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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荷察觉出程洺的异样。  她忍住乘人不备想要往他身上摸上一摸的冲动,将呆定成木头人的程洺,半推半拉地赶至门口。见他毫无反应意识,只好自己将他腰间的浴袍细带给系紧,提醒他拿了自己湿透的衣物走出房门。  他拿着的东西徘徊在门外不肯离开,被她好说歹说帮他拿出房卡,送他回房安顿过后,再走回自己的房间。  一见空荡荡的海蓝布艺沙发靠背上,搭着程洺刚才擦完头发,随手一丢的白毛巾。一种无奈感油然而生,暗自灰心悲叹道。  为了这个程洺,把自己逼到如此份上,还真有点不值得!  没有换洗衣服,她当晚联络前台做了干洗,第二天一早新换后,乘车到达摄影棚,他们已经开拍了。  剧本里同样的场景,再拍已经是四五年后,那时的张雨晴在大学里经历过生死劫,曾经生病潜伏的多重人格终于爆发出来。周亦辰那晚将她带进两人初遇的地方,不惜通过自残的方式让她直面内心,教她如何发泄情绪,也同时强迫自己看清对她的感情。  李杏纯表现不出这种矛盾的情绪,这种情景很难用语言表达教出,只能看两个人的配合程度。夏洛荷在镜头里,看着一遍又一遍扑倒在他怀里大声哭泣的女人,而他满手的血浆,流下满地洗了重涂,拍完再洗。  虽然都是戏,却不愿再看下去。  别了曾导,说先回家收拾一些东西,晚点再过来。  等到程洺半天拍完见不着小何,不知心里空荡得失落神情为何而出,午饭时更是提起筷子没下手,大脑放空发呆滞目。  曾导趁此上前安慰道:“小程心中有事?”  “嗯?”程洺回神,埋头所见已凉透的饭菜,一反常态地摇了摇头,“我没事,多谢曾导关心。”  “看得出你没睡好,发挥……有一条勉强可过。但是你不能再这样拍下去,不如今天好好休息,明天再拍。”  “曾导……不用……”  程洺不愿因自己的原因耽误拍摄进度,想解释却被曾导打断:“一看你就是整晚没睡。回去酒店休息!”  “多……多谢曾导。”  程洺就算回到房间,还是睡不着。  他想起十年前第一次见到夏洛荷的那天。她的第一场签售会,可惜天公不作美。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将车道堵得死死的,让他坐的公交车晚点赶到书店时,早已过了时间。  他站在书店里握紧着手中的书,那是用塑胶袋包裹里外两层,对于全身淋湿得无比狼狈的他来说,那本书是唯一干净的东西。  “你是来签名的么?”  一串清脆的铃音般天籁之声,从自己身后响起。  他呆呆地站立着不敢回头,听到身后高跟鞋轻碰木地板的踢踏声出现在耳边时,那位说话的女孩已经走上前侧过他的身旁,转立在面前。  白净的肌肤,乌黑的长发,一双长长睫毛下睁着大大的眼睛,目光却是低头停留在自己的手中。她没注意他的神情,他汹涌起伏的心跳,她只是低着头,又问了一句。  “你是来签名的么?”  “是,我是的。可惜……”程洺一眼认出了她,正是手中这本书的作者,夏洛荷。  “拿来吧!”  那位女孩终于抬头与他四目相对,看到他的脸时歪了歪头,开口笑道:“还好下雨我没走,拿来吧!”  “好,好。”  程洺连忙准备打开塑料袋,发现自己的手上雨水太多,在自己的身上擦了擦,怎知又沾上更多的水珠。他有些慌乱,尴尬着不敢打开袋子,以免弄湿了那本书。  只听见那女孩又笑出了声,“我来吧!”  说着从他手中拿过塑料袋,细滑的指尖无意中触碰及他的指间时,丝丝转瞬即逝的温热引得他浑身如火烧般热了起来。  她没有发觉,而是转身走到书店旁的桌台上,将书本从两层透明袋中取了出来,看着没有被雨淋湿的书,灿烂绽笑。  程洺见她拿完自己的书,只留给一个背影,纤细的腰肢隐藏在雪白连衣裙里,随着她摇摆的幅度显露一抹弯弧。白色衣裙往往盖不住肤色与内衣的色差,因此从她的背后可以依稀所见连衣裙里的白色吊带,顺着她的细肩两边向下,交叉相连在摇晃的腰间上方。  