的心依然留在亿万年之前。以前我盯着人们的胸口或者后背看个不停,他们很不耐烦,问我看什么,我很诚实地告诉他们,说他们的心里面写着字,但是没有人相信我。这是我第二次把我的心里话说出来,第一次说的时候,他们把我送进了这里。” “你很诚实,现在请我们的细作把真相说出来。” “比起你的遭遇,我的远远没有这么离奇,要不是我们事前做了约定,我真不好意思把我的事情说出来。我之所以来这里,是因为我无法适应外面的生活。别人每天都精力充沛,劲头十足,可我总是萎靡不振,力不从心。他们都有着非常远大在我看来简直算是遥不可及的理想,我只要能填饱肚子就心满意足了。另外,他们喜欢高谈阔论,对任何事情都有一番独特的新颖的见解,由于我一无所知,并不敢妄加谈论,我为我的无知和愚蠢感到万分愧疚,我不配做他们的朋友。他们认为以后会比现在变得更好,不管当下如何糟糕,可是我费劲心思也没有找到关于这个推断的任何证据。不过,我还是有一个好朋友的,虽然我看不清他的模样,也不知道他的名姓,但只有他愿意跟我说话。我的这位朋友脾气暴躁,常常会因为一句玩笑话就跟我大吵大闹,幸好他不记仇,当然了,我也不记仇。他的行踪飘忽不定,不过他总会在我想要找到他的时候出现在我面前。他的身子很轻盈,有时候蹲在路灯上,有时候挂在窗台下,我从来不会为他担心,因为我知道他的本领。人们总是说我喜欢对着路灯喋喋不休,他们从来都不抬头看一看。不过,来这里之后,我就很少见到我的朋友了。” “跟你们不同,人们有充分的理由让我远离他们的生活,并且我自己也觉得来这里是正确的选择。”将军还没有发号施令,探子就抢先说了起来,他们已经完全放开了。他继续说道:“我曾经以为我是一个拥有同情心的人,直到有一天我的朋友告诉我,我的善良给他们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你们永远无法了解在我得知真相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的痛楚,这就是人们时常说的好心办坏事。当我在街上看到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我会忍不住走过去亲吻她的脸颊。我发誓,如果给我一个机会让我可以为了他的未来做出任何牺牲,我心甘情愿。可是孩子的爸爸妈妈可不这么认为,他们说我伤害了孩子,并为他们制造了恐慌。一开始我还试图解释,后来我认识到了自己的失误,我不该如此冒失,并且自作主张。如果放到现在,我会走过去问孩子的父母,‘你们的孩子真漂亮,我可以亲吻他吗?’ 像这样的事情在是太多了,我曾经苦口婆心地劝说一个流浪汉,告诉他自食其力并不困难。结果他真的丢下了饭碗,当时我确信他能成为富有的人,也许是个大人物,但一个月后人们在公园里发现了他的尸体,杀他的人声称遭到了他的侵犯。我还在高速公路上目睹了一次惨烈的交通事故,我当然不能置之不理,我立刻报了警,打开警示灯,设起了路障,到现在为止,我觉得这是在我意识到我的荒唐之后仍然认为不该受到人们责备的唯一一次事件,先生们,你们不能因为出事的是一只野猫就放任不管。好了,反正我的事几天几夜也说不完,还是给别人一个机会吧。” “我就快要听不下去了,你们简直都是懦夫。”先锋说道,“我来这里的原因非常独特---我喜欢这里,原因总是一环扣一环,我之所以喜欢这里是因为厌恶外面。我可不是孤高自诩的诗人,也不是厌倦了世俗争斗的隐士,更不是一败涂地之后心灰意冷的政客,当然如果你说我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我也不会赞同,狡黠奸诈的商人就更跟我扯不上关系了。我说过原因总是环环相扣,我想聪明的你们大概已经猜出来了,我之所以喜欢这里,是因为厌恶外面,我之所以厌恶外面,是因为在那里我不知道我是谁。你们一定急于知道来这之后我是否有所收获,我告诉你们,常规渠道只能了解一些细枝末节,真正的大道理,非凡的智慧,往往蕴含于怪诞和异常之中。我的一位病友,他花了一整天的时间站在镜子面前喋喋不休,我问他看到了什么,他说一个陌生人。在那一刻我恍然大悟,我之所以在追寻‘我’的意义,完全是因为我有‘自我’的观念,它除了给我带来无尽的折磨之外别无它用。说起来多么不可思议,在我还没有弄清楚它的本质的时候,我就已经摒弃了‘自我’的观念,全然的快乐是一种什么状态你们知道吗?哦,这个问题相当白痴,你们永远也无法得知,因为绝大部分人资质平庸,无法达到我这样的层次。” “将军对你们的回答非常满意。” 晋欢话音刚落,韩采梅推门走了进来,说道:“我们该走了吧?” 病人们都惊慌起来,指着韩采梅大叫:“这个疯女人是谁?” “大家不要怕。”晋欢安抚他们,“她只是本将军的一个侍婢。” 韩采梅愤怒地看着晋欢,晋欢笑嘻嘻地看着她,接着又故作威严地说道:“小梅花,本将军没有传唤,你竟敢擅自闯进来。” 在众人面前,韩采梅不好发作,只想尽快地把晋欢拉出去。有一个病人指着韩采梅说道:“此等妖艳女子,在将军身边早晚是祸害,望将军早做主张。” “本将军早已打算将她许配他人,只苦于无人敢应。”晋欢说完大笑起来,韩采梅捏着晋欢的臂膀把他拉向门口,再不出去,还不知道他能说出什么样的话来呢?晋欢回头喊道:“诸位同僚,后会有期。” 各位同僚齐声应道:“后会有期。” 出门之后,韩采梅一边拍打着晋欢的肩膀,一边怒道:“谁是小梅花?谁是你的丫鬟?” “以后不敢了,采梅姐。”晋欢连连求饶。 “还有啊。”韩采梅想起些什么又拍打起来,“以后也不许叫我韩小梅,不能随便给我起外号。” “我错了,我错了。”晋欢一叠声说道,“以后再不说了。” 直到一位医生经过他们身边,韩采梅才停了下来,她马上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失当,从窗上的玻璃里看到自己的额前有几丝纷乱的头发。她简直难以置信,向来大方得体的她,居然也能做出这样的举动,想到这里又不禁懊恼起来,快步向楼下走去。 “采梅姐,你真生气了。”晋欢赶紧跟了上去。 韩采梅发动了车子,没有给晋欢开门,晋欢在后面喊道:“采梅姐,我不认路。” 晋欢看到韩采梅的车子缓缓倒了回来,心里一阵欣喜。韩采梅摇下车窗,对他说道:“你总是找不到路,总能有人接你吗?自己打车。”说完扬长而去。 韩采梅以为晋欢自此之后会有所收敛,然而其愿难遂,晋欢不仅没有任何改变,反而越来越胡闹起来。不过韩采梅的心里倒是有了变化,她意识到即使自己心如止水,晋欢却时时挂怀,这种关系决不能长久存在,既然晋欢已经留在了这里,那么她必须要让他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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