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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王爷……其实奴才觉得,王爷对娘娘算是所最上心的了。”    “搪塞,只管搪塞。”    阿洲捧着木匣子,上下直摇,生怕她不肯信:“奴才说得都是实话,不敢有半句谎言!”    “真的?”    “真的!”阿洲拔了拔嗓子。“王爷以前七个小妾,哪个不是名门高官的掌上明珠。钟尚书家的千金生得好看,内使大人的小女贤良淑德,左亭长家的女儿文韬涌涌,可王爷只在写休书的时候问过她们的名姓,别的时候看也懒得看一眼。唯独对娘娘,却时常提及。”    李京九抬了抬眉,很是不信:“是吗?都是怎么提的?”    阿洲似有顾虑:“王爷他,他说……他说”    “在他心里几斤几两,本宫清楚。你只管说,本宫不气。”    “唉!那奴才就说了。”    阿洲咽了口口水。“敬茶那天早上,奴才在外面端着水,听见王爷悄声问守夜的丫头,娘娘洞房花烛夜哭过没有。”    “然后呢?”    “丫鬟们说,您睡得很酣。王爷虽未言语,但奴才就亲眼看见王爷笑了。”    “没了?”    “还有!王爷还嘱咐奴才,倘若娘娘您敬茶回来就涕泗滂沱心情郁愤,一定要小心盯梢着,看娘娘有没有脸色不好,身体不对劲什么的。”    噢,他怕她心疾犯了,死在淮王府里。并且还是被他亲爹亲祖母给气死的。到时候同奕国不好交差,免不得要送几千牛羊给奕国,作为赔偿。    “王爷可从没对人这么上心过。”    李京九看了阿洲一眼,小伙子还是挺灵光的,可惜嫩了点,完全没猜到沈彧的真意。    他愿意误会便误会吧,她也懒得解释。他越误解的深,反而越对她有利。良禽择木而栖,府里的新人有得宠的势头,哪个奴才不想多攀一枝?    李京九袖子一挥,很是爽快得道:“这只紫毫,你好好收着,也没算白赏你。”    阿洲欣欣然。素闻固莲公主,财力优沃。如今得见,果然是个阔绰的主。以前嫁入王府那些大家闺秀,又小气又高傲,一进门就把自个儿当成淮王府的正主,上下差遣,问东做西,高兴时打赏几个小钱,不高兴时就罚人打板子。    赏东西又忒吝啬,姿态还端得高着呢,像是他占了多大的便宜。打心底里,他自然更向着这位奕国公主。    阿洲欢喜地道,“谢娘娘,那笔墨娘娘还要不要了?”    “笔墨照寻。不过以后,本宫遇上事儿了,免不得还要问你。一人难尽两忠,你方便就说,不方便就算了。反正好处是少不了你的。”    既不强制,就无风险。稳赚不赔的买卖谁不做,阿洲躬了躬身子:“是,奴才先告退了。”    “等等!”她怎么把正事给忘了:“王爷有什么特别喜好没?”    “喜好?娘娘是指东西,还是指别的事情……”    “皆可,你能想到什么,便说什么。”    阿洲低头想了想说:“王爷什么都会,对什么都有点兴趣,好像又不那么有兴趣。”    “放具体了说。”    “古董收藏,字画,遛马,奴才一时都点不过来。”    “有没有特别一点的,别人照应不上的。”    “独特一点的啊……垂钓算不算?”    算。可李京九不会钓鱼,她生来就不是个慢性子的人,钓鱼在她眼里,简直就是酷刑一件。她可不想为了一个男人,折磨自个儿。    “再想想,还有没有别的?”    “唉,对了!王爷喜欢畜生!”    噗……    李京九抬了抬眼:“畜生?”    “对,王爷真喜欢养畜生!早年从北域带回一对雪豹,养了半年,就死了,后来又托人从南桓山猎来一只幼熊,在府里好水好肉的伺候着,还是死了。再后来,王爷又在府中养了两匹灰狼,但是……但是中间处了点差错,闹出了人命,把徐员外的小女儿给咬死了,王爷便彻底罢养了。”    从喜好论修养,太傅说得极对。沈彧喜欢禽兽,大概是习性相投,惺惺相惜。    弄死一个妾室,办法何其多。下毒,落井,哪一个不比被狼咬死来得体面?可见沈彧对禽兽是有多么的情有独钟。    李京九摸了摸指甲盖,把阿洲挥退。    “殿下打算投其所好?”初满道。    知她者,初满也。此时李京九有个大胆的想法,倘若她能在东院养一只大老虎,沈彧会不会稀罕得紧呢?    *****************************************    阿洲送来的笔墨,真的派上了用场。李京九书了封信,要寄给金鳞。    别看李京九平日里做事勤勤勉勉,但骨子里还是有些懒的,越是和熟人打交道,越是惜字如金。给金鳞信里,她只写了一句话:吾需大虫一只。    没用敬语,略去寒暄。金鳞怎么着也是奉勇将军唯一的女儿,皇上待她都客客气气的,唯独李京九和她照面,从来都是开门见山,毫无过场可言。两人关系好得,一度让皇上以为李京九要篡权。    遗憾的是,她出了这么一趟远门,竟然没有跟金鳞告过别。一来是没有机会,金鳞随军在南疆吃了败仗,败退在嘉和关。未防和亲不成,再生动乱,她便一直驻守河界,未能回京。    二来,李京九也没有脸面跟她告别。堂堂九殿下沦为了人质,若真见了金鳞,她都不知该如何开口。    李京九这一走,金鳞恐怕是要暗自伤心的。但李京九不是个煽情的人,并且还心怀念想,指望着十年以后还能回到故国。由此,信中并不想抒发什么情感,一心就想着如何救急。    南疆山林多猛兽,李京九在昭坤府的时候,隔三差五便能收到金鳞托人运来稀奇东西。熊爪,狐皮,鹿茸角等等等,托她生擒一只品种稀罕,模样威武的老虎应该不成难事。    但该如何将这封信送出去呢?    她在陆安国既无亲信,又无下属。南疆山势险峻,蛮人深居简出,走商的生意人又极少,半年都赶不到一趟。若交给江湖人事,大多没个准头。四五个月能帮你送到算运气不错,就怕拿了银子丢了信,半路就用钱喝酒去了。你上哪找人去?    唯一可行的,便是走驿站。    但李京九问过巧儿了,陆安国的驿站送公文和物品都要看邮符,官府要看勘合,兵部要凭火牌,严苛得很。    她有钱也送不了信,眼下唯一的办法,只能求沈彧。    他在朝有职,平乱有兵,勘合和火牌应该都可以,走两封私信应该不成问题。    但沈彧还未归府,李京九心里也明白,即使他回府,也不可能来东院看她。于是,她捏着信,徘徊在淮王府的大门内,只等着他一回来,就要拦路截住他。    ***************************    淮王府的门内,是面石屏,石屏下头摆了一排的朱兰,最右边靠了颗小小的云松。    她站在云松后头等了足足一个时辰,人没等来,雨倒先下了。夏末的雨最是任性,“轰隆”一声雷响,就摇山卷树的倾盆二来。    巧儿连连拉她:“娘娘,快别站雨里,咱们先回吧。”    李京九身子骨不算太强健,若为一个男人着了凉,实在划不着。于是,抬着袖子举过头,要跑到屋檐下先躲一阵雨。    “王爷。”门口传来侍卫侍卫恭恭敬敬的喊声,随即有伞骨抖开的声音。    来了!    李京九像灌了鸡血一样,竖着耳朵,听见一阵稳重的脚步声,接着又嗅到一股子酒味儿,特别浓,浓到雨帘子都遮不住,直有点熏眼睛。    沈彧喝酒了?她心里有些打鼓,迄今为止连他清醒时候的脾性都没摸清,也不知道他喝醉酒又是什么样儿的。    他有皇上撑腰,有太后撑腰,脾气坏起来,跟条滋毛狗一样,根本就压不住。    如今还喝了酒……要是看她不顺眼,又当着下人的面,她面子不就丢大了?    但转念又想:我顾虑这些做什么。我李京九见过的酒疯子还少吗?想当年陈都尉喝醉酒了还拔剑刺我,沈彧酒品再差,也不可能比差到这种份上吧。    于是她牵着裙子迈了出去。只见沈彧正从屏风前头转了过来,一柄玉白色的油纸伞由下人撑着,高高举过他的头顶,他脸颊有些红,眼里血丝累累,看着有些瘆人,一面的倦意更是不容人靠近。    “王爷。”李京九浑身已经湿透了,索性不再抬着袖子遮雨。    他听见声音,脚步便停住,身形不摇也不晃,出乎意料的稳。    “你站这儿做什么?”他打量了她一眼。    “我有十分重要的事情想跟王爷商量。”    沈彧的目光掠过她不断滴水的发梢,微微顿住了,见她眼帘子遮不住水,直拿小手抹着眼睛,这才厌厌地道:“进去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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