这是他第一次,真切地听到自己难以控制的心跳声。  那年,他十八岁。  程洺跟着她走向桌台,靠近时见她盯着手中的书,两眼放光绽开的笑容。  那是他所见过最美的风景。  女孩转过头笑着对他说:“谢谢你这么爱护它,你想写些什么?”  “我……我随便。您……随意写。”  程洺见她圆圆两眼轱辘一转,随手拿起书桌上供人公用的签字笔,低头唰唰写下一排小字。低头时墨发顺滑而下,挡住窗外的光线,她无声地抬起左手将长发固定在脑后,露出左耳下方一寸处的一颗小小浅灰痣。  写完后,她放开挡在耳后的细手,任由长发落回。此时才抬头笑起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程洺,禾口王的程,三点水加一个姓名的名。”  “嗯。”  程洺见她又埋首写下几笔,并未抬头地问他道:“这本书里你最喜欢谁?”  “我喜欢周亦辰!”  程洺不假思索地回答出口,转念一想又红着脸害羞地低下头,随后听见她爽朗的笑声。  “哦?哈哈,我也很喜欢他。”  他不知所措地抬头一眼,正好见她弯弯细眉下,盯着他喜开眼笑地对他说道:“这么一说……我还真发现,你有点像我心目中的周亦辰哦!”  扑通,扑通,扑通。  又听见了,这种声音。  像是心脏下一秒就冲破肋骨跑出胸口,会蹦跳到她那儿,跟随她而离去。  “给你,谢谢你喜欢我的小说。”  程洺木愣着接过被她重新包装好的书,眼见她一点一点离开自己的视线中,留下心脏已随她丢失的空落感。  回到学校宿舍,他洗了澡换完一身新衣,才敢将塑料包装中的书拿出。  一首诗跃然于眼。  “致程洺小友:  君伴雨声  窗外雨落倾城尽,偶遇君见护书情。  鸢尾花开在心间,愿伴此静坐听雨。  ——夏洛荷”  那时,窗外明明正是倾盆大雨,可他的世界却忽然神奇似安静下来。耳边完全听不见任何雨声,只有那间书店里,明媚光鲜的笑颜将他照耀着,清纯甜腻的笑声荡漾在耳边。  青春期的小心思,是自认为喜欢,便会在见不着她的时候时刻想要相见。他为了赶去她不同城市的签售会,通宵硬座,听她讲课又日夜赶回学校。  原以为会有机会再次搭上话,怎知自己当真再见时,只会躲在她的身旁不起眼角落里。  远远看着,欣赏着,就好了。  夏洛荷的实体书,只有《落落数年》这一本。  那一年过后,他再也没能见过她。  程洺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遍一遍摩挲起手中的书,白薄的纸张经过十年的风霜,翻页的边角早已磨损。当年提笔写下的黑墨字迹,在岁月沉浸中泛起晕花,却依旧透出清秀畅然的淋漓。  这些年,人事变幻太快。  上次与她的相见,他虽然很激动,可并未到达那种火热程度。  是啊!  如今,她早已忘了自己。而他,也对别人动了心。  可是为什么…...  何河。  程洺默念出这个名字,心跳没有一如曾经那样加速,冥想过半日,均不见残有任何起伏。  或许,这就是同性与异性的区别。  昨晚的那一瞬间,说不定只是触碰到了他曾经的感情线。  他并不是对他有那种情,他是他的兄弟。  程洺忘了怎么睡着的,等到清晨的阳光照进房间,刺醒了他。原来昨晚忘了拉紧窗帘,一整天未曾进食的他腹中空空,洗漱过后下楼到酒店餐厅。刚进大堂,就看见偌大的餐厅里寥寥数人,有个熟悉的身影闯入眼帘。  何河。  他一个人坐在窗边的方桌旁,一手握杯正喝着豆浆,盘中剩余不太多的扬州炒饭闲散成堆,手边还有一小片被剥落的水煮鸡蛋壳。他端着还有半杯豆浆的玻璃杯,轻轻靠近嘴边,微仰起头,手臂同时抬高,头轻轻侧歪着将目光朝向窗外湖景。  淡淡清爽的朝阳洒在他的脸上,映出他饱满亮白的额间,顶端细碎的短发弯出边际,在阳光下悬空照耀变成金煌色,被黑框包围的镜片在太阳里反光得闪闪发亮。  这是他难得所见过,最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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